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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7工作机制控制建设—权力制衡机制
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实行有效分离;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机制。一、经济活动决策、执行、监督实行有效分离。进行经济活动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既要服从“九定方案”规定要求,在现有编制内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设计,又要从单位经济活动特点出发,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机制侧重点为:(一)过程分离:决策(授权审批)、执行、监督过程分离。(二)岗位分离: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决策与监督分离、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财产保管与清查稽核等岗位相分离。二、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实行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防范“一言堂”或者“一支笔”造成的决策风险和腐败风险。(一)重大经济业务事项内容纳入本制度的重大经济事项包括:1.年度财务预算、决算;2.超过一千元的支出;3.经济分配方案,主要是指职工劳保、奖金及福利待遇分配等;4.非正常经济(资产)损失的处置;5.对外捐赠资金、资产;6.单位基本建设投资;7.资金筹集等其他经济业务重大事项。(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原则1.科学、依法、民主、集体决策的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坚决禁止校长独断专行的决策行为。2.专家咨询和评估的原则。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3.公示原则。坚持政务公开、透明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必须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4.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参与决策有关人员在集体讨论时应明确个人意见(同意、反对、弃权)。5.财务室充分论证的原则。财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单位预算资金的安排情况、自有资金状况、资金筹措能力、财务和预算制度等方面对有关重大经济事项的可行性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经济事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预算安排进行审核。(三)集体决策的程序集体决策采取校长会、教代会的形式,由校长负责主持,财务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有关负责人列席参加(会议列席人员由校长确定)。1.确定议题。会议议题由校长根据分管校长和相关部门的提议确定。2.准备材料。会议所需文件、审议需要的决策方案、草案及说明等资料,由分管校长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准备。3.酝酿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必要的会议材料应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4.充分讨论。议题由分校校长或有关负责人作简要说明,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发表明确的意见。讨论时,坚持一把手本位表态制,校长在听取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意见。5.逐项表决。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议题经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6.作出决定。校长根据会议讨论、表决情况,对决策事项作出通过、不予通过、修改或者再次审议的决定。作出通过决定的,由校长签发;作出修改决定的,由承办部门依照会议要求修改后报分管校长审定,由校长签发;属重大原则或者实质内容修改的,作出再次审议决定,按程序重新审议。7.形成纪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校长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会议纪要中说明理由。会议作出的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进行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能举行,并且分管校长必须到会,如分管副校长因故无法到会,除特别紧急事项须立即进行决策外,该事项应留待下次会议决定。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来不及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分管副校长长应及时报告。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校内各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加强对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建立健全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1、岗位构成。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是指与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监督等经济业务有关的审批、执行和监督等岗位。主要包括预决算编制和绩效评价、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印章管理、物资和固定资产的采购和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等。2、制定岗位责任制的原则。岗位责任制的制定要坚持:才能与岗位相统一的原则,职责与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和考核与奖惩相一致的原则。3、岗位责任制的形式和内容。以书面形式描述关键岗位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岗位权利以及与其他岗位的关系。(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管理1、实行轮岗制度。单位经济活动关键岗位实行轮岗制度,轮岗周期为5年(特殊原因或特殊岗位可适当缩短或延长轮岗时间)。2、把好人员入口关。关键岗位人员选拔要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的资格和能力,包括:知识、技能、专业背景和从业资格等。3、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安排相应内容,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四、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稽核机制。学校成立内部监督稽核机构(人员兼职),负责检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设置情况等,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一)内部监督检查频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向监督检查,必要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开展各项专项检查、抽查等监督检查工作。(二)内部监督检查内容:第一、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具体包括:1、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议事决策机制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是否确定而且一贯地执行。2、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尤其是国家明确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3、授权审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是否明确;授权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未经授权审批就办理业务的情形;是否存在越权审批、随意审批情形。4、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关键岗位轮岗制度是否建立或采取了替代措施,是否存在不相容岗位混岗的现象。5、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第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具体包括:1、预算业务重点检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制度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预算执行分析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等。2、收支业务重点检查:收支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印章和票据的使用、保管是否存在漏洞;相关凭据的审核是否符合要求;定期核查的机制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等。3、政府采购业务重点检查:府采购活动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政府采购与财会、资产管理等岗位之间是否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政府采购申请的审核是否严格;验收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妥善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资料等。4、资产管理重点检查:各类资产是否实施归口管理并得到有效执行;是否按规定建立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和账实核对等财产保护控制措施并得到有效执行等。(三)监督检查程序1、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内部监督机构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实施计划、人员构成等相关内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2、实施监督检查:第一步,内部监督机构获取相关的文件和资料,掌握内部控制建立情况。例如,单位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图、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的岗位责任书,以及相关的财务数据等。通过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内部控制在建立上是否覆盖了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是否针对风险点选择了恰当的控制措施以及以前期间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等。第二步,根据了解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确定监督查的范围和重点,综合运用各种检查方法对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记录测试结果,编制工作底稿。根据测试结果,分析查找内部控制缺陷。第三步,复核和验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如实反映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检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并就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与相关业务部门达成一致。监督检查的结果和改进建议应当经过相关工作人员复核和验证。3、编制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包括:1)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依据,即《学校内控规范》和单位相关内部管理制度;2)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范围,即全面检查评价还是就某特定业务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价;3)内部监督检查和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即内部监督工作流程以及现场测试采用的主要方法;4)以前期间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情况;5)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改进意见或建议;6)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有效性的评价、结论及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内不能控制建立和执行有效性评价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侧重于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内部控制建立的合法性,即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是否做到以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为前提,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内部控制规范》作为依据。2)内部控制建立的全面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覆盖了所有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任务都具备约束力。3)内部控制建立的重要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重点关注了单位的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4)内部控制建立的适应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地调整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二是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主要侧重于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各个业务控制在监督检查期内是如何运行的。2)各个业务控制是否得到了持续、一致的执行。3)相关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4)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4、提交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对拟采取的整改计划和措施作出决定,以改进单位内部控制。5、应用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应当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和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人员的依据。对于执行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提出表扬表彰,对违反内部控制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当根据单位负责人的要求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或岗位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本文标题:7工作机制控制建设—权力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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