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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云观乡201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二、工作步骤和任务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3月15日至4月2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1、3月15日前各村负责把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怀政布[2011]9号)发放张贴到每个村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5日前各村必须召开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森林防火入户明白纸》和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务工和在外工作人员的联系工作,确保在他们返乡祭祖期间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2、3月2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再进行一次排摸,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3、3月20日前各村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15日至4月25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乡干部包村蹲点,村干部包坟头,护林员包山的制度。4、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5、乡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乡利用宣传车播放《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三、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人。森林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书记、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林区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6850088)报告,确保信息畅通。(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四、奖惩措施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护林员及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防火办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工资,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2011年3月10日
本文标题:201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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