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酒店餐饮 > XXXX〕140号关于公布《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
—1—乌鲁木齐铁路局文件乌铁电〔2013〕140号关于公布《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电务段,奎北维管段,铁道营运公司:为加强铁路营业线电务施工安全管理,根据路局《关于公布〈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总〔2013〕39号),电务处重新修订了《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目录编号为WLG/XH210-2013。前发电安函〔2010〕27号、电安函〔2010〕33号、电安函〔2010〕56号、电安函〔2012〕9号文件同时废止。—2—各维管单位由其监管单位负责传达。乌鲁木齐铁路局2013年3月17日—3—WLG/XH210-2013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务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1条为落实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12〕280号)和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乌铁总〔2013〕39号)的规定,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结合电务施工安全管理特点,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营业线电务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通信、信号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维修作业。—4—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铁道部营业线施工管理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第4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第5条以维管单位为主体的营业线施工,按照维管协议由维管单位比照设备管理单位执行本细则的各项规定;涉及维管单位配合的施工、维修作业,由施工单位与监管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经监管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后,可由维管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配合施工、维修作业。二、营业线施工项目第6条施工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5—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6.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本办法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9.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10.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11.无缝线路应力放散。12.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13.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6—14.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第7条维修项目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2。三、天窗和慢行规定第8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照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电务各项施工作业时间标准参考附件3。2.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喀什-和田、奎屯-北屯市、乌北-将军庙(含准东-准东北)、库车西-俄霍布拉克、哈密-罗中、六道湾支线不应少于120分钟。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具备条件的可安排在昼间,除春运、节假日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确不需要时,经主管业务处室处长或副处长批准,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次数、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7—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繁忙干线或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2次垂直天窗,每次不少于30分钟。柳园、哈密、哈密东、鄯善、吐鲁番、乌鲁木齐、乌西、奎屯、阿拉山口、鱼儿沟、和静、库尔勒、雅克拉、轮台、库车、阿克苏、喀什、伊宁、霍尔果斯站,可按照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的天窗(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按照联锁区划分的天窗时间可安排在昼间)。5.编组、区段站每个供电臂每月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停电时间。电气化双线区段每月应适当安排垂直检修天窗。6.相邻两变电所两供电臂衔接处的分相绝缘器检修,每月应保证不少于1次停电封锁。7.驼峰设备维修每次不应少于40分钟,由设备管理单位在车站申请,车站值班员批准。驼峰设备维修每月不少于20次。车站驼峰电务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应利用交接班、调车作业间休等时间进行。8.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其他线路,可根据施工和维修需要,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和次数或对天窗时段进行调整。9.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线正线联动道岔的作业项目,以—8—车站为单位按施工集中办理。10.在不影响运输能力情况下,可按照施工区段每日安排1条及以上到发线不少于180分钟的维修天窗时间(双线区段按行别)。第9条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照以下规定办理:1.施工天窗的安排:⑴兰新线(安北至乌西)集中修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⑵南疆线(喀什-和田)、准东线、精霍线、奎北线、库俄线、哈罗线,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⑶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2.维修天窗的安排:局管内各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不影响接发列车、机车出入库、车辆取送车作业的段管线、专用线维修天窗除外)。第10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繁忙干线和干线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速度和慢行距离。针对施工需要,编制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9—慢行处所。兰新线(安北至乌西)为繁忙干线,兰新线(乌西至阿拉山口)、南疆线(吐鲁番—喀什)为干线(仅限本办法)。施工区段系指:安北-哈密东、哈密东-柳树泉、柳树泉-吐鲁番、吐鲁番-乌西、乌西-奎屯、奎屯-阿拉山口,吐鲁番-乌斯特、乌斯特-库尔勒、库尔勒-库车、库车-阿克苏、阿克苏-喀什、喀什-和田,奎屯-北屯市、精河-霍尔果斯,乌西-芦草沟、乌北-将军庙(含准东-准东北),库车西-俄霍布拉克,哈密南-罗中。第11条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路基处理车施工时,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增加天窗时间影响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时,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四、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第12条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⑴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施工。⑵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⑶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10—施工。⑷中断繁忙干线6小时及以上或干线7小时及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2.Ⅱ级施工⑴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⑵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⑶繁忙干线和干线其他换梁施工。⑷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⑸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4.电务施工具体项目等级见附件1。第13条维修等级分为二级。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Ⅰ级维修和Ⅱ级维修。具体项目等级见附件2。—11—五、营业线施工组织领导第14条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路局成立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天窗修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制定天窗修办公室管理制度,明确天窗修分析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强天窗修管理和考核工作,定期分析、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修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修出现的问题,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修质量。运输处、调度所、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供电处、车辆处、建管处、劳卫处、职教处、货运处、经营开发处、土地房产处、信息化处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天窗修办公室的专业管理工作,加强部门与专业间信息沟通和交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天窗修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运输副局长副组长:分管副局长,总调度长(副总调度长)成员:运输处、调度所、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车辆处、供电处、土地房产处、建管处、劳卫处、职教处、货运处、经营开发处、信息化处处长,安监室主任,项目管理所、工程建设指挥部、集经处负责人。天窗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输处,办公室主任由运输处分管副处长担任。成员:安监室、调度所、运输处、工务处、电务处、车辆处、—12—供电处、建管处、劳卫处、职教处、货运处、土地房产处、信息化处、经营开发处、项目管理所、工程建设指挥部、集经处负责人或专兼职人员。项目管理所、监理咨询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站段成立天窗修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天窗修管理制度。第15条为加强施工组织领导,铁路局、站段应针对每次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协调小组。1.Ⅰ级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分管运输副局长副组长:有关分管副局长成员:总调度长(副总调度长),安监室、运输处、调度所、工务处、电务处、机务处、车辆处、供电处、建管处、货运处、客运处、土地房产处、经营开发处、集经处、信息化处、项目管理所、监理咨询公司、工程建设指挥部和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2.Ⅱ级施工协调小组:组长:总调度长(副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副处长、处长助理)副组长:施工主体项目业务处分管副处长成员:安监室、运输处、调度所、工务处、电务处、机务处、车辆处、供电处、建管处、货运处、客运处、
本文标题:XXXX〕140号关于公布《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营业线电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4764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