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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安装工艺要求1.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1.1.基坑施工前的定位符合下列规定:⑴.直线杆顺线方向位移,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超过50mm。⑵.转角杆、分支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1.2.电杆基础坑深应符合设计规定。电杆基础坑深度允许偏差应为+100mm、-50mm。同基基础坑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最深一坑抄平。1.3.电杆的埋深应符合设计规定,一般为杆高的1/6,有底盘时坑深等于埋深加底盘厚度,电杆埋深如下表:杆高(m)81012151821埋深(m)1.51.71.92.333.21.4.电杆的拉线基础与堤坝基础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埋设深度的2倍。电杆的拉线基础与沟渠边沿距离不应小于1.0M,小于1.0M时应有保护基础措施。1.5.双杆基础坑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开中心偏差不应超过+30mm,两杆坑深度应相等;2)直线杆、跨越杆、直线耐张杆。两杆坑基底标高应相等;3)转角耐张双杆基础坑,内角坑高于外角坑2----3cm,使转角杆向外侧有一定倾斜。1.6.15M及以上的转角、耐张杆,在沼泽地带;地下水位较高的杆位,应设底盘。为防止洪水冲刷和基础冻胀,可采用高杆深埋措施。电杆基础用底盘时,底盘圆形平面应与电杆中心垂直,找正后应填土夯实至底盘平面。底盘的原槽直径不允许超过电杆根直径50mm。1.7.电杆基础用卡盘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安装前应将其下部分层夯实,安装方向、位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上平面据地面不应小于500mm,安装方向应考虑主风向。2)卡盘弧面应与电杆吻合,卡盘螺栓应紧固可靠。3)12m及以下电杆除在沼泽地、或地下水位较高或砂壤路径外可不用卡盘;15M及以上水泥杆当倾覆稳定安全系数不够时应使用卡盘。1.8.基坑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块应打碎。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基坑每回填30cm应夯实一次。3)松软土质的基坑,回填土时应增加夯实次数或采取加固措施。4)回填土后的电杆基础宜设防沉土层。土层上部面积不宜小于坑口面积;堆土高度应超出地面30cm。2、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2.1.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架线后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⑴直线杆各方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⑵转角杆向外角平分线位移不应大于150mm。⑶分支杆向拉线侧位移100mm。⑷终端杆立好后,应向拉线侧位移100mm----200mm,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2.2.以螺栓连接的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螺栓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⑵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处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扣;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⑶当必须加垫圈时,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2.3.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立体结构: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2)对平面结构: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内由向外,单面构件由送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垂直方向,由下向上。2.4.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转角杆(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2.5.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横担端部上下左右歪斜不应大于20mm;(2)上层横担准线与杆顶距离应为150mm—200mm;(3)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2.6.同杆架设的双回线或多回线横担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导线排列直线杆(mm)转角或分支杆(mm)高压与高压800距上担450/600距下担高压与低压12001000低压与低压6003003、拉线安装3.1.拉线的设置与要求:1)普通拉线:终端杆、转角杆、分支杆使用普通拉线;2)30º以内的转角杆设合力拉线,合力拉线设在外角的平分线上;3)30º以上的转角杆拉线应按线路方向分设,每条拉线应向外角角平分线方向位移0.5m----1.0m;4)终端杆拉线应设在线路中心线的延长线上;5)防风拉线设在电杆两侧,拉线与线路水平角应为90º;6)拉线与电杆夹应为45º,受地形限制时不应小于30º;7)水平拉线(过道拉线):水平拉线过道使用时,拉线跨道部分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拉线副柱处对地距离不小于4.5M,水平拉线副柱宜采用底盘,并向道边倾斜10º---20º,尾线设在水平拉线上方距杆顶250mm处,斜拉线与副柱夹角应不小于30º,拉线绝缘子装于水平拉线靠近主杆位置,水平拉线断线后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小于2.5m,不得装在斜拉线上。8)自身拉线:道路狭窄地段不能装设普通拉线时可设置自身拉线;9)顶杆拉线:受地形限制不便选用其他拉线时可设置顶杆拉线。顶杆与主杆的夹角应为30º顶杆一般应与主杆的材料相同,稍径不得小于150mm,顶杆的埋设深度为0.8m,顶杆底部应设底盘,顶杆与主杆联结应紧密用专用金具联结。3.2.当采用UT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安装前丝扣应涂润滑剂;⑵.线夹楔子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⑶.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剪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为300~500mm,尾线回头后与本线绑扎(应采用直径大于3.2mm的镀锌铁线绑扎固定),同一电杆拉线的尾线长度应统一。⑷.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连接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统一。⑸.UT型线夹的螺扣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3.3.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当装设绝缘子时,在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m(设计为2.7m);拉线绝缘子的两端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最小缠绕长度钢绞线截面(mm2)最小缠绕长度(mm)2520035250503003.4.拉线固定位置应按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要求时,拉线一般固定在横担下不大于0.3m处,与电杆夹角为450,若受地形限制,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30º。3.5.拉线绑扎固定时应按下列方法施工:1).拉线的上把环和下把环宜设置心形环;2)拉线的上把环直径应大于14mm,小于25mm,环内设置心形环;3)拉线的中把环的长径不得大于拉线绝缘子长颈的1.5倍,中把制作时可用3—4个钢卡子在拉线绝缘子长径的1.5倍处,将钢绞线卡紧不得抽动;拉线的下把环应为拉线棒直径的1.5—2.5倍,不得大于40mm。直径3.2mm的镀锌铁线先密绕200mm,在相距250mm处在紧绕50mm后拧三个花小辫剪去余线。4)拉线的上把与水泥杆联结应使用专用的拉线抱箍,不得使用其他抱箍代替。如使用楔形线夹联接时宜使用1—2个钢线卡子固定。3.6.拉线棒拉线盘的使用及埋设1)拉线棒应热镀锌,最小直径不小于16mm,∮25mm,∮35mm钢绞线拉线棒直径∮16mm,∮50mm的钢绞线拉线棒直径∮19mm。严重腐蚀性土壤地区应采取防护措施,自地下500mm至地面200mm处应刷沥青漆和防腐油。地上部分应套防护套。2)拉线盘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坑应有马道,回填土时应予紧拉线,防止拉线盘倾倒,分层夯实堆土高出地面300mm的防沉台。受力后的拉线棒应与拉线盘平面垂直并与拉线在一条直线上。3)拉线用绑扎固定安装时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钢绞线截面(mm)最小缠绕距离上段中段有绝缘子的两端下段与拉棒连接外下端花缠上端GJ—2520020015025080GJ—3525025020025080GJ—50300300250250804)拉线与拉线盘配用见下表:拉线使用拉力(T)拉线棒直径(mm)拉线盘拉线坑拉线绝缘子镀锌钢绞线(mm)混凝土拉盘设计埋深(mm)盘中心前沿(mm)盘中心前沿(mm)实际坑深(mm)型号规格(长×宽)1∮1625Ⅰ型200×300×6001.2001062481448J-2(小型)90×802∮1635Ⅱ型200×400×8001.3001422831583J-2(小型)90×803∮1950Ⅲ型200×400×8001.5001422831783J-4.5(小型)110×1004∮2270Ⅳ型200×500×10001.7001773182018J-4.5(小型)110×1005∮25100Ⅴ型200×600×120020002123542354J-9(大型)150×1306∮25100Ⅵ型200×600×120025002123542854J-9(大型)150×1304、导线架设4.1.10kV线路导线的线间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挡距(米)电压40及以下506070809010011012010kV0.60.650.70.750.850.91.01.051.15高压配电线路每相的跳线(过引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净空距离,不应小于300mm,0.4kV不应小于150mm,导线与拉线、电杆、构架间的净空距离不宜小于200mm,0.4kV不小于100mm,高压引下线与低压线间的距离不宜小于400mm。4.2.放紧线时应使用放线滑车。滑车直径大于导线直径十倍以上。放线过程中对导线进行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伤、断股、扭曲、金钩、断头等现象。4.3.放线弛度应考虑初伸长对弛度的影响,同档各相弛度应一致,相间差不大于50mm,施工误差不超过弛度的+5%。4.4.导线的损伤与修补:导线在同一处损伤、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应将损伤处棱角与毛刺用0#砂纸磨光,可不作补修;1)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2;2)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且强度损失小于4%。3)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4%。4.5.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修补时用符合下表:导线类型损伤情况处理方法铝绞线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程度已超过5.2规定,但因损伤导线至强度损失不超过总拉断力的5%时以缠绕或修补预绞丝修理铝合金绞线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程度损失超过总拉断力的5%,但不超过7%以补修管补修钢芯铝绞线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程度已超过5.2规定,但因损伤导致强度损失不超过总拉断力的5%,且截面积损伤又不超导电部分总截面积的7%时以缠绕或修补预绞丝修理钢芯铝合金绞线导线在同一处损伤程度损失超过总拉断力的5%,但不超过17%,且截面积损伤也不超过导电部分总截面积的25%时以补修管补修4.6.1)当采用缠绕处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受损伤的线股应处理平整;应选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2mm;缠绕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紧密,受伤部分应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2)当采用补休预绞丝时,应符合:补修预绞丝长度不应小于3个节距,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预绞丝的规定;补修预绞丝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与导线接触紧密,将损伤处全部覆盖。3)当用补修管补修时,应符合:损伤处的铝绞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补修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需补修导线的范围应于管内各20mm处。4.7.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下表列出情况之一者,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重新接续连接。4.8.导线接续70平方毫米以上采用压接,50平方毫米及以下可采用缠绕连接。5.工程完工后运行正常。
本文标题:基坑开挖、立杆、架线、拉线施工安装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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