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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辩证的看待中医中药的科学性科学价值06级中西医结合本硕金敬苗2006102015中医药作为我国的传统文化精髓,我们必须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审视中医药,从科学概念的认识观念上来一场革命,重新认识“科学”,重新定义“科学概念”,创立多形式的评价标准来认可多形式的知识体系。只有观念上的变化,才能从根本上纠正中医药发展中出现的不正确导向,中医药也才能享受到应有的科学地位和“独立人格”。那么,什么是科学呢?《辞海》将其定义为:“发现和认识自然、社会、思维发生发展的知识体系。”《中国大百科全书》则进一步认为:“对各种事实和现象进行观察、分类、归纳、演绎、分析、推理、计算和实验,从而发现规律,并对各种定量规律予以验证和公式化的知识体系”。这些权威观点强调的是必须符合以上条件的知识体系才能称为“科学”。在西方文明的强势影响下,“科学”被片面地置换为“惟一正确”、“绝对真理”的同义语,甚至上升到意识形态。一说到科学就要求大家要“信仰科学”,所谓“信仰”就是不管它对不对,你都得信服它、崇拜它,这对以反宗教而生的科学是一个极大的嘲讽。由此,那些即使认识到了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也具有实践性、可验证性,但不按西式术语表述、不按西式逻辑构成的东方知识体系,以及由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局限,一些暂时无法被现代科技所认识和解释的东西,就会被列为“待验证的”、“伪科学的”、“不科学的”,甚至是“反科学的”。如果中医是不科学的,那两千年来,中国人生病都是靠什么治好的?如果那些秘方没效果,又怎么可能流传这么长的时间?中医有它自己的理论,自己的体系,最重要的是祖祖辈辈靠经验积累起来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发挥效用的,但是中药确实是有效的,中医的理论都是根据药吃下去的病人反应推理出来的,不能说是科学,只能说是有一定的道理,因此,中医方子中,有些秘方有效,有些方子纯属无稽之谈......现在科学不能解释的东西多了,量子力学等学科也都发展的不完善,可以说差的还很远,好多理论也都是科学家推理出来的还有待进一步的验证,针灸在国外也用的非常普遍,但是科学就只能部分的解释......总的来说,中医有一定的科学性,不会都是没用的东西,而且有好多是非常有效的,当然也有一些是没有效果的,不能全部相信。非要一棍子把中医打死,又或者很迷信中医的神奇,都是不正确的态度。中医药作为一门东方的传统医药知识体系,在进入现代社会后,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西方现代科技文明的影响,使其原来的发展轨迹部分或全部改变。我们不否认现代西方文明对当今世界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正是这种贡献才使其在与东方文明的竞争中取得强势地位,但处于弱势地位的东方文明仍不乏闪烁着科学智慧光芒的奇珍异宝。我们并没有认为现代的科学观不对,但却强烈地感受到了它的不完善、不客观、不公平,因为它在有意无意间带上了“偏见”。世界是丰富多彩的,科学的标准,科学的模式,也应当是多形式的。东西方文化在认识论、方法论、思维学和价值评判标准上的差异性,决定了东西方知识体系不可能用统一的标准予以评价。对此,也有人认为只有文化才能搞多元化,科学不是文化,只能有一个标准,其实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使在西式的现代科技体系中,也难以用一种方式解决所有问题,就连大名鼎鼎的英国科学家霍金也承认:“不太可能建立一个单一的能协调和完善地描述宇宙的理论”。在讨论中医药的科学性、科学价值问题时,我们不能忘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更不能忘了邓小平同志著名的“猫论”认识观:“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对医药卫生领域来说就是“不管中医西医,治得好病就是好医”。因此,我们希望能够从更广泛更现实的意义上来看待中医药的科学问题,“有疗效就是硬道理”。既然“科学等同于正确和真理”这个观念已在社会上、学术界根深蒂固,并成为约定俗成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有的专家想另立与“科学”相对立的全新名词概念来表述中医药等东方知识体系,还有的专家认为中医药不一定非要进入科学体系,这些思路作为一种学术观点来研究还是很有必要的,但似乎缺乏推广的现实性。比如,欧洲人不同于亚洲人,我们不能以欧洲人的蓝眼睛标准来评价亚洲人,认为没有蓝眼睛就不是“人”。亚洲人也没有必要为了与欧洲人区分,就放弃“人”的称谓和做人的尊严而另找“冠名”。对此,我们首先必须承认我们都是“人”,在此基础上再按人的不同“品种”进行细分,并相应地分为白种人、黄种人等等,这是谁都懂的再普通不过的道理。东西方两种科学体系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着眼点的不同,就如马戏团驯兽,既可以用“有形”的动作敲打它,也可以用“无形”的声音呵斥它,都能达到让动物按指令表演的目的。西方科学着重在具体的“物”(结构基础),东方科学着重在无形的“意”(功能状态)。西方科学在“物”的研究上能够突飞猛进,势不可挡,而一旦涉及到了意识、精神、功能态时,往往就束手无策,因为这类东西并非具体的物质存在,也难以量化,比如谁能对疼痛、忧虑、烦躁、情感进行量化,用数字表示出来?东方科学则避开了对“物”的追求,选择了从类型属性和功能态的角度去把握世界,常常能出其不意地解决西方科学解决不了的难题。在认识清楚东西方这两种科学体系有着不同特性后,我们就应有针对性地实行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这种做法可简称为“一科两制”。将其移植到医药上就是“一医两制”,这与现行的“中西医并重”有本质区别,因为在以西为主的“一制”之下,实际上是很难真正实现“并重”的。通过对东方科学与西方科学在学科形态上的划分,可望避免中医药等东方传统知识体系,在与西式科学发生冲突后,被草率地划入到科学的对立面之中去。因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肯定“东方科学”的学术社会地位,在科学上实行“一科两制”,中医药事业才可能重振雄风,更好地完成为人类健康服务的伟大使命。所以中医药有没有“标准”?既然是科学,不管是东方的还是西方的科学都要讲“标准”或“认识准则”,中医药治病有没有个“准”呢?虽然中医药属于东方科学,注重从类型属性上去分析解决问题,尤其是辨证施治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仍然还是有“章”可循的,如果没有标准,没有认识到疾病诊治的规律性,也就不可能有疗效。张仲景《伤寒论》的398条经文,就是一个典型的辨证施治“标准”,也是一个典型的中医诊疗“标准”,只不过它是一种不同于西医的知识形态而已。再者中医药有没有“可重复性”?不少人对中医药的可重复性提出质疑,认为中医药的治疗方法很不稳定,治同一种病有若干种方药,让人无所适从,由此认定中医药缺乏可重复性,进而认为中医药没有科学性,其实这正是中医药临床“灵活辨证”的优势所在。这种问题的提出,完全是从西医治“病”的角度在看问题,同时,也说明这些人缺乏中医药的基本常识。虽然大家口口声声都会说“辨证施治”,但却并没有真正领悟这4个字的真谛,也并未真正在临床上实践这4个字。须知,中医以“证”为核心,拥有“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等灵活的、能够“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临床诊疗方法。可见,中医药临床重点抓的是“证”,而不是“病”,更不是西医的“病”。只要辨证准确,就能收到良好的甚至是神奇的临床疗效。因此,从“证”这个角度来讲,中医药肯定具有可重复性,关键是我们能否在临床上熟练地运用中医药理论,准确地“辨证”,合理地“施治”。中医药是我国的传统医学,两千多年仍有顽强的生命力,取决于它的实用性和科学性,也归功于继承与发展,继承发展是再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药认识中医药宝库,是人类卫生健康的宝库,又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宝库。振兴中华文化,弘扬中华医学科学——东方医学为目的,要从全人类的福利出发,促进中西结合为健全人类医学完整性的重大作用和深远意义。大家了解,单中或西一种医学,不能成为人类完整医学。中医药的兴衰关系到国民大计,我们要了解历史,认识今天,明智将来,从高度上要看到中医药衰落的损失影响到文化,经济卫生健康。从长度上要看到中医药发展价值的宝贵,意义的伟大,前景美好的深远。
本文标题:中医中药的科学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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