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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师、护师、药师、技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论文要求注:本文档整理于各种资料,仅供参考!论文要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含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的论文)。(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2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在省辖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在县(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其中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②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7名)。注:职称论文写作与快发发表,请联系学苑论文发表中心,电话18610589336,QQ869862058,可录用后付费。主任医(药、护、技)师;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1)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且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2)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4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6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①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5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3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在省辖市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有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4篇以上,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有1篇是发表在国家级学术期刊或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②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专著(编委以上,本人编写有关章节,字数3万字以上。在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限副主编以上,字数5万字以上)。③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5名),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7名)。注:职称论文写作与快发发表,请联系学苑论文发表中心,电话18610589336,QQ869862058,可录用后付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职称评审经常化以来的有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卫生系列临床医学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第三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治医师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第二章任职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条件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二、学历、资历条件1.主任医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主任医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执业医师法》实施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减去一年后可视同医师执业活动时间,下同)六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十二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十四年以上,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2.副主任医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一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二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七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九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五年以上。3.主治医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主治医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取得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医师工作二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六年以上,取得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医师任职资格,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医师工作四年以上。三、破格申报条件1.破格申报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在医疗第一线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并有所创新和突破,能完成医院分级管理中规定的相应级别五例疑难病例的五份甲级病历,是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本专业学科技术骨干,并为省(部)级以上各类专家之一(或省卫生厅“121”工程培养人选);(2)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五名);(3)在国际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4)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过二本以上(各不少于20万字)本专业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5)主持(项目完成者前三名)国家重点医药学科技术攻关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重大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其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2.破格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在医疗第一线工作,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业绩突出,能出色地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难题,能完成医院分级管理中规定的相应级别两例疑难病例的两份甲级病历,是省内有一定影响的本专业技术骨干,并得到市(厅)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认可;(2)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五名);或获两项省(部)级科技奖或两项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3)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三篇,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4)独立完成并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不少于10万字);(5)主持(课题完成者前三名)国家或省级医药学科攻关课题,并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其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3.破格申报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1)在医疗第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是本单位主要技术骨干,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2)获省(部)级科技奖或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3)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论文三篇;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4)有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证书;或有其它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奖励者。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四、申报评审临床医学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晋升的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五、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1.掌握一门外语,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标准。2.掌握计算机技能,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标准。第五条评审条件一、主任医师1.专业理论水平(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2)及时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并吸取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临床。2.工作能力(1)能够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是本专业或学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坚持在临床第一线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具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3)通晓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能熟练解决疑难疾病及新发现疾病的诊断、治疗等重大技术问题。(4)熟练掌握本专业基本技术操作,并能了解或应用最新技术。(5)有主持本专业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有较强的论文撰写能力。(6)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有培养和指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3.业绩与成果在副主任医师任期内,能完成医院分级管理中规定的相应级别五例病例的五份甲级病历,其中疑难病例二例,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出版20万字以上的著作或译著一部(主编或副主编);(2)在国际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3)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4)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5)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等级内额定人员);(6)获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员);(7)本、专科生通用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4万字以上);(8)在临床工作中有开拓性贡献者,受到省(部)级以上政府的奖励。注:论文写作与快速发表请联系学苑论文发表中心,电话18610589336,QQ869862058.可录用后付费。二、副主任医师1.专业理论水平(1)有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掌握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2)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及趋势,能吸取新的科研成果应用于临床。2.工作能力(1)能够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2)坚持在临床第一线工作,完成规定工作量,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3)掌握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熟悉本专业疑难病的诊断与治疗。(4)本专业基本技术及新技术操作熟练。(5)有组织本专业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有撰写较高水平论文的能力。(6)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有指导和培养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3.业绩与成果在主治医师任期内,能完成医院分级管理中规定的相应级别两例病例的两份甲级病历,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著作或译著
本文标题:(副主任医师、护师、药师、技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论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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