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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園法治教育學生手冊20122目錄寓人權教育於友善校園的建立-校園法治教育學生手冊的目的5民法所捍衛的人權生活8刑法與人權保障9第一部分校園篇10校園霸凌1001_買不起的球鞋(言語霸凌、公然侮辱罪、民事損害賠償)1102_糾察不糾察(肢體霸凌、網路霸凌)1303_造謠生事(關係霸凌、誹謗罪)1504_說話的藝術(肢體霸凌、誹謗罪、公然侮辱罪)17校園暴力1905_球場規則(傷害罪、民事損害賠償)2006_不要虐待我(兒童虐待、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罪)2207_給我保護費(恐嚇取財罪、恐嚇危害安全罪)2508_請妳給我愛(恐嚇危害安全罪)2709_以假亂真得不償失(偽造有價證券罪)2810_球賽與鬥毆(傷害罪)29性別關係3111_兩小無猜有罪嗎(對幼年男女為性交猥褻罪)3212_不好笑的笑話(性騷擾、性別平等教育法)3313_老師,我愛你(與幼年男女性交罪)3514_走樣的約會行程(強制性交罪)37財產犯罪3815_省錢省過頭美德變缺德(毀損罪、竊取電能罪)3916_遊戲機不見了!(限制行為能力人之契約行為)4117_變調惡作劇:刺破輪胎變重傷當心輕罪變重罪!(毀損罪、傷害罪)4218_綁架賠一生(擄人勒贖罪)443輔導與管教4619_「Nike」小姐的故事(教師責任)47其他類型4920_大成的手機(公然侮辱罪、誹謗罪)5021_哲生的秘密(加工自殺罪、加工自傷罪、自殺輔導專線)5222_侵犯隱私恐負刑責(妨害秘密罪、散布竊錄內容罪)5423_網路交友要謹慎、中輟逃學真是笨(和誘罪、強迫入學條例)5624_偽造請假條案(偽造文書罪、少年事件處理法)5925_收不到的演唱會門票(詐欺罪)6126_校園意外頻傳不可不慎(校園意外事件法律責任)63第二部分校外篇64幫派犯罪與個人、社會法益侵害之事件6427_絕對不能說!(公然侮辱罪)6528_你不能看這個!(妨害書信秘密罪)6729_你「快樂」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6930_是不是兄弟?(聚眾鬥毆罪)7131_意義是什麼?我只聽過義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7332_這下火大了!(放火罪)7533_KO青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7734_「尬車」就是「尬命」!(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79兒少福利8135_抽一口行不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8236_不要亂摸我(強制猥褻罪)8437_爸爸不要打媽媽、爸爸不要打我(家庭暴力防治法)86財產犯罪8838_不用錢的娃娃(不正利用收費設備詐欺罪)8939_拾物不還惹禍上身(侵占遺失物罪)9140_變調的義氣:結夥竊盜罪加一等!(竊盜罪)93智慧財產權9541_當盜用成為習慣,我們的世界將不再充滿創意(著作權侵害)96442_改編他人作品kuso一下,不忘尊重他人著作權(合理使用)9843_好聽的部落格(重製、公開傳輸)100網際網路10244_網路愛情故事(和誘罪、略誘罪)10345_網路聊天援交室(利用網路促使人為性交易罪)10546_「網購高手」的難題(郵購買賣、消費者保護法)10747_寶物蒸發了(妨害電腦使用罪)109其他類型11148_工作輕鬆賺錢容易?(圖利強制使人性交猥褻罪、引誘容留媒介幼童與人性交猥褻罪)11249_得不償失的工讀(盜用印章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11450_不熟悉的機車(傷害罪、民事損害賠償)11651_砸人遊戲(傷害罪)11852_被欺負的狗狗(動物保護法)12053_來一根,行不行?(菸害防制法)12254_電話與提款機(詐欺罪、防詐騙專線)12455_你可以捐血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126附錄一:認識校園霸凌128附錄二:霸凌應負起的法律責任130附錄三: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132附錄四:少年事件處理133附錄五:電話諮詢專線134諮詢委員及編輯群1355寓人權教育於友善校園的建立-校園法治教育學生手冊的目的校園法治教育的主要目的,不只是要教學生應遵守之法律規定,以及違法時所應負的法律責任,更重要的是要讓學生知道:不論是刑法的規定或民法的規定,都是在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是為了保障每個人的自由與權利,而去規範人與人間的行為準則與相互間的權利義務,並以每個人的人權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為理想。因此,校園法治教育其實就是人權教育,而人權教育的具體實踐,就是在校園中建立起對每個人(包括校長、老師、學生、家長及其他人員)都友善的校園環境。壹、什麼是人權教育?人權教育(HumanRightsEducation)的目的,是要使人們了解「作為人與保持作為人的權利」(therightstobehumanandremainhuman),並且依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第2項之規定:「教育之目標在於充分發展人格,加強對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其便是強調「接受人權教育本身就是一種人權」(HREasahumanrightinitself)。至於人權教育除了將「人權作為教育的內容」在教育中使同學理解各種人權文獻,例如:世界人權宣言(UDH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以及兒童權利公約(CRC)等人權公約的內容與意義外,依世界人權宣言第26條第1項之規定:「人人皆有受教育之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第1項規定:「本盟約締約國確認人人有受教育之權。」以及兒童權利公約第28條第1項之規定:「締約國承認兒童有接受教育之權利….」也都同時強調「教育作為一種人權」,認為受教育是每個人的權利,尤其同學的受教育權利更應受到保障。我們在校園中實施人權教育的目標,主要在於使同學對人權有覺察或意識,學習知道有關人權之問題及其起源與緣由,並學習知道有關理想的解決之道與實際而可行的解決之道,最終使同學願意承諾投入推展人權的志業,並進而在個人的文化、宗教與政治環境中,付諸合理的行動,而有助於人權教育的推展。此即從意識到學習到實踐的歷程。為了達到人權教育的目的,校園實施人權教育的實踐策略可以歸納為5E原則,即:一、講解(Explanation):用理性來檢驗和理解有關人權的事件和問題。二、舉例(Examples):提出一些可供仿效的人權行動模範。三、勸勉(Exhortation):鼓勵依人權原則來協助需要被協助者。6四、體驗(Experience):提供機會以實際行動來改善人權狀況。五、環境(Environment):建立一種符合人權精神的教室和團體文化。由此可知,友善校園的精神就是要建立一種符合人權精神的校園環境和文化,來達成人權教育的目標。貳、人權教育與友善校園既然人權教育的實施策略之一就是要建立友善校園,所謂友善校園,就是要建立符合人權精神的校園環境和校園文化,希望藉此讓校園成為人人(教師、學生、家長與行政人員等)相互尊重與關懷的校園,而且友善校園不是只有對學生友善,而應是對每個人(教師、學生、家長與行政人員等)都友善的校園。所以,友善校園的建立應考慮:一、環境友善:學校的校園環境應該對所有校園的成員都是友善的。例如,無障礙措施是要對身體障礙者友善、女用廁所的擴增則是對女性的友善。二、制度友善:學校的制度與規範的建立,應該對所有遵守這些制度及規範者是友善的。例如,學校處理校務採取主動通知、利害關係人之參與、權益教示、完善申訴救濟措施等,讓制度對每個人都友善。三、人彼此友善:便是強調人與人要彼此尊重、相互關懷,因此:(一)待人如己,設身處地為他人考量;(二)彼此尊重,全力維護彼此的人權;(三)理性溝通,程序民主並保障弱勢,便是友善校園中人際關係的基礎。參、友善校園與學生輔導管教如果要建立友善校園,學校對於學生的輔導管教,應作為友善校園之一環。輔導管教作為一種學校教育制度,必須在制度上對學生是友善,其必須以教育目的的實現為首要原則。由於輔導管教涉及教師、學生、家長與學校彼此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在處理這些人彼此間的關係時必須對每個人都是友善的,在法律關係的處理上,應該同時考量加害人與被害人的權益與立場。但是輔導管教的目標仍然必須是以維護教育人權,保障多數學生的受教權,但也必須避免侵害受管教學生的受教育權。尤其必須在輔導管教中實踐人權教育,使學生:一、瞭解彼此人權之所在;二、使學生了解自由之意義、自由之限制與伴隨自由之責任;三、使學生在輔導管教過程中感受人權之受保障與尊重。肆、編輯校園法治教育學生手冊的意義為了在學生的輔導管教中能夠實踐友善校園的精神,並寓人權教育於友善校7園的建立。本次編輯校園法治教育學生手冊,除了要使學生知道人與人間應該要相互尊重彼此的人權與基本自由,並遵守人與人間行為準則與權利義務及責任的有關規定之外,並期待教師能在校園中隨時利用本手冊之各種案例,從人權教育的角度,帶領學生理解人權的重要性,並應強調法治教育的真正目的,是在透過各種法律規範的適用及法律責任的履行下,才能夠維持社會的正義與和平,使每個人都能享有更大的自由與權利。也只有在法治的社會中,才能真正建立持久而穩固的友善校園與社會。總編輯周志宏8│民法所捍衛的人權生活│隨著時代巨輪不斷前進,面對社會生活型態的劇烈變動,法律即是作為因應並規範二十一世紀的新社會準繩。同時,國家社會的和諧與安定,也有賴法律建立起多道安全堤防,而民法典正是其中一道重要防線!我國民法典法條共計1225條,內容分為民法總則、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等五編。尊重基本人權及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下,民法主要在規範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所發生的各種法律行為,包括一個人從出生至死亡,有關一切的食、衣、住、行、育、樂等各種活動所會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在以財產為核心的條文內容中,例如: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篇,為落實憲法維護人民財產權,於私法自治及契約自由的原則下,清楚地規範交易安全及財產的保障,並兼顧到社會的公平與正義。而在以身分為核心的法條內容中,如民法的親屬及繼承編也清楚地規範親屬、身分間的關係,包括父母與子女之間的監護與責任義務、夫妻關係成立乃至解消、遺產之分配等等。使大家無論是在個人身分或在家庭的角色皆可以發揮各司所職、各盡其分的功能。所以「生活處處是民法,民法即是生活」這句話,正是貼切地把民法與生活間那般休戚與共的密切關係說明得淋漓盡致。在民法的學習上,對於每一位想要成為二十一世紀現代公民的學生,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課題。9│刑法與人權保障│為落實憲法對於人民生命、自由、財產等權利的保障,並為了維護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國家有義務透過民意機關制定刑法及其他刑事法律,以刑罰手段懲罰侵害他人權利或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人。因此瞭解立法者制定了哪些規範,使我們得以在日常生活中安居樂業,是一件重要的事。期望同學們經由本手冊的介紹後,對於這些規範有更進一步的認識,更能妥適安排自我的生活。刑事法規的制定規範人民自由與權利的界限問題,逾越者則會受到國家的制裁。用殘酷的刑罰來懲罰犯罪人這樣的概念,是早期「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時代裡,所採取嚴刑峻法的思想,並不符合當代刑法思潮。現今多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保護人權與法益,施予的刑罰必須公正反映出行為人的惡性程度,使其能反省贖罪,有效預防及矯治犯罪,並且教育社會大眾,產生嚇阻犯罪等功能。此外,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避免殘酷的刑法過度干預或剝奪人民的權利,在刑事法中有兩個很重要的原則:「罪刑法定主義」與「無罪推定原則」。前者指的是「沒有法律依據就不構成犯罪,沒有法律依據就不得施以刑罰」,後者指的是「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因此,在被告判決確定有罪之前,他的基本權利即不應該遭到剝奪,以避免蒙受不白之冤,或是成為輿論審判中的犧牲者。這是我們在面對刑事犯罪,追求事實真相以及還給受害人應有的正義的同時,必須念茲在茲的信念。10第一部分校園篇校ㄒㄧㄠˋ園ㄩㄢˊ霸ㄅㄚˋ凌ㄌㄧㄥˊ1101_買不起的球鞋(言語霸凌、公然侮辱罪、民事損害賠償)王小明一家的經濟狀況不是很好,為了節省家庭費用的支出,小明只能穿哥哥的舊衣服和舊鞋子。因為如此,小明常常被班上的小華取笑,甚至是幫他取綽號叫他乞丐。隨著農曆過年來到,疼愛小孩的王爸爸幫小明買了一雙新球鞋。新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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