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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一、本规定编制、修订背景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编制和修订本规定旨在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的补充和细化。基准水平:省、市级大、中型设计院应达到且能达到的水平。近几年施工图审查制度的实施,使全国的设计质量和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对建筑节能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等,需对本规定进行修订,体现与时俱进,适应新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的相关政策,促进设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本规定主要修订内容:1.适用范围增加了援外工程设计,删减了投标方案设计。2.增加了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3.补充、细化抗震设计、结构安全等设计深度的要求,尤其是设计说明、设计详图方面的要求。4.根据近几年积累的钢结构设计经验,增加、细化了钢结构设计深度要求。5.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大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三、本规定的一般规定1.适用范围:根据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允许承接业务范围确定。2.设计阶段划分: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做初步设计,并且有关主管部门未明确要求做初步设计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民用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文件用于办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用于施工,都是必不可少的。初步设计文件用于审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和/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若无审批需求,初步设计文件也无出图的必要。因此,对于无审批需求的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3.本规定条文的合理取舍:当设计合同规定的设计内容或设计范围少于本规定对于设计深度要求的内容时,可不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例如,某工程为混凝土结构,没有钢结构,则该工程设计可不执行本规定中关于钢结构设计的有关条款;反之,某工程既有混凝土结构,又有钢结构,则该工程设计时应同时执行本规定中关于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钢设计的有关条款,不能舍去其中关于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钢设计的有关条款。4.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计算书应归档保存。当主管部门组织设计文件审查要求提供计算书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计算书。四、本规定中结构专业各设计阶段的规定1.方案设计阶段(以文字说明为主)●工程概况:建筑基本情况描述,如工程地点、分区、主要功能(与建筑专业少量重复,便于分专业审查);结构特征描述,如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特殊结构及造型”是指:结构转换层、连体结构、特殊的立面或屋面形状等。●设计依据: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自然条件,包括风荷载、雪荷载、抗震设防烈度等,有条件时简述工程地质概况;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书面要求;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书面要求”是指: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人防地下室抗力等级,特殊的功能要求(如放射线防护要求),特殊的活荷载(如大型会展中心),特殊的吊挂荷载及设备荷载,特殊的抗震要求(如隔震或消能减震)等。●建筑分类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人防地下室的抗力等级,有条件时说明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上部结构及地下室结构方案: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概述,上部及地下室结构布置说明(必要时附简图或结构方案比选);阐述设计中拟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及新工艺等,简要说明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分析方法(必要时说明拟采用的进行结构分析的软件名称)及构造措施或试验方法;特殊结构宜进行方案可行性论述。●基础方案:有条件时阐述基础选型及持力层,必要时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的影响等。●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砌体材料、其他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的说明等。●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问题:如是否需进行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或其他需要进行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设计说明书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同方案设计阶段,应更详细。●设计依据(除方案设计阶段的内容外,尚应包括):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必要时提供:气温(温度应力计算基本参数);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风洞试验报告●建筑分类等级(应说明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除方案设计阶段的内容外,尚应包括):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主要荷载(作用)取值: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雪荷载(必要时提供积雪分布系数等);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由于超长结构越来越多、超长越来越严重,温度作用对结构安全的影响需要定量计算,故温度作用计算参数需明确。与温度有关的设计参数一般包括温升、温降和施工条件能达到的结构合拢温度等。●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说明;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技术的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应明确抗浮措施;施工特殊要求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地基基础设计: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和承载力特征值(或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特殊地质条件(如溶洞)等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基础选型说明;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情况;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处理要求;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必要时应说明对相邻既有建筑物等的影响及保护措施;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结构分析: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复杂结构或重要建筑应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必要时附计算模型简图;列出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可以采用图表方式表示;对计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说明。“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指两个不同软件编制单位编制的程序,同时应尽可能选择两种计算模型不同的程序。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应包括楼板、剪力墙、钢结构支座等的计算模型。“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是指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控制性限值等设计审查所必须的计算结果,如:多层砌体结构在竖向荷载和地震作用下墙体构件的强度分析结果;多层和高层混凝土或钢结构应包括结构自振周期,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下的顶点位移和各层层间位移角,超高层结构顶点最大加速度。地震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或层间位移)值与平均值的比值,振型数和质量参与系数,结构总重量,总地震作用,剪力系数(剪重比),总风力,风和地震作用下的总覆力矩及墙体和框架承担的倾覆力矩的比例,柱和墙的轴压比,上下层结构侧向刚度的比值,楼层抗侧力结构受剪承载力比值,采用时程法采用的波形、时程法和反应谱法计算结果的比较等;大跨度结构的挠度、主要构件的应力比、整体和局部的稳定性等。计算结果及分析可采用文字和图表相结合的形式。计算结果超限时应进行分析和说明,必要时提出施工图设计时拟采取的措施。●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铸钢件、成品支座、阻尼器等)的说明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必要时应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进一步的地质勘察要求、试桩要求等;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一般包括电梯、扶梯及特殊设备订货样本);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其他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结构布置图包括以下内容●基础平面图及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主要楼层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的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结构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的结构或构件,可采用立面图、剖面图、轴测图等方法表示;●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支座示意图;●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应在相应平面图中表示。计算书包括以下内容●荷载统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的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3.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应有设计图纸(含设计总说明)和计算书结构设计总说明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以钢结构为主或包含较多的钢结构时,应编制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较简单时,亦可将总说明的内容分散写在相关部分的图纸中。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略)●设计依据(除初步设计阶段的内容外,尚应包括):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的审查、批复文件;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应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采用桩基时,应有试桩报告或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报告或基岩载荷板试验报告(若试桩或试验尚未完成,应注明桩基图不得用于实际施工)。●图纸说明: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设计0.000m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其截面尺寸标记说明;混凝土结构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时,应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图名称及编号或提供标准图。●建筑分类等级:应说明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除初步设计阶段的内容外,尚应包括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主要荷载(作用)取值:楼(屋)面面层荷载、吊挂(含吊顶)荷载;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楼(屋)面活荷载;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雪荷载(包括积雪分布系数等);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设计计算程序: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高层建筑整体计算的嵌固部位等。●主要结构材料: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第3.4节所规定的要求);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其对应产品标准,其他特殊要求(如强屈比等);成品拉索、预应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参考型号、主要参数及其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如有钢结构,应说明所用的钢结构材料(详钢结构说明部分)。●基础及地下室工程: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及承载力特征值等;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地基土的冰冻深度等;注明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采用桩基时应简述桩型、桩径、桩长、桩端持力层及桩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设计所采用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等;地下室抗浮(防水)设计水位及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水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宣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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