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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外币业务核算物流企业会计知识目标了解外币及其相关的基本概念;了解处理外币业务的两种观点;熟练掌握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技能能目标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具备运用理论知识进行外币业务核算的基本技能。第一节外币会计概述一、外币、记账本位币、外汇与外币业务1.外币一般意义上的外币是指本国货币以外的各种货币。会计上的外币则是指物流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2.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在记账时,作为统一计量尺度的货币,在国际上也成为“功能货币”。3.外汇外汇是随着国际间的经济、文化往来而逐渐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它与外币不是同一概念,它是外币资金的总称,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外汇的内容具体包括:(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等;(2)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3)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支票、汇票、期票)、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4)其他外汇资金。4.外币业务外币业务是指物流企业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即外币)进行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的经济业务,即非功能货币交易。我国境内的物流企业一般应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所以,当企业发生各项以非人民币进行款项收付、结算和计价的经济业务时,即发生了外币业务。如果物流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是以某种非人民币的货币进行计价和结算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采用某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这时企业发生的各种以人民币表示的收付、结算和计价业务均是外币业务。二、外币兑换、汇率与汇兑损益1.外币兑换外币兑换是物流企业根据需要在规定的情况下,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经济业务。外币兑换是不同货币之间的实际交换,是不同货币之间的买卖交易。外币兑换主要发生在物流企业用外币结算的交易中,如物流企业用本国货币兑换外国货币,以清偿一笔外币债务;将为外国企业提供的运输服务所收取的外汇兑换成本国货币,以办理外汇结算。外币兑换通常由外汇市场中的商业银行办理。物流企业在进行外币兑换时,必须按照一定的汇率进行折算。2.汇率汇率又称外汇汇价或外汇行市,是指两个国家货币间的交换比价或比率。换言之,它是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的交换价格。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的标价方法。间接标价法又称应收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的标价方法。3.汇兑损益汇兑损益也称汇兑差额,是指物流企业在发生外币交易、兑换业务和期末账户调整及外币报表换算时,由于采用不同货币,或同一货币不同比价的汇率核算时产生的、按记账本位币折算的差额。简单地讲,汇兑损益是在各种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因采用不同的汇率而产生的会计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异。第二节外币业务会计的两种观念外币业务会计是指专门用来核算反映外币业务及其折算的一种会计。核算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外币业务折算、期汇业务及外币报表折算等业务。在外币业务会计处理中,对于外币交易业务所涉及的外币债权债务账户,由于发生和结算时采用不同的汇率结算,就会产生差额。这种差额是确认为汇兑损益,还是应调整原来业务的对应账户,在处理上有两种方法,即一笔交易观和两笔交易观。一、一笔交易观一笔交易观认为,业务成交与日后结算这两件事是一笔交易的两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外币结清以前交易不算结束。该观点将交易涉及的外币结算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将商品或劳务购销业务的发生以及以后的外币结算看作是一项经济业务。在该交易未以外币结算前的期间里,由于汇率波动而发生的记账本位币的差额,应作为原交易金额的调整。1.提供货运服务时,按当天的汇率记账2.年末调整报表数额时,按期末汇率记账3.实际结算时,按当天的汇率记账二、两笔交易观两笔交易观是将外币交易发生与结算视为两项独立的事件,当汇率发生变化时,不对原先的交易记录进行相应的调整。该观点以商品购销业务完成的时间作为确认外币交易的基础,认为成交日确立的购销业务,结算日产生的是另一笔外汇买卖业务,前者应由企业的购销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后者则由企业的财会部门对如何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负责,两者考核的对象是不同的,因此要在账面上单独记录汇率变动导致的差异,通过“汇兑损益”账户核算。在这种观点下,记录外币交易的账户始终保持原来的记录的金额,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差额只调整债权、债务账户,责任明确。第三节外币业务的会计处理一、外币账户及其设置物流企业只要发生以外币计价和结算的业务,就必然要有专门的账户对其进行记录和反映。外币账户是指用来表示有外币特性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和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长期借款等),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二、外币业务的账务处理1.外币分账制外币分账制是指物流企业以原币直接记账,即发生外币业务时,只用原币记账,不进行折算;当涉及到两种货币的交易业务时,则用“外币兑换”账户进行核算,分别与原币有关账户对转,各种外币资产、负债及兑换,均按各种币别分别设置账簿进行记录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日,一次性的将外币会计报表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表示的会计报表,并与记账本位币业务编制的会计报表汇总,编制整个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会计报表的制度。外币分账制也称为“原币记账法”。2.外币统账制外币统账制是指物流企业在发生外币业务时,必须及时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并以此编制会计报表的制度,它也称为“记账本位币法”。在这种方法下,企业在发生外币业务时,按当日汇率或当月1日汇率,及时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入账,非记账本位币金额只在账上作辅助记录。三、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一)交易日的会计处理(1)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2)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3)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汇率,均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而是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这样,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相等,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二)资产负债表日及结算日1.货币性项目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该项目因当日即期汇率不同于初始入账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而产生的汇率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同时调增或调减外币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2.非货币性项目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由于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但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再与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以反映存货的跌价损失。(三)外币兑换会计外币兑换,是指将一种外币兑换为另一种外币的业务事项。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记入当期损益。1.将外币卖给银行(结汇业务)2.从银行买入外币
本文标题:第十一章 外币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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