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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合作进行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招生对象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自强计划:我校与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开展自强计划,面向国家级贫困县的县级及以下中学,考生本人应长期学习、生活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或民族地区,自强不息、德才兼备。二、选拔程序1、考生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其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自强计划考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确定。2、考生须在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AdvancedAssessmentforAdmission,AAA测试)报名网站报名并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12月18日截止,以收到为准)。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中学签署推荐意见。3、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参加通用基础测试,科目为阅读与写作、数学、自然科学。4、我校根据通用基础测试成绩,对数学、自然科学两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分省划定复试线,通过者参加复试;自强计划考生另行统一划定复试线;2011年报考我校少年班学院创新试点班,未获创新选拔资格但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结合本次通用基础测试成绩给予复试资格。5、我校认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并签订协议,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6、我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三、认定与录取原则1、综合通用基础测试、复试成绩认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2、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须按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效。3、资格生高考录取原则1)基准线: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与确定的调档比例所形成的投档线(或测算值);2)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分A/B两档,高考成绩分别达到基准线下40/2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3)若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基准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基准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若B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基准线,可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否则须服从专业调剂。以上均不含理科试验班类。4、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四、重要日程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日-12月18日2、材料初审:2011年12月18日-12月30日3、网上缴费: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8日4、通用基础测试:2012年2月11日5、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通用基础测试信息在AAA报名网站发布,上述各项时间节点以该网站公布为准;高校复试、资格认定信息在中国科大招生在线发布,请考生留意查询。五、联系方式地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3602553、3602563传真:0551-3603222电子邮件:zsb@ustc.edu.cn网址:六、本实施方案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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