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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4上编1-104食品药品廉政风险防控单项职权
-1-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项行政职权表(行使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职责)适用范围行使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职责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申报资料无申请地点无办理条件无程序1、上级交办、同级部门移送、下级报送的有关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问题;2、制定处理方案;3、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方案实施、解决问题;4、总结实施处理情况,反馈信息主办科室食品监管科协办科室职责无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工作时限无备注行使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职责流程图上级交办、同级部门移送、下级报送的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问题协调各县局市食品监督所按方案实施、解决问题制定处理方案总结实施处理情况,反馈信息-2-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项行政职权表(组织协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适用范围组织协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申报资料无申请地点无办理条件无程序1、上级交办食品安全问题;2、制定检测和评价工作实施方案;3、协调各县局食品监督所按方案实施检测和评价工作;4、总结检测和评价工作情况,形成报告;5、向省局市食品安委会汇报;6、反馈情况。主办科室食品监督科协办科室职责无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工作时限无备注综合协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流程图上级交办食品安全问题协调各县局、市食品监督所按方案实施检测和评价工作制定检测和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总结检测和评价工作情况,形成报告向省局和市食品安委会汇报反馈情况-3-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项行政职权表(组织开展对庆阳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适用范围组织开展对庆阳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庆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细则》申报资料无申请地点无办理条件无程序1、受理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件;2、及时报告省局、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委办;3、进行现场控制;4、调查取证;5、判断确证;6、事故后期处理。主办科室食品监督科协办科室职责无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工作时限无备注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流程图受理报告采取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按照应急预案实施细则开展调查工作3形成工作报告各县局消费者举报各级领导交办其他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省局、市食品安委办现场控制调查取证现场判断后期处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归档-4-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项行政职权表(定期向社会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适用范围定期向社会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申报资料无申请地点无办理条件无程序1、西峰辖区餐饮服务环节有关食品安全信息;2、汇总、分析,提出预警;3、报告预警信息;4、批准、发布。主办科室食品监管科协办科室职责无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工作时限无备注西峰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流程图西峰辖区餐饮服务有关食品安全信息报告预警信息汇总、分析,提出预警批准、发布监督举报电话市食品监督所:8898998-5-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项行政职权表(组织协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适用范围组织协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申报资料无申请地点无办理条件无程序1、上级交办、同级部门移送、下级报送的有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问题;2、组织制定专项执法监督方案;3、组织按方案实施、解决问题;4、总结专项执法监督情况,向省局、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委办汇报主办科室食品监督科协办科室职责无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工作时限无备注组织协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活动流程图上级交办、同级部门移送、下级报送的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组织按方案实施、解决问题组织制定专项执法监督方案总结专项执法监督情况,向省局、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委办汇报-6-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项行政职权表(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行政许可)适用范围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行政许可办事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甘肃省零售药店验收标准》、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零售企业设置指导意见》申报资料1、《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2、拟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药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表;3、拟配备的经营和仓储设施、设备情况;4、拟设营业场所及仓库的平面布局图;5、“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申报筹建的电子文本。申请地点政务受理室办理条件依据《甘肃省零售药店验收标准》、《庆阳市药监局规范零售药店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审批条件设置程序1、筹建:申请——初审受理——资料审核——审批——公示公告—书面告知是否同意筹建2、审批:申请——初审受理——现场验收——审批——公示公告——做出零售许可决定主办科室药品市场监督科协办科室职责1、政务受理室,其职责:申请筹建、验收资料的初审、受理;筹建、许可决定的告知、送达;2、财务室,其职责:收取零售企业验收费。收费依据标准1、收费标准:零售企业验收费50元。2、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综字〔1999〕5号、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1995〕340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4〕361号文件。工作时限筹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审批: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论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10个工作日内制发证件。备注-7-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图申请人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受理室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发给《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并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药品市场监督科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报经局领导批准后,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申请人在60日内完成筹建不同意筹建并发给《不同意筹建通知书》终止筹建申请需要补正材料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受理室提交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补充材料药品市场监督科在15日内安排检查员依据《甘肃省零售药店验收标准》现场验收符合条件基本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条件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进行核实不符合发证条件符合发证条件不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无异议报经局领导逐级审批10个工作日内制作《药品经营许可证》转受理室做出不予许可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受理条件同意筹建并下发《同意筹建通知书》审核合格后3日内在市局网站公示监察室和法规科全程监督-8-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项行政职权表(《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和注销许可)项目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和注销的办理适用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换发、补发和注销的办理行政许可办事依据1、《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十七条;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至十九、二十九、三十条申报资料(一)申请变更:1、《药品零售企业变更申请》;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变更事项的资质证明资料。(二)申请换证:1、《药品零售企业换证申请》;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所有从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5、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6、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三)申请补证:1、《药品零售企业证书补发申请》;2、《陇东报》登载的遗失声明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遗失许可证正、副本中其中一本。(四)申请注销:1、《药品零售企业注销申请》;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地点政务受理室办理条件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零售药店验收标准》的要求程序企业申请——初审受理——资料审核——审批——公示公告主办科室药品市场监督科协办科室职责政务受理室,其职责:申请变更、换证、补证、注销资料的初审、受理;筹建、许可决定的告知、送达。收费依据标准1、收费标准:零售企业验收费50元。2、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综字〔1999〕5号、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1995〕340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4〕361号文件。工作时限1、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2、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3、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4、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5、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备注-9-庆阳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流程图公示结束后当日做出《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登记,重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申请人庆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受理室提交变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资料齐全并符合变更条件当日受理5个工作日内核准变更当日发给《受理通知书》资料齐全并符合变更条件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申请人材料补正齐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变更决定并进行现场验收符合条件,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内无无投诉举报等问题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内无无投诉举报等问题监察室和法规科全程监督-10-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单项行政职权表(城乡集贸市场销售非处方药品的行政许可)适用范围城乡集贸市场销售非处方药品的行政许可办事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八条申报资料(一)申请筹建材料1、填报《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2、企业携带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二)申请验收材料1、《药品零售企业验收申请》;2、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3、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4、所有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健康体检证明;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6、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7、申请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资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申请地点政务受理室办理条件符合在城乡集贸市场销售非处方药品的要求程序1、筹建:申请——初审受理——资料审核——批准——公示公告—书面告知是否同意筹建2、审批:申请——初审受理——组织验收——审批——公示公告——做出零售许可决定主办科室药品市场监督科协办科室职责政务受理室其职责:申请筹建、验收资料的初审、受理;筹建、许可决定的告知、送达。收费依据标准1、收费标准:零售企业验收费50元。2、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综字〔1999〕5号、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1995〕340号文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4〕361号文件。工作时限筹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审批: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备注无-11-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销售非处方药品审批流程图申请人向庆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当场
本文标题:4上编1-104食品药品廉政风险防控单项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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