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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建设单位(个人)名称总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项目名称总建筑面积(㎡)地上建设位置半地下联系人地下联系电话分类建筑面积(㎡)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住宅社区服务规划设计条件编号商业物业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办公供暖设计单位名称工业配电工程设计证书编号建筑物退让地界及道路红线、绿线等相关控制线距离(m)机动车停车位(辆)地上其中机械停车半地下其中机械停车地下其中机械停车备注1、该申请表及建设项目分栋建筑面积统计表共同作为建设单位申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必须提供的项目材料,应在填写后同设计方案一同申报。2、申请表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必须与申报设计方案指标一致。3、建设单位应对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如因虚假指标等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建设单位承担。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要求,我局保留继续追究建设单位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设计单位:(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建设项目分栋建筑面积统计表栋号建设项目层数建筑高度m基底面积㎡地上建筑面积㎡阳台面积㎡其中不计入容积率的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面积㎡半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合计备注1、建筑高度: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2、阁楼: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且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计入面积。3、容积率计算指标规则:(1)凡配套建设的车库和市政公用设施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他性质的半地下室应满足交通、消防等方面要求,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一半计入容积率。(2)高层建筑中按规定设置的避难层的建筑面积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3)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的面积的一半单独列出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4)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如: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建筑高度不超过6米,且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层面积的1/8,可不计入容积率。(5)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底层设置的公共开放空间及连续雨廊等非营利功能的空间,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建设项目分栋建筑面积统计表(续)栋号建设项目层数建筑高度m基底面积㎡地上建筑面积㎡阳台面积㎡其中不计入容积率的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面积㎡半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合计备注1、建筑高度: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且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的,不计入建筑高度。2、阁楼: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且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计入面积。3、容积率计算指标规则:(1)凡配套建设的车库和市政公用设施为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他性质的半地下室应满足交通、消防等方面要求,单独列出建筑面积,一半计入容积率。(2)高层建筑中按规定设置的避难层的建筑面积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3)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的面积的一半单独列出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4)突出屋面的附属用房(如: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建筑高度不超过6米,且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层面积的1/8,可不计入容积率。(5)居住、文教体卫建筑底层设置的公共开放空间及连续雨廊等非营利功能的空间,其建筑面积应单独标注,不计入容积率。编号:秦皇岛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书规划窗口受理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A3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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