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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及技术指导意见南海区卫生局南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3月出台背景:麻疹已被WHO列为继脊灰之后下一个要消除的疫苗可预防疾病中国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要求麻疹发病率以县(区)为单位必须达到1/100万以下!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率要求常规免疫接种率必须保持在95%以上!今年年终计免考核硬指标:麻疹发病例数较2008年下降50%!南海区相关文件:《2009年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南卫(教)[2009]21号)《2009年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技术指导意见》(南卫[2009]22号)实施时间接种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4月15日,补种时间为4月16至4月22日。节假日照常接种!目标儿童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期间,全区范围内1994年3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含流动儿童),无论免疫史如何,均接种一剂次(0.5ml)麻疹疫苗。工作指标以镇为单位,所有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95%。组织措施一、加强领导,部门配合,落实职责各镇(街)卫生组要联合教育组牵头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包括领导机构、组织措施、分工职责、保障措施等)。方案中应明确各村(居)委会工作职责,充分发动村干部和工作人员承担宣传发动和摸底登记工作。各医院做好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详细工作计划。(细化:目标儿童数、疫苗数量,参加人员、冷链、交通工具、安全注射管理等)组织措施二、广泛进行社会动员与宣传各类宣传活动应在强化免疫活动开始前进行,并持续至活动结束。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采用宣传专栏、宣传画、宣传单、流动宣传车、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发放接种通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包括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地点等。宣传时应突出“政府行为”、“免费接种”等重点。努力做到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传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重点对流动人口进行宣传!组织措施二、广泛进行社会动员与宣传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对幼儿园、学校学生进行宣传发动工作。由学校、托幼机构将接种告知书发给学生,并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收到接种告知书并签写回执。(接种告知书将另行统一下发到各学校、托幼机构)。近期将由区健康教育所统一制作2000条横幅标语下发,保证在每个预防接种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集贸市场、车站、外工村及其他外来人口集居地均能悬挂。另制作20000张宣传画、1000000张宣传小单张下发,加大宣传覆盖面。组织措施三、切实做好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是保证高接种率的前提。因此,各镇(街)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摸清辖区目标儿童人数。摸底登记工作必须在3月25日前完成,省、市、区督导组实施前期将重点督导摸底登记工作质量!摸底登记方法1、学校和托幼机构摸底。在校、在园学生的摸底登记由学校、托幼机构根据学生花名册登记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另行统一下发)。同时,学校将家长告知书(另行统一下发)发放给每一位学生,并回收家长签写的回执。摸底的同时通知统一收取《预防接种证》,以便接种后现场在《预防接种证》中登记疫苗针次、批号、时间、接种单位、接种者签名等信息。摸底调查务必不得遗漏任何一所学校、托幼机构(以教育组学校名单和佛山市学生健康监护信息系统学校名单综合考虑)。重点做好民办学校、托幼机构的摸底登记工作!摸底登记方法2、散居儿童摸底。1994年3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出生的散居及辍学儿童是摸底调查的重点,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挨户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同时给家长发放接种通知单(另行下发),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各村(居)委会要积极配合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登记工作,派出工作人员协助登记《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另行统一下发)。重点做好计划免疫工作较薄弱,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摸底登记工作。摸底登记方法3、摸底调查应高度重视流动儿童的登记,外来人员聚居地、市场、出租屋、田头窝棚、城乡结合部等是摸底登记重点地区。摸底质量评估市、区督导人员对摸底调查质量会进行评估,必须满足下列指标第1条,同时符合第2、3条其中之一:1、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当地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调查人口数和出生率估算的各年龄组出生人数(不考虑婴儿死亡率);2、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2008年当地小学1年级入学儿童数的6倍;3、1-6岁各年龄组摸底儿童数≥既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同队列应种数。3月31日前市、区将对摸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未达要求的地方必须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摸底与常规免疫的关系对发现的未建卡的7岁以下未完成常规免疫接种的儿童,应给予补建卡、证,并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强化免疫接种应记入接种卡、证,符合常规免疫程序的,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或第2剂次,记入常规免疫接种记录中:1、对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已接种1剂次者,强化免疫必须再接种,并在满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2、对18月龄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一个月后安排第2剂次常规免疫;既往已接种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不符合常规免疫程序的,记入“应急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记录”中。组织措施四、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和配置接种人员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对象约有三分之二为在校或托幼机构的儿童,为保证强化免疫工作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和方便群众,除各医院防保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和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接种门诊定点接种外,可在学校或托幼机构设置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必须上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设置并公布。组织措施四、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和配置接种人员临时接种点应设在学校医务室(校医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点,禁止在教学活动的教室设置接种点。设置要求请参照《广东省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人员工作手册》。接种点要张贴醒目的标志、宣传画、接种禁忌告知等(另行统一下发);每个接种点应合理分区,分为等候区、接种区、观察区和异常反应处置区,各区间做适当的遮挡,避免互相影响,严防群体性癔病的发生;进、出口要分开。现场接种点布局要求组织措施四、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和配置接种人员每个接种点至少配备3名接种工作人员(接种人员1人、组织人员1人、登记人员1人,必须熟悉掌握现场急救药械的使用方法);每名接种人员每天接种不能超过150名儿童。组织措施四、规范设置临时接种点和配置接种人员因实施时间短、工作量大,而且每名接种人员每天接种人次有严格限制,各医院应根据自身情况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参与现场接种工作。所有参与现场接种的原防保中心人员和从其他科室抽调人员,必须经区卫生局2009年3月中旬组织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接种人员同时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其他负责现场组织、登记等工作人员无此限制。组织措施五、保障疫苗等物资的有序分发和使用遵循“保证需要、设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强化免疫疫苗的损耗系数要求在1.01-1.05之间。与以往不同,此次强化免疫所用麻疹疫苗为2-8℃冷藏保存的液体制剂,严禁冷冻保存,严防冻结!另外,此次强化免疫所用麻疹疫苗包装体积较大,各医院防保中心要预留足够的冷链容积以便存放和运转。目前所有注射器已分发完毕,各医院防保中心要合理使用,做好使用登记,防止浪费。注射器使用量不得超过疫苗使用量的1.1倍。组织措施六、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保证接种安全(一)接种过程严格按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进行,包括核实接种对象及其告知书回执、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观察等。接种前告知禁忌症和详细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组织措施六、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保证接种安全(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本次强化免疫应种对象:有鸡蛋或新霉素过敏史;已知免疫缺陷或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正患严重疾病或极度营养不良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暂缓接种:接种时有发热(腋温超过38℃);最近一个月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或接种过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待符合条件后再进行补种。为保证强化接种率,3月份停止接种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常用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风疹疫苗、麻疹疫苗、麻腮二联疫苗、麻风二联疫苗、麻腮风三联疫苗、水痘疫苗)其他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疫苗不受此限。组织措施六、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保证接种安全(四)每个接种点必须带冰接种,且具备疫苗冷藏相应的保存条件。充分做好冰排的重新冻制安排,保证冰排在实施接种的过程中处于未溶化状态。(五)本次强化免疫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注射器领发、使用和销毁要进行登记,指定专人管理。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放入安全盒等专用容器,统一回收处理。组织措施六、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保证接种安全(六)接种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专用胸牌(另行统一下发)。(七)每个接种点(尤其是临时接种点)必须具备应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的人员和药械(包括听诊器、压舌板、氧气袋(瓶)、血压计、1:1000肾上腺素等)。各医院要由临床医师对所有参与现场接种人员组织学习异常反应急救知识和技能。抽调至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内科医生,负责协助辖区内各接种点接种人员,对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进行及时治疗、处理。组织措施七、高度重视、及时处理接种反应(一)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反应1、接种疫苗后6-10天内,少数儿童可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2、个别小儿夜间稍有不安、食欲较差、轻度腹泻等,但均为一过性。3、在2-3周内,少数易感儿童可能会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和/或血小板减少性紫癜。4、其他罕见异常反应(如过敏性休克)。(二)各医院对所有接种反应必须高度重视,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登记上报;如出现上述第3、4种情况,要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诊断和治疗。组织措施七、高度重视、及时处理接种反应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中,出现以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必须进行报告:发热(腋温≥38.5℃);局部红肿(直径≥15mm);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型多形性红斑、麻疹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阿瑟氏反应、血管性水肿、其他过敏反应;晕厥、热性惊厥;多发性神经炎、臂丛神经炎、癫痫、脑病、脑炎、脑膜炎;局部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淋巴结炎、蜂窝织炎)、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浓毒血症);其他不明原因的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心因性反应。组织措施八、加强督导检查、关注重点地区督导方式:全程督导:包括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定点督导:省督导员2人驻点佛山市,佛山市督导员1人驻点南海区,区督导员多人督导每镇。巡回督导:由卫生、教育部门等部门组成,划片区进行督导。重点关注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民办学校、集贸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动多的地区。组织措施八、加强督导检查、关注重点地区督导内容: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在接种前进行督导时,应重点督导基层的应种儿童摸底登记、宣传、培训、物资和接种的准备情况。进行现场实施阶段督导时,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现场接种工作组织情况、知晓率等情况。进行后期评估阶段督导时,重点进行接种率快速调查、了解资料整理、汇总和报告质量等情况。组织措施九、建立强化免疫接种信息报告制度(一)摸底登记在3月25日前完成,各医院必须在3月26日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组织实施情况统计表》(技术指导意见附件3)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汇总统计表》(技术指导意见附件4)上报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联系人:梁
本文标题:2009年南海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及技术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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