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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华田地产工程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实现公司依法经营管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原则上应当签订书面经济合同。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签订的合同要具有合法性、可行性、经济型、资料的完整性。第二章适用范围一、昌江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方面合同签订,包括前期、设计、工程、采购、咨询、监理等的合同。第三章合同签订部门一、工程合同、材料采购合同、机电设备安装采购合同的签订部门为成本管理部,前期合同的签订部门为前期部,设计合同的签订部门为工程设计部。第四章合同签订具体要求一、签订合同的对象:(一)通过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二)与未通过招标签订合同的单位,在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签约主体资格,包括经营资格、纳税识别号、资信、履行合同的能力、增值税率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昌江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三)自然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才能与之签订合同。二、合同条款和内容要求:(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文字表述清楚准确。合同文本尽量采用国家颁布的合同范本或标准文本。(二)合同主要条款应包括,合同名称、工作内容数量(工作范围)、标的、质量标准、工期、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履行的期限和地点、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附件等。每份合同文本上需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帐号等。三、合同谈判人员要求:要求人员不少于二名,要有谈判记录。四、合同盖章要求: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严禁我方签字盖章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两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五、合同金额变更超过10万元人民币或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能单独进行结算,应与原合同一起结算。第五章合同执行一、成本管理部负责签订完成工程合同后,将施工单位移交工程设计部,并对合同进行交底,并做好对交底人员签字,以保证履行中责任划分清楚;施工单位移交工程后,后期施工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设计部,成本管理部负有监管职责。二、设计合同由工程设计部负责监管。三、前期合同由前期部负责监管。昌江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四、各部门须及时反映合同履约情况,做好评估工作,对符合我公司要求的合约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建立合作单位资料库,定期更新。五、各部门负责建立合同台账。第六章合同归档一、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统一存档,并编号受控;二、合同变更或增补合同(协议),合同编号不予改变。注:招采合同原则上采用总价包干形式,甲供材如采用总价包干合同确有困难,可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暂估总价);严禁采取定额下浮形成合同,最终实现成本可控。昌江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三月四日12.2评定内容包括:备选单位投入的人力、物力、经济实力、工期、施工配合、保修服务等,评定结果为判定该备选单位是否能满足我方的要求。昌江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本文标题: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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