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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聘请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各处室、系:《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兼职督导员聘请方案》、《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办法(试行)》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兼职督导员聘请方案》;2.《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试行)》;3.《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审办法(试行)》。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2—附件1: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聘请方案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影响学院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教学督导是高职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日常教学工作运行、教学评估、青年教师培养、专业和课程建设、实践教学、课程设计、教学改革、各类教学评奖、教师资格考评和聘任、职称晋升、教风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管理以及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使用等都有着重要的督导作用。因此,结合我院实际,拟聘请兼职教学督导员,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确保我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一、聘请兼职教学督导员,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一)聘请程序及聘任时间教务处负责兼职教学督导员的外聘工作,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学年,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连续聘任。(二)聘请范围兼职教学督导员从我市其他高校的离退休或在职教师、教学管理干部以及企业行业的业务骨干中聘请5-7名。(三)任职资格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院发展,熟悉教学规律和教学工作业务;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管理经验和行业企业相关业务知识;3.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4.熟悉国家教育方针与政策法规;5.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3—6.身体健康,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能坚持正常的督导工作。(四)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完善院系两级督导机构。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兼职教学督导员、各系负责人及教学管理部门部分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院长担任。(五)教学督导员主要任务受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委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开展教学督导工作。二、教学督导的组织程序(一)教学督导委员会根据教学工作情况提出督导对象及内容,制定督导工作计划,设计督导评价指标、调查表,确定各项指标的检查方式、数据资料收集方式等,报学院审核。(二)制定教学督导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和处理教学督导反馈信息,定期召开教学督导例会。三、教学督导方式按照督导工作计划,采取经常性教学督导与专项教学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督导工作。(一)经常性教学督导主要是指按照常规教学要求,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经常性、随机性的抽查、督导。开展经常性教学督导应注重连续性和时效性,以便为教学督导研究积累必要的信息与数据。(二)专项教学督导是按照学院安排,针对某门课程、某个专业、某个问题、某个教学环节、或职称晋升、骨干教师选拔等专门进行的督导,开展专项教学督导应注重对督导对象做深入系统了解,深层次剖析,以便加强指导。四、兼职教学督导员工作方式兼职教学督导员按照我院实际教学工作需要,实行集中办公或—4—轮班办公的工作方式。五、兼职教学督导员酬金发放标准兼职教学督导员酬金按照课时量计算,在原有课时费用标准的基础上上调20%。六、附则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附件2: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大学生就业能力的意见》[鲁教高字(2009)2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是为了实现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对已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进行认定,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二、组织机构认定工作成立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三、“双师”资格认定条件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的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教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高尚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5—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学科理论有比较深入的理解与掌握,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或创造性应用能力;教学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一)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佐证材料:相关行业特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各类执业证书、讲师以外的其它资格证书(例如企业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二)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佐证材料: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出勤记录或工作记录,并附在第一线工作单位的鉴定表(可参考附件一制作)。(三)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佐证材料:主持(或主要参与)的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申报鉴定材料,成果转让给企业后,企业支付给成果研发者的费用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四)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于先进水平;佐证材料:主持(或主要参与)的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的方案。—6—(五)在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高职高专教师资格培训中心经过专业技能培训获得结业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佐证材料: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备注:学院委托相关部门协助进行相关佐证材料的认定;申报人所提交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学院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四、“双师”资格认定程序(一)本人填写《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二)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双师素质资格初审,提出审查意见,初步选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三)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人的《申报表》、佐证材料及部门评审意见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名单。(四)教务处将审核后名单及材料报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五)公示双师素质教师名单,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六)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院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证书,并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备案。五、奖励办法(一)双师素质教师课酬按照规定课酬1.1倍的系数计算。(二)在同等条件下,双师素质教师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提高薪酬,优先选派进修学习和参观交流。(三)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名次的双师素质教师可按学院相关规定获得一定的物质奖励。—7—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部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学专业毕业院校现从事专业(教学)实践单位实践岗位和已完成工作内容:(实践教师填写,附3000字以上个人实习总结)签字:年月日通过实践具体有哪些能力得到提高:(实践单位填写)通过实践取得的职业认证资格和达到的职业技术水平:(实践单位填写)盖章年月日实践评价观测点评价等级—8—表现评价优良中差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实践动手能力实践学习主动性参与企业的技术革新与企业技术职工沟通实践中教师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实践安排的建议(实践单位填写)不足:建议: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部门鉴定结果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教务处鉴定结果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院鉴定结果签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务处制表—9—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高校教龄所在部门职务高校教师职称高校教师资格证编号获得何专业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获得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培训合格证个人工作简历1.从事专业理论教学的经历(任教时间、任教课程)2.从事专业实践教学的经历3.近五年从事企业实际工作(累积时间)或应用技术研究(应用情况)的经历申报条件及依据材料符合认定条件的第条。依据材料目录(附依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评审后原件退回):1.2.3.4.—10—部门推荐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教务处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学院审批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填报日期:年月日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证书;2.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执业资格或技能培训证书;3.从事企业实际工作证明材料;—11—4.应用技术研究主要证明材料。填表说明1.本表用钢笔填写,也可直接打印,不要以剪贴代填。字迹要求清楚、工整。2.封面总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写。3.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在系负责审核。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4.如表格篇幅不够,可另附页。附件3: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为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组织开展教学名师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我院教师从事一线教学、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标准,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二、组织机构评选工作成立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组织人事处处长和教—12—务处处长担任;委员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审工作的日常组织与管理工作。三、评选范围承担教学任务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且具有3年以上高职高专教学经历。四、评选周期评选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已获得院级、省级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推荐申报同级教学名师奖。五、评选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二)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三)教学工作规范严谨,近一年内无教学事故。(四)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积极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学科梯队做出重要贡献。(五)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受到广泛好评,在学院组织的教学质量评估中为优秀。(六)近两年来课堂教学净工作量平均每年160学时以上。—13—(七)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以第一主持人身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资助项目;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各类教育教学竞赛(评比)奖励;或以第一申报者身份获得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立项资助;或以主编身份至少公开出版1部教材。(八)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九)曾获两次教学优秀奖(具体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执行)。六、评选办法与步骤(一)申报、评选程序1.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组织评委组,通过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集中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选人选,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给教务处。鼓励部门推荐长期承担教学任务的
本文标题: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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