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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面临的形势与任务2018年6月一、为什么要开展安全整治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2017年,我省事故死亡人数在全国排第6:第1,云南省46人;第2,四川省36人;第3,湖南省35人;第4,湖北省、广西省30人;第5,辽宁省26人;第6,江西省、河北省24人。2013年至2017年,事故死亡人数前10位:依次是云南省301起355人、辽宁省186起220人、广西省202起216人、湖南省174起206人、湖北省147起183人、内蒙古自治区115起154人、江西省(第7)129起152人、四川省132起148人、陕西省108起139人、新疆自治区127起137人。二、目标任务有哪些一是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二是做到“四个一批”坚决打击一批严厉追究一批及时消除一批切实查处一批三是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目的:就是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一)打击非法违法违规建设和开采行为1.违反矿山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未经安监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建设、未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等。2.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以勘探名义实施开采等。3.未取得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4.因开采、勘探等破坏生态环境等。全面、严厉打击以下8类非法违法开采等行为: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5.矿山、尾矿库建设项目非法使用林地等。6.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7.以非煤矿山企业名义开采共(伴)生煤炭资源,以及将煤矿企业改头换面为非煤矿山企业逃避煤矿整顿关闭的矿山。8.采掘运等工程项目非法外包、转包等。全面、严厉打击以下8类非法违法开采等行为: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二)整治地下矿山水害1.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的。2.上游新建水利设施对井下生产系统造成安全影响的。3.矿山上游河道改道、河床抬高等可能会引发淹井事故的。重点整治以下6种情形: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二)整治地下矿山水害。4.在开采设计划定的禁采保护区域擅自组织生产作业的。5.井下废弃老窿存在有透水危害的。6.涌入井下的地表水未采取截流措施的。重点整治以下6种情形: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三)整治大型采空区。1.督促大型采空区企业按照选用充填法、崩落法、封闭法、搬迁居民等方式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及时消除大面积连片采空区事故隐患。2.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和省安委会办公室下达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的规定,在2018年底前完成对2017年度中央下达资金治理的4个工程项目治理工作任务。整治重点任务为: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四)整治尾矿库(头顶库)。1.在2018年底前完成3座危库、2座险库及6座病库尾矿库共11座尾矿库履行治理验收销号程序及治理工作任务。2.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下达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的规定,完成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6个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治理工作任务。3.督促62座头顶库企业按照隐患治理、升级改造、闭库及销库、尾矿综合利用和下游居民搬迁等方式完善“一库一策”治理方案,建立在线远程预警监测系统,并实施治理。整治重点任务为: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五)整治下游情况复杂的排土场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1.属于危险、病级的排土场未按照正常级标准进行整治。2.未按设计进行排土作业,未开展排土场、边坡安全检查。3.工作帮坡角大于设计工作帮坡角,或者台阶(分层)高度超过设计高度。重点整治以下6种情形: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五)整治下游情况复杂的排土场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4.擅自开采或破坏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和挂帮矿体。5.未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排土场、边坡稳定性进行评估。6.高度200米及以上的边坡或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重点整治以下6种情形: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六)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督促生产的矿山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两批28项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目录淘汰更新。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七)防范冒顶片帮等7类措施重点整治7类事故防范1.严防冒顶片帮事故2.严防尾矿库溃坝事故3.严防中毒窒息事故4.严防火灾事故5.严防透水事故6.严防坠罐跑车事故7.严防边坡坍塌事故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1)井下巷道或者采场需要支护的,未根据顶板不同岩性严格按设计要求采取打锚杆、挂网喷浆等支护措施;(2)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3)开采深度800米及以上地下矿山未安装在线地压监测系统;(4)未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留设矿房、矿柱。1.严防冒顶片帮事故(我省2017年占57%)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1)未确保建设规范、设计施工合规;(2)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进行日常运行管理;(3)未加强汛期检查维护工作;(4)未建立完善预警监测设施(系统)2.严防尾矿库溃坝事故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1)地下矿山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2)井下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未安装局部通风设备,独头工作面有人工作时,局扇未连续运转;(3)未对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未对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4)发生事故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盲目施救。3.严防中毒窒息事故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1)井下使用非阻燃电缆、非阻燃风筒和木支护;(2)未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人员未安全培训到位;(3)在井筒内进行焊接时,未派专人监护,焊接完毕未严格检查清理。4.严防火灾事故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1)水害严重的矿山未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2)地下开采受水威胁的,未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等水害防治制度;(3)在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及以上的地下矿山,未配备超前探放水设备;(4)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设施不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5.严防透水事故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1)提升运输设备设施未选用具有相关资质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防坠、过卷等安全设施不齐全有效;(2)井口及各提升中段的安全门、摇台(托台)、阻车器未与提升机信号实现联锁,安全门的打开与罐笼的位置未实现闭锁,提升信号未与提升机控制实现闭锁;6.严防坠罐跑车事故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3)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4)未严格按规定对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5)提升罐笼乘载人数每次超过9人的,未切实制定专项措施及指定专人负责。6.严防坠罐跑车事故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1)露天矿山未严格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未严格按设计要求留设清扫平台和安全平台,并确保道路上山;(2)露天采石场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化装岩和液压二次破碎工艺;(3)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未进行在线监测,未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7.严防边坡坍塌事故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1.认识不到位,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不及时、内容无针对性、照抄照搬上级文件。2.工作“蜻蜓点水”,对整治内容不清楚,只强调日常隐患排查。3.安全投入不足,一些突出隐患没有得到及时治理,如采空区、头顶库治理进展缓慢。4.“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不力。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4.“五个一”活动组织开展不力,表现:要求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覆盖率只有70.1%;要求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并上线运行使用信息系统,覆盖率只有70.2%;要求开展一次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覆盖率只有67.7%;要求开展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只有67.1%;要求开展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覆盖率只有63.2%。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5.未严格履行复产手续。如新余市安监局查处的新余市盛旺矿产品厂未经复产验收,擅自组织生产。6.进班会、教育培训、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记录存在造假行为。7.隐患信息归档不规范、隐患信息系统录入不完整、隐患上报做选择。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7.隐患信息归档不规范、隐患信息系统录入不完整、隐患上报做选择。右边截图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8.非法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仍然存在。如吉安市安监局查处的吉安峡江桐林峡里高岭土矿无安全许可证开采、高安市南阳采石场在“一面墙”下开采等。9.职业卫生不重视,没有依法依规治理粉尘,尤其是露天采石场开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强降雨后冲刷的泥水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不小,群众上访反映这类问题也非常突出。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10.事故仍然多发。自开展安全整治以来,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占了77.8%。3月5日,江西省修水县香炉山钨业有限公司发生冒顶片帮事故。4月21日,大余县牛孜石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高处坠落事故。4月23日,江西省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发生机械伤害事故。5月10日,高安市南阳采石有限公司南阳采石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5月18日,玉山县三山矿业有限公司顶钨萤石矿发生高处坠落事故。6月7日,上饶市上饶县岭头镇龚家石料加工厂发生车辆伤害事故。6月14日,江西银海矿业发生触电事故。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1.采矿权设置先天不足。国土资源部门设置露天采石场采矿权时,存在的一个山头多个开采主体、以自然山脊为界划定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太小无法实现修路上顶、安全距离不足300米等先天不足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露天采石场整合整治的瓶颈,也是群众信访件反映存在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问题。2016年以来,群众信访件不断上升,还有不少重复上访。2016年7件、2017年25件、2018年不到半年15年,上访较多的设区市有九江11件、上饶和萍乡各10件、赣州和宜春各6件。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2.民爆公司爆破作业管理不到位。部分营业性民爆公司在露天采石场进行爆破作业时,违规安排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的一面墙、高陡边坡下进行爆破作业。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用地查处还有待加强。4.安全监管把关不严。一是复产验收把关不严流于形式。二是只检查不处罚现象普遍。三是设计审批要求不高。四是对企业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不到位等。五是上报信息遮遮掩掩,逻辑混乱。四、当前安全整治存在的主要问题1.企业关闭破产或尾矿库闭库、改作他用后的尾矿库监管职责不明确。2.尾矿库治理尤其是无主尾矿库治理组织不力。3.重发展轻安全现象仍然存在。五、下步工作(一)继续集中整治(2018年4月至9月,“清零”行动)四项工作,即:全面隐患清零及“三个严格”。1.全面隐患清零2.严格开展执法检查3.严格落实“五个一批”4.严格实行约谈问责五、下步工作1.全面隐患清零企业对自查和监管部门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对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真改快改;同时,聚焦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要对照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精准发力,使隐患整改到位,隐患全面清零。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所负责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实施分类治理,对整改无望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在隐患清零过程中,该停的果断停、该关的坚决关,绝不含糊,绝不手软,使排查出的隐患真正清零到位。五、下步工作2.严格开展执法检查要深入非煤矿山企业对表检查,对发现的每一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纳入诚信管理,对其实施联合惩戒、记入诚信档案。对下级开展深化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同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查暗访。五、下步工作3.严格落实“五个一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隐患“清零”行动期间:Ø必须曝光一批重大隐患、Ø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Ø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Ø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Ø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六、工作步骤4.严格实行约谈问责对非煤矿山深化专项整治8项内容工作不力,尤其是对打非治违不力、大型采空区、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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