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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一、智能建筑的系统与系统集成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分级三、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四、系统现场监控点、信息点的位置五、工程预算的编制六、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步骤七、智能建筑设备集成控制管理系统八、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发展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一、智能建筑的系统与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是指为实现某种目标而使某一组子系统或全部子系统有机结合,生成一种能够涵盖信息的收集与综合、信息的分析与处理、信息的交换与共享的能力,而不是多种多样子系统的产品设备的简单堆集,仍单独发挥其子系统功能的系统。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因此,智能建筑的系统集成的最终目标就是将建筑物中诸如楼宇自控、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等多种语言、数据与图象、消防保安、电视等相关网络所有的分离的设备及其功能信息有机的结合,成为实现通讯自动化、办公自动化、楼宇自动化,并能实现信息综合管理的一个相互关联、统一协调的整体。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将所有的软、硬件优化组合成为一个满足用户功能需要的完整的体系,朝着高速度,简化结点,高集成度、高可靠性,提高性能价格比方向发展。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51、集成是技术过程:集成在中国有二个不同的含义:•着重结果的集成,即全面、完整、综合的意思,并可理解为集中。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6•着重技术过程的集成,现代系统工程意义上的“集成”或者“一体化”是指从一定的应用需求出发,将与之相关的各个分立的硬件、软件(包括人员和工具等子系统)等各类构件进行改进和改造,使之组合融化成为一个统一、实用、高效、可靠、低耗的整体的技术过程。它强调从整体出发解决接口的技术过程。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7成功的系统集成是必要的,是有优越性的。它可以通过最优化的综合统筹设计,避免重复放置,降低整体工程造价,系统集成适合工程总承包,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降低工程管理费用;有利于系统一次开通;便于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有利于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82、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的层次•各种集成可以分成:横向集成,纵向集成;线性集成,非线性集成;全系统集成,子系统集成。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9纵向集成是一个部件与它上层的环境条件之间,以及与下层的监控或管理对象之间的接口耦合;横向集成是同一逻辑层次上不同内容子系统之间的耦合:如BAS、CAS、OAS及其内部的各分系统之间的耦合。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0全系统的横向集成是以提高效率为目标的集成。各子系统自身的纵向集成则是以功能的实现为目标的基础集成。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13、建筑智能化的接口分类:集成发生在有接口的地方。按照建筑智能化系统中各类界面两侧的内容和技术性质,所有接口大致可以归纳成如下九种类型: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2.机械接口、电力接口、电子接口、机电接口、其它非电物理量接口(天线、热敏、压敏、气敏、光敏等)、软件接口、环境接口(气候环境、电磁环境、化学环境、机械环境);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3必须处理好系统与环境的协调性,一方面固然要防止外界对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干扰,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建筑智能化系统运行中对外界环境的干扰输出。•人机接口。•人际接口。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44、智能建筑系统集成应以信息系统集成作为目标:只有实现了信息集成,才能在建筑的管理层面开发多种多样的智能化应用,也只有实现了信息集成,才能建立现代化的物业管理和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5弱电系统的集成在整幢大楼的信息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弱电系统实际上监管着整幢大厦的全部机电设备,智能建筑的物业管理和信息服务系统必然需要弱电系统提供大量关于设备方面的数据。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6这些实时的或历史的数据是大厦设备维护管理决策和自动计费等所必需的。通信网络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本身就属信息系统范畴,因此,信息系统集成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必然要求。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7二、建筑智能化系统分级1、通常根据各类工程的使用功能、管理要求以及工程建设的投资标准,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划分为三级。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82、甲级:适用于子系统配置齐全且实现了一体化集成的系统;高级智能化系统。乙级:适用于配置了基本子系统并实现了机电设备集中监控和管理功能的系统;智能化系统。丙级:适用于配置了主要子系统并有扩充发展和进行系统集成考虑的系统;准智能化系统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193、评定标准甲级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商住楼、办公楼(综合楼)。(1)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内容为:语音、数据、图像、监控、安保、对讲传呼、时钟、广播、消防报警等系统;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0(2)综合布线系统工作站(区)信息终端(单孔)端点平面布置,商住楼每单元应为3∼5个端点,办公楼(综合楼)每20平方米应不少于4个端点。(3)应具备综合布线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1•网络与通信系统(1)全数字式程控交换系统应设置电脑话务人员服务,分租用户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功能以及各类通信接口;(2)应设置话音信箱、电子信箱、语音应答和可视图文系统。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2(3)微小区域(建筑物内)无绳通信(电话)系统,应在建筑物各层设置一定数量的收发基地站,供各层用户进行双向通信。(4)可视电话、电视会议系统,应设置相关设备,进行远距离的双向图像通信。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3(5)卫星通信系统,应设置多颗卫星通信接收站,向收看用户提供多路图像节目,并可通过卫星接收和发送的相关设备进行多路数据双向传输。(6)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含闭路电视系统)应向收看用户提供当地多套电视以及建筑物内多套闭路(自制)电视节目。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4(7)公共广播系统应设置一套独立的多音源开、闭路播音柜,向建筑物内公共场所提供音乐节目,并可和紧急广播系统结合一起,在必要时进行紧急播音。(8)建筑物内信息传输主干网应设置连接附近电信交换局的高质量的线缆。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5(9)建筑物内应有信息传输网,网络结构和设备应能适应经常变化的应用需求,具有扩展和升级能力。(10)网络运行应实现安全可靠,关键设备应有热备份容错性能,主要设备应支持模块的热拔插,做到即插即用,一般设备应有备份。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6(11)建筑物内信息传输网的网络管理系统,应具有很强的信息处理及数据通信的能力,实现失效管理、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安全管理、计费管理等管理功能。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7•建筑设备控制系统:1)空调自动监控应具有的功能和应达到的主要指标:(1)冷、热源机组运行控制;(2)空调设备的工况优化控制;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8(3)空调用受电设备的监视;(4)空调房间的有关参数的监测;(5)温、湿度控制;(6)新风系统控制;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29(7)空调自动监控应达到的室内环境主要指标粉尘含量mg/m3=0.15CO含量率pm10CO2含量率pm1000温度℃22+_1湿度%65+_5气流m3/sec0.25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02)电力系统应能对电流、电压、频率、有功、无功、电度量、功率因数等进行测量、记录。3)给水系统应能对流量、压力、液位进行监视、控制、测量、记录;排水系统应能对流量进行测量、记录,显示阻塞。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14)冷、热源系统应能对流量、温度、压力等进行监视、控制、测量、记录。5)可对直升电梯、自动扶梯进行运行监视。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26)楼宇自控与设备集成系统应可对各类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集中监控并实现:(1)确保建筑物内环境舒适;(2)提高建筑物及其内部人员与设备的整体安全水平与灾害防御能力。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3(3)通过优化控制提高工艺过程控制水平,降低能耗,减轻劳动强度;(4)提供可靠、经济的最佳能源供应方案,实现能源管理自动化;(5)及时提供设备运行情况的有关资料、报表,实现设备维护自动化。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4•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1)火灾报警系统应以烟、温或光电及可燃气体探测器为主体;2)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报警点的状态信号平面位置及所有消防装置的状态情况并担负总体灭火的联络与调度职能;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53)系统应与建筑设备控制系统合用或作为其一个子系统,实现自动报警、灭火、消防联动等各项功能,当管理体制上有困难时,可单独组成系统,但应留有接口,使其能与建筑设备控制系统联网;4)各区域或楼层中应设置识别火灾部位的声光显示装置及区域联动装置。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65)系统应实现整个监控范围内的人工报警用消防灭火设备监控;6)应可实行火灾时电梯运行管制;7)应设置火灾警铃和紧急疏散广播系统;8)应设置消防专用通话系统;9)应实现防火(卷帘)门监控;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710)应设置建筑物内防烟监控联动系统;11)应设置火灾时的应急照明,采用声响附加诱导灯并可在火灾时有选择性地切除非消防电源;12)建筑物中应设消防控制中心,系统主机、监控主机、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控制装置及消防专用通讯设备应设在消防车中心内。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813)所有配电设备应采用阻燃型,对重要负荷之电源、控制线应采用耐燃型或其它防火措施;14)在发电机房等可燃机房及通信机房等重要场所中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39•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计算机安全综合管理系统:(1)应能通过系统的通信网络联接安全管理中央控制设备及子系统设备,实现由中央监控室对全系统进行集中的自动化管理。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0(2)系统应能对各子系统运行状态进行检测和控制,对现场监测报警进行自动检测,能提供可靠的检测数据和报警信息。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12)电视监控系统(1)根据各类建筑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以及重要部位再现画面并进行有效监视和记录。(2)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够任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在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摄像机的部位、地址、时间和日期等。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2(3)监控系统应与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动,能根据需要自动把现场图像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并自动录相。(4)系统应能对重要或要害部门和设施的特殊部位进行长时间的录相。(5)系统应与计算机安全综合管理系统联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33)防盗报警系统(1)应根据各类建筑公共安全防范部位的具体要求,安装红外或微波等各种类型的报警探测器;(2)系统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任意编程设防或撤防;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4(3)系统应能对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及时发出故障报警和显示故障位置;(4)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和有关报警数据,并能记录及提供联动控制接口信号。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5(5)系统对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报警时,应能实现现场声音与现场摄像机图像同步;(6)系统应与计算机安全综合管理系统联网。(7)系统应与派出所联网并与110并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64)出入口控制系统(1)应根据各类建筑公共安全防范的需要,在楼内部分区域的通行门、出入口通道、电梯等设出入口控制装置;(2)系统应能对设防区域的位置、通行对象及通行时间进行实时控制或设定程序控制。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7(3)系统必须与消防系统联动,在火灾报警时能及时封锁有关通道和门,并迅速启动消防通道和安全门;(4)系统应与计算机安全综合管理系统联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85)访客和报警系统(1)系统应能使来访者与楼内居住的人员双向通话及画面图像可视。(2)系统应具有能够使楼内居住人员遥控开启或关闭大楼入口的控制装置;(3)系统应能使楼内居住人员向中央保安值班室直接报警;(4)系统应与计算机安全综合管理系统联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496)汽车库综合管理系统(1)系统应具有包括汽车库进出口及车库内通道的行车信号指示、车位状态显示、车库出入口自动检索、自动计费、栅栏门自动控制、车辆和车牌号的自动识别装置等功能;(2)系统应与计算机安全综合管理系统联网。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50•管理信息系统1)必须具有各子系统的集成。接口界面应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各子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及通
本文标题:智能建筑信息系统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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