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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课程代码:0026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依法宣读公诉意见书的时机为A.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时B.法庭调查前C.法庭辩论后D.法院审理前2.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包括据实论证、据法论证和A.据事论证B.据理论证C.据证论证D.据情论证3.一审行政案件答辩状首部的答辩人应为A.公民B.法人C.国家行政机关D.当事人4.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的制作机关是A.上级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局D.公安局5.继承公证有三种:继承权公证、遗赠公证和A.遗产公证B.继承人身份公证C.遗嘱公证D.遗产分割公证6.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中包括的特别程序实行A.再审终审B.二审终审C.一审终审D.四审终审7.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A.执行机关B.侦查机关C.实施机关D.监督机关8.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审改判的法律文书,称为A.刑事自诉状B.刑事答辩状C.刑事申诉状D.刑事上诉状9.撤销案件通知书的正文组成应当包括案由、撤销案件的原因和A.法律原则B.法律依据C.法律规定D.法律条文10.补充侦查报告书中的“附项”用来说明补充侦查报告书所附卷宗的册数和补充侦查的证据的页数以及随案移送的物证情况。该“附项”属于文书结构的A.正文B.首部C.尾部D.案由11.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当事人应当称为A.犯罪嫌疑人B.被不起诉人C.被不起诉单位D.被告人12.仲裁协议书在写作中,关键的问题是要把各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内容写得A.明确、具体B.明确、概括C.明确、简洁D.明确、合理13.第二审刑事判决书的首部应当写明抗诉人和上诉人的称谓及身份事项。检察机关提出抗诉而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一项写“抗诉机关”,第二项写A.被告人B.被上诉人C.原审被告人D.被抗诉人14.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裁定的机关是A.高级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上级人民法院D.公安部15.呈请拘传报告书的正文包括报告导语、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拘传理由以及A.承办单位名称B.成文日期C.拘传意见和法律依据D.案件材料页数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6.简述行政争议的特点和焦点。17.写好行政上诉状的上诉理由应做到哪几点?18.什么是第一审民事调解书?19.从文书体例上划分,法律文书可大致分为哪几种?20.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制作的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应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三、写作主题(本题30分)21.根据下列案情,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刘占强,男,1979年4月20日生,汉族,山东莱州人,家住莱州东方镇小营村,农民。刘占强1986年9月在莱州小营村上小学,三年后辍学在家,2000年6月l8日在济南打工时因犯盗窃罪被东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3月18日刑满释放。2005年3月1日到河北省深泽县打工,暂住城东路1号。2005年4月18日凌晨一时许,刘占强在其打工的“影星洗发城”店内,因洗头付款问题与前来洗头的当地居民肖胜利发生纠纷,之后刘占强尾随来到肖胜利的住处索要洗头费,两人发生厮打,刘占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肖的腹部、右手腕处猛刺数刀,造成肖胜利小肠破裂、右手肌腱断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事发后刘占强被肖胜利的邻居周小亮等五人扭送到当地派出所,并于2005年4月19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深泽县看守所。证明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作案用的水果刀、法医鉴定证明,周小亮等五人证明材料等,刘占强对上述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深泽县公安局于2005年4月24日由王玉和局长签章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文书序号为036。附:(1)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3)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四、写作辅题(本题15分)22.根据下列案情,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王占群,男,1975年2月12日生,辽宁省新民县人,汉族,农民,住辽宁省新民县县城东环路1号。任秀芝,女,1976年3月4日生,辽宁省新民县人,汉族,农民,住辽宁省新民县县城西环路99号。王占群与任秀芝经人介绍于1998年3月15日在新民县休闲公园相识,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当年l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关系很好,不仅用小家庭的积蓄购买了一套坐落在县城东环路l号的两室一厅的住房,并于2000年4月28日生有一子王修全。在以后的日子里,王占群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但对任秀芝的态度却发生了很大变化,经常约小姐住宾馆,回家便找茬吵架,或动手打任秀芝,虽多次请居委会主任杨正民劝解也无济于事。更为严重的是2002年3月18日二人发生争吵,王占群再次殴打任秀芝,并致使其右手中指骨折,后经医院三个多月的治疗才得以痊愈。王占群打伤人后,不但不支付医药费,而且还拒不支付任秀芝母子俩的生活费。从2002年5月31日起,任秀芝与王占群分居,并带儿子回娘家居住至今。此外,2003年4月2日任秀芝做子宫摘除手术住院时,王占群既不前去照顾,也不支付住院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任秀芝于2006年3月10日写了民事起诉状,诉至辽宁省新民县人民法院,并向法院提出了如下诉求:(1)请求法院判决任秀芝与王占群离婚。(2)请求法院判决婚生子王修全由任秀芝抚养,王占群每月负担其子生活费100元。(3)请求法院判决坐落在县城东环路1号的住房为任秀芝所有。任秀芝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东环路居委会主任杨正民证明一份。(2)县医院提供的2002年3月18日骨折诊断证明书一份。(3)县医院提供的2003年4月2日子宫摘除手术证明书一份。(4)县城西环路居委会提供的任秀芝自2002年5月起一直在其娘家居住的证明一份。全国2002002002007777年101010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法律文书写作试题法律文书写作试题法律文书写作试题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课程代码:00262002620026200262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法律文书在形式上十分明显的特点是()A.通俗化B.生动化C.大众化D.程式化2.公证书的签署人员应写()A.主任公证员B.公证员C.副主任公证员D.助理公证员3.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不准离婚的案件,判决结果应当写明()A.不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B.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C.不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D.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4.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相同于()A.仲裁裁决书B.仲裁申请书C.仲裁答辩书D.仲裁协议书5.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结论应当写为()A.驳回上诉请求,维持原判B.维持原判C.驳回上诉,维持原判D.驳回上诉6.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文书是()A.免予起诉决定书B.不起诉意见书C.不批准逮捕决定书D.不起诉决定书7.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应当写明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是()A.原告B.上诉人C.被告D.第三人8.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应当将其写为()A.公诉机关B.抗诉机关C.起诉机关D.原公诉机关9.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称为()A.起诉意见书B.补充侦查报告书C.提请复议意见书D.提请复核意见书10.人民检察院按照管辖范围决定对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A.起诉书B.批准逮捕决定书C.立案决定书D.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1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法所作出的书面决定是()A.刑事裁定书B.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C.刑事判决书D.再审刑事判决书12.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的署名应当是()A.独任审判员B.合议庭组成人员C.法院院长D.人民陪审员13.法律文书叙述案件事实多采用的方法是()A.倒叙B.顺叙C.补叙D.插叙14.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A.提请批准逮捕书B.逮捕证C.逮捕决定书D.批准逮捕决定书15.在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各类诉讼案件时,由书记员当庭记载全部法庭审理活动的文字材料是()A.评议笔录B.调查笔录C.法庭审理笔录D.询问笔录二、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6.起诉意见书正文叙述犯罪事实有哪几种方法?17.不起诉决定书对证据的写法有什么要求?18.什么是仲裁保全措施申请书?19.调查笔录的正文应当采用哪几种记录方法?20.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理由应写明哪几项内容?三、写作主题(本大题共30分)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村中的要求,拟写一份提请减刑建议书。罪犯孙××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孙××服从管教,能够认真学习《罪犯改造行为规范》,近期没有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并能够同其他罪犯违反监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如在2003年7月期间,在押犯吕××与许××打架,孙××主动上前制止,并及时向管教人员汇报。孙××能够按照监狱的要求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认真听课并作笔记,按时完成各项作业。在今年组织的政治、文化和技术课的考试中,孙××取得了平均86分的较好成绩。孙××在劳动中积极肯干,而且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承担劳动任务,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在担任施工员期间,能够积极协助管理人员组织生产事宜。孙××先后向本监区新入监的罪犯李××、张××和赵××三人传授生产操作技能,起到了带头改造的作用。孙××还利用工余时间,修旧利废,为监狱节约资金1000余元。孙××入狱初期对所犯罪行认识不足,认为自己的命不好,坏事都让自己赶上了。所以刚开始入监时认为法院对其量刑过重,思想压力比较大,经常闷闷不乐,不言不语,与同监犯人也不交流,对监狱干警的教育不理不睬,表现沉闷。经监狱干警多次个别教育后,孙××转变了认罪态度,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的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自己罪孽深重,只有通过积极改造,才能洗刷自己的罪恶,报答监狱干警对自己的挽救之恩”(摘自孙××的思想汇报)。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对不起党,对不起社会,对不起生养自己的父母,因些只有积极改造,今后才会有出路,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从此以后,孙××不再想以前不愉快的事,真正放下了思想包袱,对监狱干警的教育也能认真接受,改造表现比较积极稳定。收受提请减刑建议书的单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时间是2006年10月20日。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文书编号为(2006)×监减字第56号。连同提请减刑建议书移送的还有罪犯孙××的卷宗材料,共一卷32页。××监狱建议对罪犯孙××予以减刑一年,特提请××市中级人
本文标题:2007-2013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00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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