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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法律制度1986年4月12日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基本法律之一。(一)民法的概念和原则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和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何某欲买房,张某欲卖房,两人协商过程中,张某坚持房价为200万元,何某坚持150万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一日,何某见张某患病无力,迫使张某在准备好的合同上签字。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诚信原则D.公平原则A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江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别墅不能再眺望江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江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C.诚信原则D.公平原则C最集中反映民法本质特征的基本原则是()A.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B.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原则C.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原则D.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D(二)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1.公民(自然人)(1)概念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两个例外规定:1、在继承中胎儿的应留份额。(胎儿享有继承权,不是基于权利,而是基于法律对胎儿的特殊保护。)2、死者的人格利益保护。死者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享有人格权。但他人侵犯死者的隐私、名誉等人格权益,法律仍然应对予以保护。(3)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A.能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地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B.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精神正常、智力健全、能完全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何永清在15岁生日时开办一家电脑公司,大半年即获利5万元。何永清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否?为什么?案例(2010-3-2)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D.买卖有效答案:D。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的规定,17岁的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慈善拍卖会上以1000元的积蓄拍得价值100元的表演道具,是其年龄智力都能理解的,因此该行为有效。C错误。由于拍卖会上的商品往往价值和实际价值不符,所以不属于显失公平,题目也没有显示甲存在误解,AB错误。中学生亚武,13岁,不慎将12岁的学生亚平致伤,花去医疗、交通等费用1200元,亚武本人有稿费600元,对亚平的损失()A.由亚武的监护人完全赔偿B.先用亚武的600元稿费赔偿,剩余的待亚武以后有收入时赔偿C.由亚武所在的学校赔偿D.先用亚武的600元稿费赔偿,剩余的由亚武的监护人赔偿D甲(1982年9月2日出生),中专学生,于2000年7月4日无照驾驶将乙撞伤,致使乙花去医药费3000元。甲2000年9月毕业,在一餐馆打工。2001年2月,乙起诉要求甲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A.甲承担,因甲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甲之父承担,因甲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主要由甲之父承担,甲适当赔偿D.主要由甲承担,甲之父适当赔偿答案:A。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法人概念: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团体。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成立的条件(三)民事行为制度•1.民事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3.代理1.民事行为•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依照法定的形式2010-3-1: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得到支持?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只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50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乙的请求权要得到支持必须甲乙之间产生了民事法律关系。本题A甲应允同看演出而爽约,D承诺陪同旅游都是属于道德范畴,因此不能产生有法律意义的请求权。B项转述听闻的消息产生的损失,乙作为成年人自己承担该风险,也不能产生相应的请求权。只有C项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符合民法意思自治的要求,甲乙之间有协议存在,乙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无效的民事行为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多选)下列民事行为中,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有()A.某公司董事长收受2000万元的回扣,低价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某私营企业B.赌博合同C.14周岁的甲与电脑公司签订购买笔记本电脑一台的合同D.甲要乙为其走私光盘提供运输,否则就杀乙的孩子答案:ABD。A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B为违反法律;D为以胁迫手段所为。这三项表述中的行为均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至于C,《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据此,C项表述应属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而不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2011-3-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费,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的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量巨大的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答案:C。《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甲公司利用优势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根据《民法通则》第59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1)代理的概念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第六十三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的种类3.代理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甲乙丙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人/本人)(受托人)(相对人)甲委托乙代买一台电脑,乙在甲的授权范围内,以甲的名义同丙达成买卖协议。委托代理•第六十八条【转委托】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亚昌委托亚辉将一卡车香烟运至广州,路途因亚辉突发急性阑尾炎而将此事委托给亚明,亚明开车到广州后,由于南方气候潮湿,有两箱香烟发霉变质,损失5000余元。此损失应由()A.亚昌承担B.亚辉承担C.亚明承担D.亚辉和亚明连带承担A•(多选)甲原籍是山区茶乡。春节期间,甲回原籍探亲,同事乙委托甲买上等茶叶10斤,并付款1千元。春节期间因无茶叶出卖,甲将情况告知乙,乙说你转托一人在春天3月再买吧。甲在回城前的一天晚上,丙正好前来探望甲,于是甲便委托丙代乙买10斤上等茶叶,丙应允。甲将1千元放在信封里交付给丙。丙在当晚回家途中,1千元被人所抢,抢劫案未侦破。甲回城后将此事告知乙,为此引起纠纷。乙起诉到法院,法院对乙的哪些请求不予支持?A.请求甲赔偿损失1千元B.请求丙赔偿损失1千元C.请求甲、丙各赔偿损失500元D.请求甲、丙对1千元损失负连带责任•ABCD。本题涉及再代理问题。依据《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同时根据《合同法》委托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在转委托中的义务仅为选任义务和指示义务。此外,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所负的责任为过错责任。本题中,甲的转代理已经成立,且尽到了自己的义务。丙为乙的代理人,且无过错。因此,本案应由甲自己承担损失。无权代理•第六十六条【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多选)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权代理情形的有()。A.甲公司委托乙购买2辆摩托车,而乙代买一辆汽车。B.甲擅自以乙的名义为乙购买一台彩电C.甲公司曾委托乙代购彩电,后甲公司取消委托,但乙仍以甲公司名义代购彩电D.甲擅自以其好友刘某的名义前去某公司应聘•答案:ABC。A、B、C三项分别为超越代理权、没有代理权和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行为。D不符合代理的基本特征,也就不存在无权代理的问题。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单选)张某开一家服装店,某日,张某因急事需要离开,遂叫来店看望自己的好友王某代为看店。恰好赵某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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