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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避免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望各部门严格执行。第二条本细则用于规范公司内部劳动安全行为,促进职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意识,杜绝工伤事故发生,明确“违规就是犯罪,粗放就是渎职,麻痹就是失职、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第三条各部室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生产过程中,巩固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各班组必须至少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公司全年安全工作控制目标为:1)杜绝重大设备及伤亡事故;2)杜绝重伤事故;3)轻伤事故控制在6人次以内,尘、毒作业点合格率98%以上。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制定相应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职工培训制度,公司对各部室实行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严格奖惩。第五条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公司副总任副主任、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办事机构设在安全保卫部。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组建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3)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5)组织或委托其他领导进行公司的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6)组织处理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并及时上报,注意保护现场;做好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7)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公司和部室安全人员的作用。(8)对本公司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9)做好全体员工的全员培训、教育工作。第七条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主责。(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及其他危险作业程序。(5)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6)审查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7)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8)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第八条安全主管职责(1)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并进行实施。(3)负责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4)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5)认真执行“三同时”审批制度,对本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按“三同时”完善各项手续。(6)负责制定、修订本公司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督促各工段、车间贯彻执行。(7)负责本公司工伤事故统计和报告,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对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8)建立建全本公司安全档案,加强基础管理,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规律,提出防范措施。(9)负责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持证上岗、年检工作;负责本公司特种作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十条后勤机关人员的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防火、防触电、防腐蚀、“夏季四防”“冬季四防”等环节的安全管理;(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十一条一般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监督、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落实情况,定期对公司内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形成安全情况报告制度。(2)对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伤亡和重大设备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处理和上报。(3)加强各部门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并协助做好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学习、培训上岗工作,做到持证上岗。(4)协助公司做好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的落实。(5)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防火责任制。(6)做好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监督,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二条车间、部室副主任(主管)的安全职责(1)协助部长严格执行上级和本厂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对本单位、部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责。(2)认真贯彻“五同时”的规定,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3)教育职工遵守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4)负责对新进厂人员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设备)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持证操作规定。(5)车间所有设备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安全信号装置必须齐全完好,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必须定期保养,保持正常运转。(6)每周组织安全检查活动。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隐患,立即通知有关班组落实整改。(7)认真执行安全保卫部开具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和《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按期完成整改项目,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安全保卫部备案。(8)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必须考虑安全影响,进行典型工艺分析,避免因工艺缺陷而制成事故。(9)负责制定本车间(工段)安全措施项目,并报送调度监控中心,经审核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并按期完成。(10)对患有职业病或禁忌症者,应按有关部门的通知及时处理。(11)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紧急情况时,立即指挥停止生产,同时报告部长,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待隐患解决后再进行生产。(12)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救护伤员,保护现场,并会同有关部门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制定落实防止重复事故发生的措施。第十三条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和部室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2)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等活动;(4)负责对新职工(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个人,总结经验。(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第十四条生产现场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三章劳动作业场所安全第十五条各车间的作业场所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坑、沟、井、平台、楼梯等必须有盖板或围栏。第十六条现场各配电柜严禁挂衣服等杂物。第十七条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制作挂设安全标志或设置明显的警示牌、警告信号灯等。第十八条各种电气设备和电线、电缆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要有防漏电和可靠的绝缘、接地保护装置。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人员接线或安装。第十九条各种机械设备要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装置和良好的安全性能。第二十条严禁跨越运转中的皮带,铰刀等输送设备。不论是停止或运行严禁在FU、链板机、铰刀上行走。第二十一条电气焊作业时,电焊机的一次线不得长于5米,并要求完好,二次线要求尽量减少接头和裸露点,并要求双线到位作业,地线不得随意乱接;气焊作业时,放置乙炔、氧气瓶的最短距离为5米,乙炔瓶应垂直放置,不得偏倒放置,气瓶存放应分类放置,不得混放。第二十二条各种原材料、器材、配件、废料等应合理堆放,不得妨碍工作、通行。第二十三条公司在各班组设立现场“安全督察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作用。第四章安全防护、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第二十四条公司及各部室严格按照集团规定的劳动保护品发放标准进行配备和定期对职工进行发放,职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进行正确佩戴和使用。第二十五条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有关条例办理,应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环境质量,定期、定时对作业场所和职工身体进行检查;对涉尘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治疗或调离岗位,对工伤人员按文件给予工伤待遇。第二十六条电
本文标题:广饶山水安全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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