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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基础理论一、法的产生和发展法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一)法的产生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半坡遗址公元前2000年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一土地诉讼案判决古埃及传说中的司法女神古希腊审判一侵吞象牙案的记录残页汉穆拉比法典汉穆拉比法典的汉译本载有秦代法律和文书的竹简公元2世纪编成的《摩奴法典》苏美尔法典《学说汇编》伊斯兰法的渊源《古兰经》5世纪末6世纪初法兰克王国编成的《萨利克法典》《雅罗斯拉夫法典》(1)适应调整经济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2)适应调整阶级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3)适应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需要而产生的法的历史类型,是指将人类历史和现实存在的各种法律制度,根据其赖以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和反映的阶级本质所作出的基本分类。(二)法的发展和分类按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奴隶制法禁酒令是保存至今的罗马法最早的文件之一奴隶制法公元前四世纪的古埃及婚书,其中记载妇女可以提出离婚封建制法欧洲中世纪的《海事法汇编》封建制法格拉提安努斯教令封建制法1832年俄罗斯帝国《法律汇编》封建制法唐律残片封建制法钦定大清律资本主义法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人权宣言》资本主义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资本主义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社会主义法俄罗斯联邦苏维埃政权的第一部宪法公布社会主义法新中国宪法按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按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按法规定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按法的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母法)普通法(子法)按法的效力范围:一般法特别法按法的保护对象:公法私法按法的主体:国内法国际法二、法的本质和特征(一)法的概念与本质公平与正义中国古代执法公允的象征物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法的概念:主观上——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客观上——法的内容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二)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的发达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休息权依法纳税的义务4、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三、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一)法律规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假定处理法律后果1、法律规范的构成2、法律规范的分类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二)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的性质以及调整方法的不同,法律规范可划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1、法律体系的概念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部门的构成: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保法刑法军事法诉讼程序法四、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和实施(一)法的创制特定的国家机关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依照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除法律的活动。1、立法体制: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或其他法律规范的步骤和方法。创制程序:提出审议通过公布2、法创制的程序军事法规创制程序:编制规划起草送审与审定发布修改和废止方式法的执行(包括行政执法、司法)法的遵守法律监督(二)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实施法律的活动,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1、法的执行行政执法司法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正确合法及时2、法的遵守(1)守法(2)违法劫匪威胁人质违法的类型: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经济违法违宪(3)法律制裁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2006年7月,村民钟某擅自在人行道建房,国土局对钟某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自行拆除。钟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作出维持被告行政行为的一审判决。但钟某仍不自觉拆除,国土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同村村民谢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执行人员,并扬言要与干警同归于尽,致使执行受阻。法院当场作出对谢某实施拘留和处罚的决定。3、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空间效力对人的效力时间效力域内效力域外效力域内所有领土域内一定范围属地主义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生效失效溯及力4、法的解释指特定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对法律规范内容所作的说明。法的解释法定解释非法定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地方性解释五、和谐社会与守法(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法治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含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2、法治是社会和谐的有效机制3、社会的和谐运行需要法治保障(二)守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条件1、守法是法实施的一种形式“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世未有无法之国而长治久安也。”清·沈家本2、社会民众的普遍守法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正直地生活,不伤害任何人,每个人做应当做的事”。——《法学阶梯》“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为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美国·伯而曼(三)在自觉守法中营造和谐社会1、法律是法治社会的至上权威,守法是对维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服从2、人们守法是实现自身利益和维护社会信用关系的需要3、要树立遵纪守法的现代人格
本文标题:法学基础理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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