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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上海局徐州北站调车冲突事故事故种类:不确认进路信号,盲目动车。事故概况2008年12月6日13时57分,上海局徐州机务段DF750746号调车机在徐州北站出库后,准备经由交换场联10线穿越上行正线去辅助场进行调车作业时,由于司机不确认信号,连续越过D750、D774两架关闭的调车信号机,在上行正线772号道岔处与通过的1470次旅客列车发生侧面冲突,造成机车小破2台,车辆小破11辆,耽误本列2小时26分,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类事故。事故原因1、徐州机务段机车乘务员两纪松弛,在准备穿越京沪上行正线调车作业中,没有按照上海局《行规》要求执行“问路式“调车作业,同时违反《技规》第224条第3款的规定,在没有确认调车信号是否开放的情况下,盲目动车,连续闯过两架关闭关闭的调车信号机后停车,由于机车侵入上行正线,与正在通过的1470次旅客列车发生侧面冲突。2、徐州北站车站值班员、信号员违反《技规》第236条、第237条和上海局《行规》第47条的规定,“未及时停止调车作业和将有关道岔开通与接发旅客列车进路无关的方向”。在办理1470次客车通过进路后,又准备调车进路,将762/764/766#道岔原本开通上发场4道与1470次客车进路起隔开作用的平行进路,单操至反位,致使该道岔开通至正线方向,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严重隐患。3、徐州电务段作为设备管理单位,与事故相关的调车信号机存在角度偏移、杂物遮挡、显示距离不达标问题,给行车安全留下了隐患。“1.20”南昌局赣州站调车挤岔事故事故种类:不确认进路信号而盲目动车,切割正线作业干部不到岗卡控,挤岔后违章指挥,造成车体脱轨,进一步扩大事故。事故概况2009年1月20日,赣州车务段赣州站进行1904次车底转线调车作业,计划从0时15分起至0时30分止,北Ⅰ+18,南3-18,开1904次。车底推进时,越过了关闭的D10调车信号,挤坏6号道岔,并破坏下行5道K87次出发进路,致使K87次出发信号恢复。挤岔后又盲目指挥机车后退,导致车列最后一辆(YW22B674415)进四股,打坏D10调车信号机,中断京九下行正线行车2小时55分,构成一般B类铁路交通事故。事故原因1、车站值班员没有按要求在调车作业通知单记事栏中注明转线进路及标准钩分,也未预先了解列车运行情况,0时15分至0时30分,北端下行列车密集到达,根本无法利用北端下行线进行调车作业,实际调车作业计划无法兑现。2、由于调车作业计划无法兑现,在未明确调车计划、未征得车站值班员同意的情况下,调车长与信号员擅自口头变更调车作业计划,从南端上行线转线到3道,也没有按《站细》规定重新编制书面调车计划。3、信号员违反《技规》第237条:“接发旅客列车时,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线路没有隔开设备或脱轨器,不准调车”的规定,在办理了1904次车底Ⅰ道调车进路后,在没有隔开设备的条件下,又办理了下行5道K87次出发进路,为调车作业冒进信号机破坏了发车进路埋下隐患。4、挤坏6号道岔后,信号员因急于重排K87次发车进路,要求调车长指挥机车后退,调车作业人员又盲目指挥车列后退,扩大了事故影响范围。“1.11”玉屏站调车脱轨事故事故种类:调动中间有游车的跨装车组,经过9号及其以下道岔时,不按规定的速度进行作业。事故概况2009年1月11日13时30分,凯里车务段玉屏站运转二班执行第T003号调车作业计划:7+9、13-3、11-6、17+13、11+2、5-15…,共计20钩(因接发列车进路变更,站调将第六钩5-15计划变更为7-15)。13时59分,当作业计划执行到第六钩7-15推进作业过程中,因超速推进速度达到11公里/小时,导致机前第11位平板车(该车为游车,与机前第10位、第12位跨装成组挂运,品名:架桥主机)在38号道岔处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2类调车脱轨事故。事故原因1.车站调度员对站内的重点车辆心中无数,未按要求在调车作业通知单“注意事项”栏内注明“限速5km/h”等事项,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2.调车长因当班迟到,接班后没有及时掌握班中工作重点和现场作业车辆情况,作业前也未派员检查17道停留车情况,指挥调车机超速推送编有跨装车组的车列运行,同样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3.凯里车务段、玉屏站职工教育培训滞后、针对性不强。调车组人员全部不清楚调车作业区域道岔设备情况(7道-15的调车进路6、32、38、36、48、50号道岔均为9号道岔),大部分职工不清楚关于调动跨装车组的有关要求,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4.当日值班的副站长对班中作业重点、关键环节掌握不清,忙于处理其他事务,导致应该重点盯控的调车作业无人盯控。“12.17”六盘水南站调车冲突事故事故类型:不按照规定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作业,尽头线调车规定不落实。事故概况2008年12月17日23时10分,六盘水南站运转一班二调驼峰二峰解体23035次,调车计划:F7+47、禁2线-5、16-3⋯,在驼峰主体信号好了后,调车长向司机显示手信号,司机便进行推峰作业。推峰作业第一钩禁2线-5,前端制动员呼叫十、五、三车距离过程中,均未得到回示,连结员在5辆机保车进入304#道岔后,呼叫司机停车仍未得到回示。制动员呼叫停车,也未得到司机回示,便立即按压便携台紧急停车按钮,但便携机控器无反应(事后调查机控器录音装置,无紧急停车的信令的记录),最后车列以3km/h速度撞上土挡,造成车列推进方向第一辆机械保温车(B237101874)前台车脱轨,构成调车冲突一般D1事故。事故原因1、六盘水南站运转一班二调在作业前安全预想不足,调车作业计划安排不周密。调车长在接到推送大组车辆到长仅145米的禁2线送5辆机械保温车的作业计划后,对作业安全重点考虑不充分,未针对现场实际作业情况制定确保安全的作业办法和注意事项,并向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传达。2、无线调车灯显设备使用的有关规定不落实。经查在该班17日19时40分至18日00时15分40秒,这4小时35分共计5批调车作业,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监控记录均无信令显示,这5批调车作业均未按规定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3、在向禁2线送车作业时,调车作业人员未执行《行规》第63条尽头线调车作业规定“在前端距土挡30米处一度停车,然后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推送至车挡10米处停车”。4、作业过程中的联系和互控不到位,调车长和制动员违反《调标》GB/T7178.1-2006中第5.5.1条“连挂车辆或尽头线取送车辆时,要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单机除外),没有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不准挂车,没有司机回示,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的和《站细》中第64条中“推送连挂时,前端了望人员在车列起动后应立即报告停留车距离,调车长应随时注意监听并估计车列速度情况,发现前端了望人员未汇报十、五、三车距离时,要立即停车,查明情况再继续进行调车作业”的规定,对作业中出现的信号(指令)中断、不清的情况,敏感性不高,安全意识不强,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立即停车,而是盲目指挥机车推进。5、连接员在推送大组车辆运行的过程中,听到前方制动员“十、五、三”车距离信号未得到回示的情况下,未及时将紧急停车信号中转,错失了防止事故发生的时机。“8.29”成都东站调车脱轨事故事故类型:扳道员不确认调车进路,盲目显示道岔开通信号。事故概况2008年8月29日,东运转车间四班4调,调车作业计划内容为:东选2过,二仙2过,建工+11,二仙2过,东选5-1过,东选3-7,东选9+7,东选6+8,东选8-4……。7时05分,当作业至东选3-7,机车牵引3辆上牵出线过10#道岔后,扳道员将10#道岔扳至反位后,但未按规定锁闭10#道岔。在机车推进3辆进入9道加挂7辆,过10#道岔区段绝缘节后,扳道员误动局控盘上的10#道岔定位按钮,将10#道岔转换至定位。在未确认调车进路的情况下,扳道员就盲目向四调显示道岔开通信号,致使机车牵出挤坏10#道岔。随后当4调带车进入东选6道挂车时,扳道员仍不认真检查进路,臆测道岔开通表示正确,盲目显示道岔开通信号,致使四调机车推送车列进入10#道岔尖轨四开位置,机车前端第一位车辆(车号:U61WK8030087)前台第1、2位轮对及机车前端第一位动轮脱轨。构成调车脱轨一般(D2)事故。事故原因扳道员严重违反“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的作业程序,在操纵局控盘时,未按规定锁闭道岔,在误动道岔后,也不认真检查确认调车进路,臆测行事,盲目显示道岔开通信号,致使调车作业先挤后脱,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1.12”西昌南站调车作业人员责任重伤事故事故类型:作业中严重违反《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标准》,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概况2008年元月12日,西昌南站运转一班二调执行调车作业计划第T014号:H2+10、NQ-5、H5-1、H4+6、NQ+14、B4-5、K4-16、B4+18、B2-1、B7+31、K1-48。1时28分,当作业至第9钩K4-16完毕后,调车长郭辉领机车上南牵线,连结员胡旭东到二区区长室领取新计划,制动员陈云飞按计划到Ⅲ场4道准备下一钩B4+18作业。1时30分,陈云飞从Ⅰ场4道到Ⅲ场4道途中,在Ⅲ场3道一区停留车组南端第3位、第4位间翻越车钩时,停留车组被一调驼峰解体44125次的溜放车组(第T013号计划第12钩)撞击移动,将正在翻越车钩的陈云飞震落道心,其右小腿和左大腿被车辆轧伤。随后陈云飞自行用平调电台呼救,车站立即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治疗,本人双下肢已截肢,构成职工责任重伤一般B2类事故。事故原因1.制动员陈云飞人身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在横越车列时,违反《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的线路时,应先确认机车车辆暂不移动,在该机车车辆较远处通过”和“必须横越列车、车列时,应先确认列车、车列暂不移动,然后由通过台或两车车钩上越过,勿碰开钩销,要注意邻线有无机车、车辆运行。严禁钻车”的规定,在未确认停留车列暂不移动,且本应在停留车列南端绕行的情况下,作业中盲目求快,盲目横越车列,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车站对职工日常劳动安全教育不力,劳动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职工劳动人身安全意识淡薄,对《铁路车站行车作业人身安全标准》的理解存在偏差,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未真正得到贯彻落实。“7.2”内江站调车脱轨事故事故类型:峰下连挂推送,不确认连挂状态,不试拉,造成车辆脱轨。事故概况2007年7月2日3时40分,内江站驼峰解体86860次。作业计划:5+45.13-10.14-1.13-16……。作业至13-16时,16辆车途停于117号道岔辙叉心处,调车长安排调车机带18辆车下峰进13道顶车作业。由于连挂时车钩处于错位状态未挂上,作业人员未确认车钩连挂状态并试拉便指挥调车机推送,推送过程中16辆车组最后一辆N车的后端台车在117号道岔辙叉心处脱轨,构成调车脱轨一般事故。事故原因1.调车长分工不合理、简化作业程序,车辆在117号道岔途停后,指挥调车机下峰连挂16辆进行推送作业时,未确认车钩连挂状态并试拉就盲目指挥推送,造成车辆车钩处于错位状态推进,行至曲线处脱轨,是构成事故的主要原因。2.在86860次列车解体作业前,排风制动员作业标准不落实,未按规定对全部车辆做到“风尽闸松”,导致车辆在溜放作业中产生途停,被迫进行推送作业,埋下事故隐患。3.在解散车列前,有关作业人员也未认真履行车辆复检的职责,发现车辆异响也未通知停车处理,未能消除事故隐患。“10.23”西昌南站调车脱轨事故事故类型:换长超过1.6的禁溜车辆经过自动化驼峰,造成道岔自动转换,车辆脱线。事故概况2007年10月23日10时55分,西昌南站一区自动化驼峰解体25401次。当作业至B3-1(JSQ57300762,双层汽车集装箱特种车,自重:36.9吨,载重:20吨,换长:2.4)时,该车第一台车进入3道后,305号道岔途中转换,造成该车辆后台车进入6道,在307号道岔处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该车辆外部涂有“重车禁止溜放”和“禁止过峰”标记,车站在调车作业中违反《站细》规定,违章进行驼峰溜放,
本文标题:调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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