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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22页湖南天人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编制人:杨秋高审批人:曹金洲第2页共22页编制时间:2015年09月18日第3页共22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1总则1.1目的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项目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统一施工现场设置,提高文明施工的品位,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标准。1.2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市场行为规范化、场容场貌秩序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内部管理信息化、监控手段科技化为目标,不断加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各类要素的管理,将本标准贯彻落实于施工现场管理的始终,促进公司施工现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弘扬“天人建设”的品牌。1.3编制依据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1.3.5国家、省市、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1.3.6公司有关规章制度。1.4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1.5其它施工现场管理活动,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市、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本标准如与国家、地方法规相抵触,则遵照法建、法规执行或调整。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1建立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担第4页共22页任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人员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在各自岗位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2.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案。2.3项目部各办公室必须按统一的规格标准制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的岗位责任、安全责任、考核到人,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2.4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项目部成立后,按在册人数召开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责任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2.5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2.5.1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2.5.2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2.5.3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3安全管理目标3.1杜绝死亡、重伤、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3.2全年轻伤事故率控制在2‰以下。3.3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3.4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3.5争创市文明工地。4安全生产施工现场要求4.1安全教育培训4.1.1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4.1.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培训和第5页共22页安全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操作。4.1.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受教育者应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4.2周一安全例会项目部每周星期一上午为安全活动时间,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持。活动内容包括总结本项目部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工作,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领导讲话,安全事故通报,并作好会议记录。4.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4.3.1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3.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将操作者的安全事项讲明,要有针对性、指导性。4.3.3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交接底双方签字确认,严禁代签字。4.4班前安全活动4.4.1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班前由班组长主持本班组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前一天存在的问题,讲解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条件、本班的主要工作内容、质量要求、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安全注意事项,并保留记录。4.4.2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4.4.3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4.4.4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4.4.5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4.4.6专职安全员应对班前安全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管理。4.5安全检查4.5.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必须作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检查。第6页共22页4.5.2项目负责人须掌握当天的天气情况。六级风以上及雨雪等恶劣天气,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检查。影响到施工作业环境的异常天气时,施工现场应停止施工。4.5.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并存档。4.5.4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巡视施工现场,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和整改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4.6“三宝四口”与“临边”防护4.6.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高挂低用。4.6.2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4.6.3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4.6.4临边防护栏应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2米,下杆距地高度为0.5~0.6米,立杆间距不大于2米,并设置挡脚板或立网。防护栏杆宜使用钢管,牢固可靠,并涂红白相间警示色。4.6.5“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要设置护栏,夜间应设红灯警示。4.6.6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4.7施工用电4.7.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配电箱设置、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4.7.2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4.7.3易发生触电事故地点的移动照明,应使用36伏低压行灯。4.7.4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器测试仪器,电工必须每天巡回检查。漏电保护器测试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类电器的绝缘、接地电阻测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雨第7页共22页雪天气后必须进行测试,并做好检查维修纪录。4.8起重吊装4.8.1起重吊装工程必须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划定危险作业范围,设置警示标志,设专人实行全过程监护。4.8.2吊装前应对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索具、卡扣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并按规定试车。4.8.3被吊物件须合理存放,确保稳固安全,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有可靠立足点。4.8.4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吊物下文有人不准吊、信号不清楚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扎不准吊、零小物无容器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4.9施工机具4.9.1项目部应对进场的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机具传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4.9.2室外作业的固定施工机具应搭设防护棚。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机械噪音指标。4.9.3电焊机必须设置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无破皮老化现象;接线柱应设防护罩。4.9.4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吊机、卷扬机、葫芦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4.9.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设备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4.9.6起重设备(如吊车、卷扬机、扒杆等)和其他专业设备,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拆卸维修,需技术监督部门、安监部门验收的生产生活设备,一定要取得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4.9.7现场设备的安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特种设备的“管、用、养、修”必须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第8页共22页定,确保其完好。4.9.8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设备的机座必须稳固,传动设备应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4.9.9机械设备、小型机具的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到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4.9.10各种施工用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应齐全有效,否则不能使用。4.9.11非熟练机械工、修理工不能随意拆除机械任何一个部位和乱启动设备。4.9.12机动车辆的“管、用、养、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10高处作业安全要求4.10.1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4.10.2距基准作业面2米以上(含2米),工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主或有移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4.10.3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4.10.4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冒险作业。4.10.5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米以外。4.10.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4.10.7要处处注意警示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4.10.8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以施工负责人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第9页共22页4.10.9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4.10.10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4.10.11进行高空焊接时、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4.1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4.11.1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的各类建筑材料,应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4.11.2基坑、槽每边的宽度应比基础宽150-200,以便设置支撑加固结构;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槽)四侧或两侧控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或采用井点降水,将水位降低至坑、槽底以下500以利控方进行,且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回填土)施工完成;4.11.3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40m设置集水井,排水明沟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0.4m以外,排水明沟的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0.4m。集水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并随基坑的控深而加深,以保持水流畅通,连续或间断抽水,直到基础施工完毕,回填土为止。4.11.4轻型井点降水:井点布置根据基坑平面形状与大小、地质情况、工程性质、降水深度而定;当基坑(槽)宽度小于6m,且降水深度不超过6m时,可采用单排井点,设在基坑(槽)的两侧;当基坑面积较大时,宜采用环形井点;井点管距坑壁不应小于1m,间距1.2-2m,埋入深度应根据降水深度及含水层位置决定,但必须埋入含水层1-1.8m左右;4.12人工挖孔桩4.12.1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
本文标题:7.01 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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