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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主席指出:“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十九大报告中曾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其中,“宪法法律至上”的提法与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强调的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是一脉相承的,而依宪治国是实质上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国家宪法日是什么时候?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其中,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常见的违法行为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5、民事侵权的行为1、吸烟、酗酒;2、与品行不正的人交朋友;3、旷课、夜不归宿;4、携带管制刀具;5、打架、斗殴、辱骂他人;6、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7、偷窃或故意损害公共财物;8、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9、观看、收听淫秽音像制品读物;10、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合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艺场所(包括网吧)。常见的、多发的、容易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不良行为概括起来有以下10种:旷课、夜不归宿有逃学、旷课、夜不归宿行为的人不外乎有几种情况:一是学习较差,对自己已经失望;二是受家长、教师的批评;三是受社会上不三不四哥们的拉拢,经常在外游乐。由于他们的精力不放在学习上,加上脱离家长、学校的监控,往往容易走上歧途。携带管制刀具《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谦让名人轶事:美国著名政治家帕金斯30岁那年任芝加哥大学的校长,有人怀疑他那样年轻是否是能胜任大学校长职位,他知道后说了一句“一个30岁的人所知道的是那么少,需要依赖他的助手兼代理校长的地方是那么多”。就短短这一句话,使那些原来怀疑他的人一下子放心了,对他敬意倍增。我们经常讲一句话,叫有理也要让三分。我们在平时学习工作、生活中也应学习这位校长忍让的胸怀。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触目惊心:据统计,在我国,25周岁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渐攀升,每年新产生的少年犯人数竟高达15万。这些犯罪行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响外,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十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多元。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一)——哥们义气型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2008年的某一天,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二)¬——网络诱惑型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2009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8月26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中学生违法犯罪案例(三)¬——交友不当型预防青少年人犯罪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帮助他人拒绝诱惑预防青少年人犯罪自我保护依法维权预防青少年人犯罪2002年8月27日晚,19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小任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两名歹徒抢劫手机.为此,这个勇敢的青年与两名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11刀后死亡.问:你对小任与歹徒搏斗出现的结果有何感想1力量对比2周围环境的利用3机智求助他人4主观心理的调节5人身安全第一6避免无谓的激怒对方7暂时妥协,事后报案8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怎样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1、要依法自律。2、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要学法懂法,依法行动;合法权益,应当力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本文标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主题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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