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
1970/1/1=29550&cwareID=951905&_t=55553791/37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第01讲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本章主要介绍了建设工程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在此基础上介绍了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相关知识。涉及到的程序性规定较多,学习中注意时间先后顺序的串联。 从历年考试来看,本章分值较多,属于重点章节,预计2016年分值在10分左右。 【考情分析】 最近三年本章题型、题量及分值分布题 型2015年2014年2013年单选题7题7分8题8分10题10分多选题1题2分-4题8分合 计8题9分8题8分15题18分[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知识框架 [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 第一节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 知识点二:纠纷解决途径 ★知识点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 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刑事纠纷[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一)分类 财产关系:合同、损害赔偿纠纷等 人身关系:名誉权、继承权纠纷等 (二)民事纠纷的特点 1.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1970/1/1=29550&cwareID=951905&_t=55553792/37 2.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财产可处分,而人身关系大多不可处分) (三)建设领域中主要的民事纠纷类型 合同纠纷: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侵权纠纷: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侵权而产生的纠纷 建设领域最常见的民事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单选题】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其应当承担( )责任。 A.合同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 D.侵权[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5:针对本讲义提问] 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一)行政行为特征: (1)执行法律的行为;(2)裁量性; (3)单方意志性;(4)以国家强制力做保证; (5)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6: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单选题】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民事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其中不包括( )。 A.施工方与建设方法律地位平等 B.争议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C.任何一方对自己的财产可以自由处分 D.各方对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享有处分权[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7:针对本讲义提问] (二)行政行为的种类行政行为内涵行政许可如施工许可、专业人员执业资质注册、企业资质等级核准行政处罚行政主体对违法但尚未犯罪的相对人的制裁行政奖励行政机关对单位或个人的物质或精神奖励行政裁决对特定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8:针对本讲义提问] ★★知识点二:纠纷解决途径 【13单选;13多选】 一、和解 1.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基础上协商妥协并达成协议,无第三方参与; 2.可以在任何阶段和解,即使已进入诉讼或仲裁,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仲裁裁决未作出;1970/1/1=29550&cwareID=951905&_t=55553793/37 3.和解达成的协调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性质上属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相当于新签了一个合同); 4.一方不按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09:针对本讲义提问] 二、调解 1.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介入,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2.在我国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及专业机构调解。三、仲裁 《仲裁法》仅限于民商事仲裁; 对于收养、婚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此法调整。[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0: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单选题】下列纠纷中,适合《仲裁法》仲裁的是( )。 A.总分包之间的合同纠纷 B.继承纠纷 C.劳动合同纠纷 D.对罚款不服发生的纠纷[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1:针对本讲义提问] 仲裁的基本特点:特点内容自愿性必须有仲裁协议,双方共同愿意把纠纷提交仲裁专业性仲裁员来自各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专家独立性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之间也无隶属关系保密性以不公开审查为原则快捷性一裁终局制执行的强制性和广泛性可申请强制执行;做出的涉外仲裁(调解书)可在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2: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单选题】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 商确定和选择。这种做法更多地体现了仲裁的( )。 A.快捷性 B.经济性 C.独立性 D.自愿性[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3: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单选题】仲裁的保密性特点体现在它以( )为原则。 A.不开庭审理 B.不允许代理人参加 C.不公开审理 D.不允许证人参加[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4:针对本讲义提问]1970/1/1=29550&cwareID=951905&_t=55553794/37 四、民事诉讼 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5: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单选题】民事诉讼的参与人不包括( )。 A.证人 B.第三人 C.审判长 D.鉴定人[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6:针对本讲义提问] 特点: (一)公权性 由法院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司法审判权。 (二)程序性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实施诉讼行为、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三大阶段。 (三)强制性 只要一方起诉就会启动相关程序; 法院的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 【注意】除上述四种民事纠纷解决方式外,目前还有争议评审机制。[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7: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多选题】建设工程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 )。 A.行政调解 B.仲裁调解 C.行政复议 D.诉讼 E.和解[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8:针对本讲义提问] 【2013考题·多选题】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包括( )。 A.公权性 B.强制性 C.自愿性 D.保密性 E.程序性[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19:针对本讲义提问] 五、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的法律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请求法院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法裁判的法律制度(民告1970/1/1=29550&cwareID=951905&_t=55553795/37度官)[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20:针对本讲义提问] (一)行政复议的基本特点 1.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主体;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5.当事人不服的,一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 1.行政诉讼是法院解决行政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与其它主体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同时,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 3.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是恒定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则是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100000121:针对本讲义提问]第02讲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第二节 民事诉讼制度 知识点一: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知识点二: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 知识点三:证据和诉讼时效 知识点四:诉讼审判和执行程序 ★★知识点一: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13单选;13多选】 指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级别管辖 我国法院的级别及管辖内容 1.基层人民法院 2.中级人民法院 3.高级人民法院 4.最高人民法院 【注意】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案件影响来确定级别管辖;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200000101: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多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说法正确的有( )。 A.级别管辖,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B.诉讼审判程序为两级终审,因此我国法院也有两级 C.最高人民法院为终审法院,因此只受理二审案件 D.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往往是确定级别管辖的重要依据 E.只有第一审民事案件才涉及级别管辖的问题[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200000102:针对本讲义提问]1970/1/1=29550&cwareID=951905&_t=55553796/37 (二)地域管辖 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范围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 “原告就被告”原则 (1)公民:被告住所地(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地。[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200000103:针对本讲义提问] 【例题·单选题】赵某跟随包工头周某进城务工两年。现赵某欲对拖欠其工资3万元的包工头周某提起诉讼,此案原则上应由( )管辖。 A.中级人民法院 B.赵某住所地人民法院 C.周某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 D.周某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讲义编号NODE95137300080200000104:针对本讲义提问] 2.特殊地域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
本文标题: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5486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