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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名称:通州区永乐花园商品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河北中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年3月27日施工现场进场安全管理制度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下颚带,施工现场禁止吸烟。2、未经教育培训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禁止赤背、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闹、严禁酒后上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4、施工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擅自拆改或做它用。5、非本工种职工严禁操作各种机械电器设备。6、现场临时接改用电,必须是专业电工,严禁无证作业,私拉乱接。7、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用品,穿戴好防护服;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挂安全带。8、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动火证、配置灭火器材,指定看火人。9、做好现场和生活区的清扫、洒水、降尘工作,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大小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1、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1)本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①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②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④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2、具体培训内容: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案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3、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主要内容是: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②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主要内容是: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③防护用品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主要内容是: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⑤事故的案例分析,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5)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4、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1)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本项目部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4)项目经理部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5)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给予保障。5、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是建筑施工管理的重要途径,为了使施工操作人员明确施工生产作业的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防患措施,杜绝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1、安全技术的编制(1)要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对危险点、重要控制环节、每个工种、每个分部、分项、工序和各种机械设备使用前全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要明确作业设备,流程及操作要领,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3)要根据人员和机械设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4)要针对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应急措施。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点;(2)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3)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防范措施;(4)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关建工种的安全操作和标准;(6)一旦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的避难措施。3、安全技术交底的审批和执行(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工程概况、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工长要根据工程情况,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3)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工长均要对操作班组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4)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要先编制施工方案,然后根据施工方案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不能以交底代替方案,或以方案代替交底。(5)两个以上工长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6)安全技术交底要经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班组长和全部工人签字接受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字,不许代签名。(7)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操作工人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8)安全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严禁工长和劳务队长、班组长违章指挥。(9)安全交底后,工长、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10)对特殊工种的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有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具体内容如下:查领导、查制度、查意识、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2、安全生产检查标准:(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3)北京市建委《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4)《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5)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6)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标准;3、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4、安全生产检查实施:(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2)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台帐;(3)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文明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下发《隐患通知书》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隐患通知书回执》给予回复。(4)专业性检查:由项目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临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由受检查单位负责整改。(5)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填写隐患通知书,并要有问题整改情况的记录和复查记录。(6)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的各项记录。特殊工种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殊工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1.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进行操作;2.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3.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操作;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将上岗操作证随身携带,以备检查;5.对特殊工种人员的操作证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台帐登记造册备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2、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3、项目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4、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动火作业、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和临边防护、大型机械、消防保卫、用火用电、生活区等作业行为和作业过程的事故隐患;各劳务单位、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5、项目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6、项目部应当每月、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整理归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7、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8、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
本文标题: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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