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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人(法人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章):**************************联系人:************办公电话:*******************日期:************年_***月_*****日2投标邀请书贵单位经资格审查,确定为合格投标人,请对本工程的设计招标进行投标。招标文件将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始出售。请派出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证书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前往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含其它资料费等)售后不退。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在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工程招标定于*年*月*日*时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招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年**月**日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资质*招标方式*资金来源*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发标时间*地点*勘察现场时间*地点*送答疑时间*地点*取答疑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工本费*开标时间*地点*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同类工程界定*4二、工程概况***************。三、招标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第82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2003]年第2号令);(六)《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七)关于加强青岛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青建发【2008】26号);(八)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九)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告》(青政发【2012】30号);(十)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四、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组成:1、本招标文件一份23页;2、评标办法。5(二)招标文件的修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补充部分,均以书面方式及时发给投标人,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五、招标要求(一)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所要求的相应资质等级,并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副本。(二)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设计合同、管理体系认证、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且真实可靠,否则相应分项不得分。(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设计纠纷而受到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五)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六)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六、设计标准、范围、技术要求及设计要求(一)中标单位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2、建设项目工程估算、概、预算编制、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二)中标单位设计要求1、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划,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2、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就可研和设计中重6要部位的方案、做法、处理手法等与招标人及时沟通,并按进度计划进行工作的中期汇报。3、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等配合服务。4、提供设计成果为方案设计和施工图文件各*份(不包括报审批所需的图纸的份数)。方案设计要求在中标后*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要求方案设计批复后*天内完成。5、提供合理的设计进度安排。6、中标人应保证依据本设计经评审通过的工程概算投资控制在招标人批复的可研估算范围内。(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2、投标人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与单位报名时的项目负责人应一致。如确需更换,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招标人同意,否则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四)项目班子组成人员1、各投标人应在商务投标文件中附有负责本工程设计的项目班子人员名单。2、投标人提交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项目班子人员名单应加盖公章、法人章。3、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设计班子人员。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7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七、投标须知(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投标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叁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需提供电子版疑问一份。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并形成书面文件后,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二)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三)投标人必须具备与资质等级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投标人中标后直至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前,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分包。(五)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六)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七)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8(八)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九)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证明资料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以供核查,否则相应分项不得分。(十)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八、投标文件要求(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二)投标人所编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形式1、商务标书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并清晰的注明“正、副本”标识。2、技术标书一式伍份,不分正、副本。(四)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须分别单独密封。1、商务标书包括的内容(但不限于):①投标函(格式及内容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③投标文件综合说明、企业简介等(复印件);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⑤设计收费标准及优惠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⑥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⑦项目班子人员的组成、职称证(复印件);9⑧获奖证书复印件;⑨其它说明。2、技术标书包括的内容(但不限于):①设计质量保证措施;②设计投资控制措施;③服务保证措施;④设计进度安排;⑤对方案设计内容的优化建议;⑥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技术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封面必须使用*****制作的统一封面。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2)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中间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目录每页28行,目录及正文格式详见技术标书封面内侧。正文标题行及内容首行必须顶格。(3)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4)标书中不得出现修改、勘误及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封面不得加盖正副本标识。并按技术标封面内侧说明在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后封章。违背以上任何一款规定者,技术标不得分,此外出现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判其不得分。10(五)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别予以标明并单独密封,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2、投标人须在技术投标文件封面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3、商务投标文件封面须注明正副本标识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4、全部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均需要打印。投标文件修改处需加盖单位公章。(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拒收。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投标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11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七)资格证明资料的提交1、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并签到;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3、企业业绩合同原件及获奖证书原件;4、项目班子组成人员职称证的原件;5、按照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单位上一年度诚信评价年度考核结果对应招投标加分值进行加分(以青建函字[2016]59号为准,2016年新增外地入青勘察设计企业参加招投标,需持有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处出具的加分证明)。6、与评标有关的其它资料。以上资料须单独携带,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证明资料单独装袋并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投标资料原件”字样,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资格证明必须是原件,否则该项不予记分。7、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八)投标保证金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元,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企业以银行基本账户形式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2)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3)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故意哄抬报价的;(4)经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串标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3、招标人如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九)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十)定标后,招标人于7日内签发中标通知书,报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十一)办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于3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九、投标报价(一)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告》(青政发【2012】30号)的规定,勘察设计取费应严格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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