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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试行)湖南省邮电建设工程局2003年10月电信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试行)编辑:冯曙光审核:岳康军批准:彭大荣湖南省邮电建设工程局工程部200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从业人员一般操作规程……………………………4第一节临时用电……………………………4第二节通用机械、工具、仪表……………………………7第三节化学品和危险品…………………………..10第四节行车和消防安全……………………………11第五节器材储运……………………………12第三章线务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6第一节架空线路……………………………16勘测……………………………16打洞……………………………16立杆、拆杆、换杆……………………………17登高……………………………18布放钢绞线……………………………19挂挂钩……………………………20第二节地下管道……………………………20测量……………………………21土方……………………………21钢筋……………………………23混凝土……………………………23铺管和砌人孔……………………………24人孔内作业安全要点……………………………24市区管道要求……………………………25第三节布放架空管道电缆(光缆)……………………………25第四节敷设埋式电缆(光缆)……………………………26第五节布放水底电缆(光缆)……………………………27第六节光缆接续……………………………28光缆单盘检验……………………………29光缆连接损耗的测量…………………………..30第七节电缆接续……………………………32第四章机务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6第一节一般规定……………………………36第二节铁件加工……………………………36第三节安装列架、槽道、铁架……………………………37第四节安装机架、机台……………………………38第五节线缆的布放及端头处理……………………………39第六节电力设备安全作业……………………………42第七节设备检查及本机、全程测试……………………………43第八节设备割接、开通……………………………44第五章汽车运输安全……………………………45第一节汽车维修保养……………………………45第二节汽车质量标准……………………………46第三节汽车驾驶人员安全要求……………………………46第四节汽车安全行驶要求……………………………48第五节汽车装卸安全……………………….49电信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1.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包括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方面的各项工作,同时包括施工机器设备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等。1.3各施工公司生产单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局、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1.4局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保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工程部督促检查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各施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工程项目经理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应加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1.5各施工公司生产单位的从业人员和驾驶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1.6各施工公司、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或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或落实本条例在本单位(或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或本工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7生产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8生产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9生产单位的特种作业(如爆破)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10生产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11生产单位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1.12生产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13生产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1.14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上级相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1.15生产单位不得将生产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1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驶以下职权:1.进入生产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4.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设施、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应当在15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1.17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第二章从业人员一般操作规程第一节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和《邮电线务作业实用安全知识》外,还应遵守下列要求:2.1.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求:1.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一名电气安全负责人,电气安全负责人应由技术好、责任心强的电气技术人员或工人担任,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施工用电管理。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3.施工现场使用的机电设备,必须通过物管部门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运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220V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2.1.2施工现场对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要求: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搭设作业栅、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2.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表2.1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50~~500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3.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式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4.通信线与电力线交越时最小安全隔距如下表2.2:表2.2序号电力线种类及额定电压最小隔距(M)备注1低压用户线路0.621千伏以下电力线1.25包括电车线31~10千伏电力线2(4)通信线应在电力线420~110千伏电力线3(5)路下方通过5154~220千伏电力线4(6)注:表内不带括号的数字系在电力线路有防雷保护装置时的最小隔距,括号内的数字系在电力线路无防雷保护装置时的最小隔距。5.对达不到上述2点中规定的最小距离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等方法,并悬挂醒目警告标志牌。6.在交叉跨越的电力线下工作时,特别是吊档上要注意防止因猛拉线条或紧线过程中未将线条控住而弹起碰触电力线,并要避免用皮卷尺(里有钢丝)、潮湿或受冻的绳索、量地链等非绝缘物件碰触电力线。其钢绞线上需套用电力线保护管至电力线垂直1M内侧。7.跨越220V和380V低压电力线架设通信线时,不得用石头、工具或自力线缠圈由电力线上方抛过,应采用“环系法”引渡线条,或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后施放线条。即使是跨越220V或380V低压绝缘线,也要用线叉将通信线条托起,不能使通信线在电力线上不采取防护措施直接拉过。8.低压电力线在通信线下方交越,电力导线在交越档应使用绝缘导线。必要时,交越档通信线也改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线。9.在地下通信电缆(光缆)与电力电缆交叉平行埋设的地方进行施工时,要特别注意反复核对位置,确实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地下通信电缆与电气化铁道或高压输电网交越时,其交越两端规定范围内应作绝缘处理。10.在有电力危险地段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中,需要迁改电力线或电力线碰触、断落在通信线上时,应速通知电力部门立即停电和派人会同处理,电力人员不得擅自触动电力杆线设备。通知电力部门停电的工作程序:①征得电力部门同意停电;②停电:由电力部门将可能导致通信线带电的各方面电源完全断开,且各零、相线至少都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线路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高低压两侧均须断开,以防反送电;③验电:由电力部门用电压等级合适且经检验完好的验电器,逐条检验电力线,确认不带电;④装设接地线:验电后由电力部门立即将断开侧电力线并联短路接地;⑤悬挂标志牌并看闸:在电力线拉开刀闸的地方,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同时由施工单位派专人看守。未经以上步骤,不得开工。施工完毕须经施工项目负责人检查符合安全规定,并通知所有参加施工人员注意后,方可通知电力部门恢复送电。11.遇有电力线在通信线杆顶上交越的特殊情况时,工作人员的头部不得超过杆顶,如电力线系低压(220-380V)时,所有的工具与材料不得解除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如电力线系高压时,人的头部和所有工具与材料应大于表2.3的距离。表2.3外电线路电压(KV)10以下35以下35以上人体、工具与电力线距离(M)12.5412.超高压输电线路下工作的防护(330千伏以上):①通信电杆顶部和架空地线支持物的最高部位,距在最大垂度情况下超高压电力导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9M。通信线若与超高压电力线交越,交越角应尽量接近90度,不得小于60度。跨越通信线路在中心点两侧各35米范围内一般应使用绝缘介入电缆。②通信线路应避开超高压输电线档距中心±50米窄长高场强区,当通信线穿越超高压输电线时,应在保持输电杆塔安全倒杆距离条件下,尽量靠近输电线杆塔处,同时通信交越档两根电杆应尽量对称布置于输电线路两侧,以减少通信人员可能感受到的场强水平。③在超高压线上的电信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系安全带。④在雨天、大雾天等不良天气条件下,电信工作人员一般不要上处于超高压线、高场强区的电杆,如情况特殊,应采取相应安全保障措施。13.电气化铁道附近工作的防护:电气化铁路接触网带有27500伏高电压,任何人将可能带电的物品在靠近异线2M内,就会发生致命
本文标题:电信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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