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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原则、过程和要求。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燃气储存、输配、经营管理、运行维护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2-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4号)《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第14号《重庆市天然气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31号GB-2894安全标志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3-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494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CJJ-5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程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术语和定义3.1安全标准化safetystandardization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3.2燃气设施gasfacilities用于燃气储存、输配和应用的场站、管网及用户设施、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3.3用户设施coustomer′sinstallation用户燃气管道、阀门、计量器具、调压设备、气瓶等。3.4用气设备gasappliances使用燃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炊事等的设备,如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空调机、民用燃气用具等。3.5安全设施safetyfacilities-4-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设置、安装、配备的各类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如:消防设施器材、检测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个体防护设施、超温超压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3.6关键装置keyfacility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3.7重点部位keysite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仓库等;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3.8运行operation从事燃气供应的专业人员,按照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对燃气设施进行巡视、操作、记录等常规工作。3.9维护maintenance为保障燃气设施的正常运行,预防事故发生所进行的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3.10抢修rush-repair燃气设施发生危及安全的泄漏以及引起停气、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作业3.11降压pressurerelief燃气设施维护和抢修时,为了操作安全和维持部分供气,将燃气压力调节至低于正常工作压力的作业。-5-3.12停气interruption在燃气供应系统中,采用关闭阀门等方法切断气源,使燃气流量为零的作业。3.13动火flameoperation在燃气管道和设备上或其他禁火区内进行焊接、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3.14置换purging采用燃气或惰性气体(水)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空气或采用空气置换燃气设施中的燃气的过程。3.15监护supervisionandprotection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作业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的监视、保护;或由于其他工程施工等可能引起危及燃气设施安全而采取的监督、保护。3.16资源resources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3.17相关方interestedparty关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3.18供应商supplier为企业提供原材料、设备设施及其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团体。3.19承包商contractor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3.20事件incident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6-3.21事故accident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3.22危险、有害因素hazardouselements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3.23危险、有害因素识别hazard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3.24风险risk发生特定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3.25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过程。3.26安全绩效safeperformance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3.27变更change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3.28隐患potentialaccidents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29重大事故隐患seriouspotentialaccidents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4要求4.1概述本规范采用计划(P)、实施(D)、检查(C)、改进(A)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管理模式。4.2原则-7-4.2.1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4.2.2安全标准化的建设,应当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树立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理念,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4.2.3安全标准化的实施,应体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4.2.4安全标准化采取企业自主管理,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考评、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4.3实施4.3.1安全标准化的建立过程,包括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6个阶段。4.3.2初始评审阶段: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要求,对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了解企业安全管理现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基本管理信息,发现差距。4.3.3策划阶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针对初始评审的结果,确定建立安全标准化方案,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工等;进行风险分析;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帐、档案、记录等;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4.3.4培训阶段: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标准化相关内容培训。4.3.5实施阶段:根据策划结果,落实安全标准化的各项要求。-8-4.3.6自评阶段:应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4.3.7改进与提高阶段:根据自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平和安全绩效。5管理要素本规范由10个一级要素50个二级要素组成(见下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要素表一级要素二级要素5.1负责人与职责5.1.1负责人5.1.2方针目标5.1.3机构设置5.1.4职责5.1.5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5.2风险管理5.2.1范围与评价方法5.2.2风险评价5.2.3风险控制5.2.4重大危险源5.2.5风险信息更新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5.3.1法律法规5.3.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3.3操作规程5.3.4修订5.4培训教育5.4.1培训教育管理5.4.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5.4.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4.4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5.4.5其他人员培训教育5.4.6日常安全教育5.5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5.5.1设施建设5.5.2燃气设施5.5.3安全设施5.5.4特种设备5.5.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5.5.6工艺安全5.6作业安全5.6.1作业许可-9-5.6.2作业环节5.6.3检维修5.6.4抢修5.6.5拆除和报废5.6.6警示标志5.6.7承包商和供应商5.7用户5.7.1用户档案5.7.2宣传与告知5.7.3用户设施5.8职业危害5.8.1危险化学品管理5.8.2职业危害申报5.8.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5.8.4劳动防护用品5.9事故与应急5.9.1事故报告5.9.2抢险与救护5.9.3事故调查和处理5.9.4应急指挥系统5.9.5应急救援器材5.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5.10检查、考核与自评5.10.1安全检查5.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5.10.3隐患整改5.10.4考核与自评5.1负责人与职责5.1.1负责人5.1.1.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5.1.1.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5.1.1.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安全承诺内容包括:1)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承诺;-10-2)坚持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定期排查隐患,抓好隐患治理的承诺;3)提供必要资源的承诺;4)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承诺;5)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的承诺;6)对从业人员、相关方的承诺。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或告知。5.1.1.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5.1.2方针目标5.1.2.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1)形成文件,并得到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4)与企业的其他方针和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5)公众易于获得。5.1.2.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目标的有效完成。5.1.3机构设置-11-5.1.3.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不低于企业总人数5‰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总人数300人以下至少配备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5.1.3.2企业应建立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5.1.4职责5.1.4.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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