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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房销售成本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客房收入100.0100.0100.0部门费用合计26.425.324.3-薪资支出13.612.511.5-人事相关费用2.22.22.2-洗衣1.81.81.8-布巾和器皿损耗1.11.11.1-佣金2.52.52.5-其他费用5.25.25.2餐饮销售成本:不分中西式餐饮,以综合平均估算之: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餐饮总收入100.0100.0100.0餐饮总成本28.628.628.6-餐饮总毛利71.471.471.4部门费用合计51.151.151.1-薪资支出34.934.934.9-人事相关费用4.04.04.0-音乐和招待费用3.03.03.0-洗衣费用1.01.01.0-布巾和器皿损耗2.22.22.2-其他费用6.06.06.0餐饮成本+费用79.779.779.7餐饮营业毛利20.320.320.3----食物收入100.0100.0100.0食物成本33.033.033.0-食物毛利67.067.067.0----饮料收入100.0100.0100.0饮料成本20.020.020.0-饮料毛利80.080.080.0会议收入成本:开幕后第一年营运成本及费用23.0﹪;正常营运成本及费用16.0﹪。2休闲收入成本:开幕后第一年营运成本及费用25.0﹪;正常营运成本及费用18.0﹪。其他收入成本:开幕后第一年营运成本及费用16.0﹪;正常营运成本及费用9.0﹪。其他营业费用及支出:1.总务及管理费用:为总收入的5﹪。2.广告营销费用:前三年为总收入的3﹪;第四、五年2﹪;第六年以后为1﹪。3.能源费用:包括自来水、电力、瓦斯及燃料油等各项能源费用,为总收入的5﹪。4.维护费用:包括家具、建筑内外装修、各项设备及器具等维修费用。另列固定资产重置费用及维护费为总收入的2﹪至4﹪,依年度递减。5.长期贷款利息费用:以贷款约定之年利率百分比计算,并说明还款方式期限。6.折旧费用:一般采用平均法计算。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系依据税法耐用年数表规定,但有残价可预计者依法先行自行成本中减除后,以其余额为计算基础。有关旅馆各项资产使用年限及折旧方式如下:资产项目耐用年数建筑物50水电设备15空调设备10家具生财8其他设备9每年折旧费用=资产实际成本÷(耐用年数+I)注:I为「残价」各项资产使用年限及折旧方式7.保险费用:保险费用系以建筑物及设备取得成本之0.5﹪估计。8.地价税:台湾地区以公告地价之3﹪计算,第一年上涨率依据当地邻近地价参考估计;第二年至第五年之上涨率以20﹪估计;第六年以后为10﹪估算之。若土地为租用者,则以土地租金替代地价税,租金标准以承租土地合约议定之地租为准。9.房屋税:第一年以政府核定之建筑物造价的15﹪估算,第二年以后每年以0.8﹪至1.0﹪上涨率计算。10.开办费用:自开始营运后,分成5年平均摊销。11.开发经营权利金:若旅馆的经营与旅馆开发经营或管理顾问公司签订委托经营合约,则自营业第一年开始支付开发经营权利金。其权利金均以旅馆总收入之百分比计算,实际金额以双方协议之条件认定之。注:一般旅馆经营合作方式有三种:3(1)投资及委托经营(Investment&Management),有投资分红、经营权利金及经营毛利分配。(2)委托经营管理(Management),经营权利金及经营毛利分配。(3)订房联机系统(Franchaise),客房收入佣金往返。若使用商标联机广告,则再加商标使用权利金。12.营利事业所得税:台湾地区按税前净利之25﹪课税。资产负债预估表与现金流量预估表1.现金及银行存款:最低现金保留额等于二星期之现金开支费用。2.可用于投资或股利分派之现金:超出最低现金保留额的现款作为股利分派或投资公债、短期票券、有价证券之用;依会计稳健原则,有效运用投资收益将不计算入收入之内。3.应收帐款:应收帐款相当于二星期收入。4.存货:存货相当于一个月的餐饮直接成本及费用。5.开办费:由开始营运起分五年平均摊还。6.应付帐款及费用:一个月的现金营运成本及费用。7.应付所得税:所得税的半数于次年度支付。(在台湾地区有下一年度营业税预估及预缴半数的规定)8.应付开发经营权利金:若有签订委托旅馆经营合约或合作连锁,则有经营权利金的支付,于下一年度某指定日期前支付之。9.长期贷款:依据银行之年利率估算利息及还款期限。10.固定资产重置费用:(1)第二年固定资产重置费用为第一年营业总收入的1.0﹪(2)第三年固定资产重置费用为第二年营业总收入的1.5﹪(3)第四年固定资产重置费用为第三年营业总收入的1.5﹪~2.0﹪(4)第五年固定资产重置费用为第四年营业总收入的1.5﹪~2.5﹪(5)第六年至第十五年固定资产重置费用为前一年营业总收入的2.0﹪~3.0﹪11.股东权益:股东投资之总资本额。12.法定盈余公积金:依照公司法规定,纯益的10﹪列为法定公积金。13.投资回收期:以开始营运后每一年之现金净收入累计,于超过总投资金额时,为投资回收期。亦可仅以不包括贷款额之股东投资额之计算法为投资回收期,然后再将两种方式再作成评估。14.旅馆营运后最初十年损益预估表:4科目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年度﹪住房率平均房价1.营业收入(2至5项之合计)2.客房收入3.餐饮收入4.服务费收入5.店铺租金收入6.其他营业收入7.销货成本及部门薪资支出(8至10项之合计)8.客房部门9.餐饮部门10.其他营业部门11.营业毛收入(1减7)12.间接费用(13至16项之合计)13.总务管理及一般费用14.广告营销费用15.能源费用16.维护费用17.营业毛利(11减12)18.税赋、折旧、保险及其他(19至25项之合计)19.营业税20.房屋税21.地价税或地租22.资产折旧费用23.贷款利息支出24.开办费摊别25.保险费用26.税前净益(17减18)27.营利事业所得税28.税后净益(26减27)29.投资报酬率(28除总投资额﹪)515.旅馆营运后最初十年现金流动预估表:科目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年度﹪1.税前净益2.资产折旧3.第1项+第2项4.短期借款偿还5.长期贷款偿还6.营利事业所得税7.固定资产重置费用合计(3至7项之合计)8.现金流入净额层次损益项目略称负责人计算方法1.GrossProfit毛利G.P.餐厅主厨调酒员营业收入减直接成本2.DepartmentalOperatingProfit单位毛利D.O.P单位主管G.P.减营业支出(单位薪资+间接成本费用)3.TotalDepts.OperatingProfit部门毛利部门主管D.O.P.+D.O.P+….4.HouseProfit营业毛利(粗)(不含租金收入)H.P.总经理TotalD.O.P减(管理费+营销费+交际费+维护费+电力费)5.GrossOperatingProfit营业毛利G.O.P总经理H.P.+店铺租金收入6.NetOperatingProfit营业净利N.O.P.业主G.O.P.减固定费用(租金+税赋+保险费+利息+折旧费+摊提)7.IncomeBeforeIncomeTaxes税前净益业主N.O.P.+出售资产盈亏(固定资产重置费用在本项目内)8.NetIncomeN.I.业主税前净益-营利事业所得税在台湾地区的旅馆财务管理,虽然于1983年由台北市观光旅馆公会编制「观光旅馆统一会计制度」完成公布,但在旅馆同业间不太重视与采用。主要是因为本地所谓的「本土化经营」观念的旅馆较多,损益计算范畴及科目与分层之责任各自为政,因而影响经营管理的权责执行,虽然旅馆从业人员都有很好的学经历和受过6各种专业训练,但如果在这种「本土化经营」观念业主的管理主导下,再好的人才也无法适应的。
本文标题:客房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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