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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招标编号:NPCG2009054类别:服务项目:南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福建省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二00九年六月福建省南平市采购公告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_单一来源__(招标方式)采购。1、招标文件编号:(NPCG_2009054_)2、招标项目内容:南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指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南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详见标书内容南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邹惠敏88693603、下载招标文件时间:_2009_年_06_月__18_日至_2009__年_06_月__22_日(上班时间)。此次投标须附人民币_叁万元整做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单位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现金缴纳,且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方需将银行回单或其它有效缴款证明交至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部门验证后方为有效递交凭证)。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http://、项目联系人:暨先生联系电话:0599-8842016传真:0599-8823782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7、投标截止时间:_2009___年_06__月_25__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之前提交到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开标时间:_2009___年_06__月_25_日(北京时间)下午15:30正。9、开标地点: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南平市解放路101号)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网站()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11、以上如有变更,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通过南平市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请投标人关注。12、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延平支行开户名称: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号:192010152200010139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06月18日第二部份投标人须知一、投标文件的编写与递交1、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组成: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车辆保费的计算方式及理赔计算方式4.基础保费费率表及各动态系数值5.出险车辆理赔情况一览表6.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7.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8.优惠服务承诺书9.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提纲10.投标人情况一览表1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证明材料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保证金(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4、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投标人对一个合同包只能提供一个报价;(6)投标文件的组成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7)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8)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副本可复印)。5、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站()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二、报价文件的评审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由依法组成的单一来源采购小组进行报价人资格审查,由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服务的基础上进行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报价处理:(1)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3)投标方所投产品超出投标方工商营业执照所规定经营范围的。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合同签订1、评审结束后,由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须向南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期限一年)。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第三部分采购项目的要求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在南平市境内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人,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履约能力,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国家行业规定;有能力成立专门机构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等业务;保险人的业务范围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3、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条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其财产保险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作为评委打分依据,或以保监会正式批文为依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2008年度南平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经营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按实际情况提供报表。4、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人事变动的以上级公司正式批文为依据)。5、投标人需提供已缴交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二、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南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市直属与延平区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公务车辆集中保险采购项目。三、服务内容1、投标人必须对所承保车辆单位的驾驶员与车管人员按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2次以上,并列出详细的培训方案。2、投标人对所承保的车辆应按时出具正式保单,做到出单即生效。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拟定的组织管理机构应有具体的方案,包括有专门的服务机构、服务场所,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的工作制度、车辆统保的服务流程系统、奖励和惩罚制度等,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理赔的服务体系、财务和信息的服务体系、协调和统计的服务体系以及包括电子化平台、短信平台等其他新型服务体系。4、服务网络建设:投标人在南平地区必须有一个以上“经省保监局审批的支公司服务网点”,或在南平地区有一个以上“经省保监局审批的营业部(或营销部)服务网点”。5、投标人必须建立专门的理赔服务机构及场所。6、投标人市本级分支机构理赔查勘专用车配备齐全。每个县市分支机构必须配有二辆(含)以上查勘专用车。7、投标人对承保车辆必须给出实质性的理赔响应时间,按南平市区指安丰桥—新大桥以内、西芹—大横、夏道—南山、南平十县市范围内、福州和其他地区及外省等不同的出险地点,给予明确。8、投标人必须制定详实可行的理赔预付制度及理赔承诺。9、投标人必须在承保能力、偿付能力、承诺兑现能力、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提供优质服务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给予具体的方案或说明。四、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六种必保险种的保险能力,以及所承保车辆的理赔能力。2、保险险种:承保单位应为投保单位车辆提供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四种必保险种的承保。3、投保标准:“交强险”按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每年一次性投保;“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置价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按20万元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人均保额以2万元投保;两年以内(含2年)的新车按实际购车价投保“车辆盗抢险”。4、所有参保车辆的保险年限除交强险之外,其他险种的保期从2009年7月1日始至2012年6月30日止,保单实行一年一签,中途参保的新车按实际参保时间投保。5、在参保车辆的保险责任期内,若中标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政策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南平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投保人,投保人有权享受其优惠政策。不利于投保人的新的车保政策,将被拒绝。6、中标人在保险责任期内,从第二个月开始必须在每个月初五个工作日内(遇双休日应提前)将上个月所承保车辆的有关保费和理赔情况提交市财政局采购办,以便汇总统计。同时报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备案。若未按时提供三次或不提供,将直接影响下一轮参与机关车辆保险招标资格。7、中标人应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的相关险种条款及响应本次招标要求中承诺的内容,承担服务对象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8、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投标人如中标并签定保险合同,不允许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保险人。10、保险保费结算:投保单位根据保险公司测算出的保费,以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保险公司需出具正式保险凭证和正式发票后,将各投保单位的保单、协议单和汇总明细表送南平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管理科审核,投保单位根据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意见,办理车辆保费报销手续。11、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附件:1、投标文件制作精美,文字和规格符合要求,表述清晰,主、副本一致。2、投标人财务状况一览表、投标人注册资本金状况一览表。3、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次南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集中保险采购项目所有参保车辆给出一个针对年保费的统一优惠率,同时,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保险基本费率表、交强险费率浮动表、车船税核定标准表。第四章南平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框架协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的保险公司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代表签订车辆保险框架协议,并审核中标方编制的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手册。各参保单位与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具体车辆保险合同在车辆保险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条款及格式按照各自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但必须结合此次招标的要求、特点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本次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各中标人的相关澄清确认函件均作为车辆保险框架协议及具体车辆保险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释:《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投标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目录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车辆保费的计算方式及理赔计算方式4.基础保费费率表及各动态系数值5.出险车辆理赔情况一览表6.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7.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8.优惠服务承诺书9.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提纲10.投标人情况一览表1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证明材料13.投标保证金1、投标书致: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1.投标书2.开标一览表3.车辆保费的计算方式及理赔计算方式4.基础保费费率表及各动态系数值5.出险车辆理赔情况一览表6.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7.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8.优惠服务承诺书9.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提纲10.投标人情况一览表1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2.根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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