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3g和互联网电信服务知识产权培训
3G和互联网电信服务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一、互联网电信时代给移动运营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的挑战1、专利问题给运营商带来的挑战2、版权问题给运营商带来的挑战3、品牌问题的挑战二、移动运营商的应对策略三、3G推广过程中的一些法律实务问题内容安排一、互联网电信时代给移动运营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的挑战•3G业务的启动,使整个电信市场格局从“语音时代”向“信息多媒体时代”转换•法律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消费者权益维护问题•手机用户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权利。(一)、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1、专利问题给运营商带来的挑战•专利权的概念: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授权或许可。•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里说的专利问题不是电信设备的专利问题,而是指增值电信业务领域的专利问题。以彩铃应用业务为例•彩铃专利技术主要分布在如下领域:实现彩铃的方法、管理彩铃的方法、操作彩铃的方法、彩铃计费技术、播放彩铃的方法、彩铃发送方法、彩铃音量控制技术、彩铃下载技术、广告彩铃技术等方面。•当运营商准备投资创新某项彩铃业务时,业务中的基本实现技术可能已成为别的企业的专利,将来很有可能存在着专利侵权或是需要支付高额专利使用费的情况。2、版权给运营商带来的挑战•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其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网络中常见的文字作品、图片作品、视频作品、音乐作品,都属于著作权所称的作品。•著作权中有一个重要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互联网电信服务中产生著作权纠纷的原因自办网站的视频节目、信息服务点歌、彩铃等大多使用了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作品、软件增值业务的商业合作模式不完善,收费模式与结算机制等均存在一定问题,其中大部分业务都涉及到知识产权问题,形成复杂的供应服务链,处理不好产生版权方面的法律风险部分增值服务提供商不规范运营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北京慈文公司诉原网通河北分公司银河网侵权案银河网燕赵新天地()是中国网通集团河北省通信公司打造的大型宽带信息业务合作平台和信息综合服务门户网站。用户登陆银河网燕赵新天地网站,进入“剧场”栏目,通过搜索选定电视剧并付费后,就可以点播观看。由于中国网通集团河北省通信公司在银河网燕赵新天地网站上播放电视剧“神雕侠侣”没有取得权利人北京慈文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同意,属于擅自播放。在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认定中国网通集团河北省通信公司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赔偿损失35000元香港TVB诉江苏电信侵犯知识产权案•江苏电信的互联星空网站未经允许、未支付报酬而播放电视剧《金枝欲孽》,被权利人香港TVB以侵犯TVB知识产权为由,起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人民币10万元。上述两个案例的启示•提醒我们对门户网站里提供的信息内容,要注意审查其版权证明,否则一旦出了问题,运营商就是第一个被起诉的对象。•也提醒我们,在和其他增值服务商合作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时,除了要增值服务提供商提供版权证明,还应在服务流程中提示说明信息服务商是谁,运营商的收费行为是否属于代收性质,以此避免增值服务商侵权却要运营商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3、商标问题的挑战(品牌保护)•现阶段,运营商对商标的使用和保护还基本停留在关注有无侵权和非法使用品牌LOGO层次,究竟商标是否还能带来更大的价值还没有进行具体研究,尤其在推出新业务新品牌时,对商标使用前瞻性分析和在商标保护上做得不够。大名鼎鼎的美国微软公司,推出的最新操作系统Vista,被法国一家电视台指控称侵犯了其商标权,因为这家电视台早在2003年3月就面向全球市场注册了“TeleVista”商标。苹果公司的i-phone手机商标,2002年就在中国商标局注册了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两项类别,却没有注册电话和移动电话类,结果被汉王公司于2004年在电话产品上注册了i-phone商标及其后续品牌e-phone、d-phone。以后如果苹果公司还想在电话产品上要回i-phone商标,要么给汉王拿钱,要么合作,要么协商补偿让汉王撤销或者转让商标,总之这个事情会很棘手。这个事件告诉大家,品牌保护要做很好,各个细节都不能错过。二、移动运营商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战略对策(一)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实现向信息提供商和信息组织商的转型提供支撑。(二)解决好自办网站内容的合法合规性问题。1、加强对企业自办网站内容在著作权方面的审核以及对所链接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审核。–不得将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图片以及其他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放置于自办网站中;–不得设立指向明知载有侵犯著作权的网站的链接;–自办网站登载他人作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明出处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知识产权技术保护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技术措施的分类主要有两种,即控制接触作品的技术措施和控制使用作品的技术措施。•(1)控制接触作品的技术措施包括口令技术措施和问题化技术措施,其作用机制主要是使得未取得授权的用户不能获得作品或者虽然获得了作品的某种载体但不能进入作品的正常工作界面,这在实质上还是起到了控制作品使用的作用;•(2)控制使用作品的技术措施,并不禁止他人访问作品,但禁止他人进一步对作品的使用;这两种分类的基点都是将技术措施定位在防止作品非法复制及未经授权使用。•还有一种类型的技术措施,那就是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技术措施。该技术措施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是以“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定义出现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是指说明作品及其作者、表演及其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及其制作者的信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权利人的信息和使用条件的信息,以及表示上述信息的数字或者代码。番茄花园案•番茄花园是一个软件下载网站,成立于2003年。番茄花园站长洪磊和他的团队通过修改微软的WindowsXP系统之后,将其更名为番茄花园版本。这个版本取消了微软的正版验证程序,并对微软原版操作系统中一些不常用功能进行了关闭或卸载,加快了平台运行速度。由于番茄花园版有这些优点,并可以免费下载使用,得到了许多网友的青睐,2008年6月,在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组织的打击网络侵权专项治理工作中,代表美国微软、甲骨文等巨头利益的商业软件联盟(BSA)代表向国家版权局及公安部进行了投诉。2008年8月至12月,洪磊及其团队成员被分别抓获归案。2009年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案主犯侵犯著作权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番茄花园网站负责人洪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2、是在提供网络设施或开展服务器托管业务时,应当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对方利用网络设施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互联网管理规定。如果接到著作权人的侵权通知,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该网站。在著作权人按照规定出具了相应的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予以删除或是断开链接。3、借鉴有关知识产权管理中“避风港”的政策,在与ISP、ICP合作时,有效利用链接等方式,合理规避知识产权的风险,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著作权领域的“避风港”条款最早出现在美国1998年制订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法案)。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避风港”条款也被扩展应用于提供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服务的提供商。•网络链接一般分为“普通链接”和“深度链接”两种。•普通链接的链接对象是被链接网站的首页。当浏览者点击链接标志时,浏览器的地址栏上显示的是另一个网站的网址,屏幕上显示的全部是被链接网站,浏览者明白地知道已从一个网站跳到另一个网站上。典型的普通链接如:搜索引擎中所出现的各种网址的集合。当用户点击其中一个网址时,搜索引擎就会将用户带往被点击网站的首页。•深度链接的链接对象是被链接网站的中的某一具体内容。当浏览者点击链接标志时,计算机会自动绕过被链接网站的首页,直接指向具体内容页。此时如果该内容页上没有被链接网站的标志,则用户就会被蒙在鼓里,还误认为停留在原来的网站上。•不论是普通链接和深度链接,当被链接的网页含有侵权内容时,对于不知道链接侵权内容的设链者一般不应承担责任,但被警告后仍未停止侵权的例外。•《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我们提供的手机搜索、音乐搜索、视频搜索等,大都属于深度链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中的但书条款需要引起我们注意,什么情况下构成明知或应知呢?优度诉迅雷深度链接侵权案。•迅雷是一个知名的下载网站。2006年12月22日,由香港影星梁朝伟、金城武领衔主演的《伤城》正式公映,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优度公司)以60万元的高额版权费用取得《伤城》影片的网络传播权和收益权,为保证影片档期内的票房不受影响,优度公司将在公映一个月后才有权将《伤城》在自己网站上线。然而令优度公司始料不及的是,2007年1月,迅雷网上已经赫然出现了《伤城》的搜索链接服务。1月4日,《伤城》在迅雷网站的搜索次数高达59808次,总下载量惊人地达到520869次。6月21日,优度公司将迅雷公司告上法院,并提出赔偿要求,由于迅雷的服务器设在上海浦东,此案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迅雷认为其只是提供了搜索和链接服务,本身并没有侵犯原告的网络传播权。即使迅雷删除了这些链接,公众仍然可以通过直接登录那些被链接的网站而获得该《伤城》的视频文件。所以,本案的影片传播行为只是发生在用户与第三方网站之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迅雷所链接的第三人网站清晰地写明“所有电影免费下载,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测试之用,请于24小时内删除。勿将下载的免费电影用于商业用途,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与本站无关。该”声明”清楚表明该网站提供涉案影片的侵权性质,而且迅雷应当了解影视作品网络传播的商业规则,特别是涉案影片当时还在影院公映的档期之中,由此法院认定迅雷在主观上存有过错,即明知或应知链接作品侵权仍提供链接服务,赔偿原告优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深度链接即使不侵犯著作权,还有一个法律风险,即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也是需要引起注意的。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法律原则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网络经营也不例外。被链网站为制作内容要投入大量经济成本,允许他人无限制地随意链接网站部分内容,会造成经营者之间竞争成本和竞争地位的巨大差异,其实质属于不正当经营行为。北京金融城公司诉成都财智公司“外汇币种走势图”链接侵权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审结的北京金融城公司诉成都财智公司“外汇币种走势图”链接侵权案的判词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迪。该案原告北京金融城网络有限公司于2000年6月发现自己在295网站上制作并发布的“外汇币种走势图”被被告成都财智公司在自己的网站上作了深层链接。当用户访问财智公司上的走势图标志时,计算机就自动绕过295网站的首页直接而指向显示走势图的末
本文标题:3g和互联网电信服务知识产权培训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37026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