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2008级《当代中国政治制度》10-司法制度
政治学院陈青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司法制度任课教师:陈青(政治学院)E-mail:chenqing@scu.edu.cn13982098902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第一节概述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1.司法是一种活动狭义——法院依据法定职权适用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裁判的活动。较广义——狭义司法+检察机关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最广义——审判、侦查、检察等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活动+律师、公证、调解、仲裁等社会组织的活动。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2.司法制度(1)概念国家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适用法律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制度。(2)内容审判、检察、侦查、监狱、司法行政、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公证制度等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3)特色一国两制三法系——大陆:社会主义法系;香港:英美法系;澳门、台湾:大陆法系。四法域——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种司法制度。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3.司法体制(1)概念国家设置哪些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给哪些专门组织,以及它们之间的职权划分和相互关系。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2)内容1)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2)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3)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4)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司法行政事宜。领导和管理监狱,指导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和仲裁等专门组织。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最高法院),司法人民委员会,国家政治保卫局。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公安部、司法部各大行政区,最高人民法院分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分署、公安部、司法部——分立制省、市、县,司法行政与审判合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署、公安机关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土改、“三反”、“五反”,特别人民法庭1954年9月,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司法制度正式确立1957年,极左思潮,破坏1959年4月,司法部等撤销1966年5月,“文革”1968年,砸烂公、检、法,军管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969年,正式撤销各级检察机关1978年3月,五届人大,重建检察机关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1997年9月,十五大,依法治国2001年底,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11月,十六大,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三、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1.司法主权原则2.司法独立原则(1)是一种完全独立的国家权力——政治体制层面(2)司法权限各司其职——国家权力行使层面(3)是一种司法活动的原则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三、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3.司法平等原则(1)公民平等(2)组织平等(3)民族平等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三、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4.司法求是原则(1)对案件事实的实事求是(2)对适用法律的实事求是(3)对已结案件的实事求是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三、人民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5.司法公正原则(1)结果公正(2)程序公正1)程序参与原则2)程序中立原则3)程序理性原则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第二节审判制度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1948年,正式定名1951年9月,《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三级二审制”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四级二审终审制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1)基层人民法院1)级别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2)组成院长1人、副院长、审判员若干人3)职权审判一审案件;请求移送权;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2)中级人民法院1)级别各地区,中央直辖市,省、自治区辖市,自治州2)组成院长1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若干人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3)职权审判案件(法定管辖的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监督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3)高级人民法院1)级别省、自治区、直辖市2)组成院长1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若干人3)职权审判案件(法定管辖的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不上诉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监督辖区内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2.专门人民法院(1)军事法院1)基层军事法院2)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法院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2)海事法院广州、上海、武汉、青岛、天津、大连、海口、厦门、宁波(3)铁路运输法院1)铁路运输基层人民法院——设在铁路管理分局2)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设在铁路管理局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和职权3.最高人民法院(1)级别国家最高审判机关(2)组成院长1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若干人(3)职权1)监督权2)审判权3)核准权4)司法解释权5)领导和管理权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1.独任庭2.合议庭3.审判委员会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三、审判工作的原则和制度1.平等原则2.公开审判原则3.独立审判原则4.辩护制度5.合议制度6.回避制度7.两审终审制度8.审判监督制度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四、法官制度1.法官资格和任免制度(1)法官的条件1)基本条件——国籍、年龄、身体2)政治条件3)专业条件——法律专业知识4)工作条件5)其他条件(2)任免依宪法和法律规定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四、法官制度2.法官保障制度(1)职业保障(2)人身保障(3)工资保障(4)其他保障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四、法官制度3.法官晋升和奖惩制度(1)晋升四等十二级1)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2)大法官——二级3)高级法官——四级4)法官——五级(2)奖励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3)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第三节检察制度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1.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三者是平行的机关。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2.任务(1)保卫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制度。(2)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3)保护公共和私人财产,维护经济秩序(4)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5)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道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1.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与机构设置(1)最高人民检察院1)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2)机构设置检察委员会+内部机构(厅、室、局)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2)地方人民检察院1)基层人民检察院(县级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①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②机构设置检察委员会+内部机构(科、室)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2)中级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①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②机构设置检察委员会+内部机构(科、室)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3)高级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①组成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②机构设置检察委员会+内部机构(处、室)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3)专门人民检察院1)军事检察院①层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大军区、军兵种军事检察院;基层军事检察院②职权对军职人员的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2)铁路运输检察院层级铁路管理局设人民检察院分院铁路管理分局设基层人民检察院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1)最高人民检察院1)公诉权2)抗诉权3)领导权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2)地方人民检察院1)基层人民检察院(县级人民检察院)①对本辖区内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监督②监督县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③参与刑事诉讼④监督县级行政司法机关对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活动⑤监督同级人民法院进行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2)中级人民检察院(地级人民检察院)①对本辖区内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监督②监督地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③参与刑事诉讼④监督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的判决和裁定⑤监督同级人民法院进行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3)高级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①对本辖区内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监督②监督省级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③参与刑事诉讼④监督辖区内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案件的判决和裁定⑤监督同级人民法院进行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3)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的职权①对军职人员的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②侦查权③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权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权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二、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职权(4)检察院的活动原则1)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权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适用法律平等4)依靠人民群众,走群众路线5)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在刑事案件上)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三、检察工作制度1.侦查监督制度——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实行的监督制度。(1)审查批捕(2)审查起诉(3)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政治学院陈青chenqing@scu.edu.cn三、检察工作制度2.自侦制度——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并立案侦查的制度。(1)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2)渎职犯罪案件(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分钟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
本文标题:2008级《当代中国政治制度》10-司法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4872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