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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乡人民政府迎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各村委会、乡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乡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28号)和省人民政府督导室赣教督函[2006]20号通知精神,省政府于2009年5月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为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评估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一、指导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抓住迎省检的契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进一步调动各村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办学积极性,促进政府教育责任到位,促进乡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二、总体目标举全乡之力,全面提高我乡教育发展水平,促进乡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确保2009年5月我乡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的综合督导评估检查。三、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乡长为副组长,以财政所、政府办、学校、派出所、村委会、综治办、工商所、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四、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按照省政府下发的《2008年江西省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五、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召开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迎检动员大会,制定方案,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2、迎接县级督导评估阶段:(2008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评分细则》和目标要求,各自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数据统计工作,10月15日前交迎检办汇总,做好县级督导准备工作。3、迎接市级督导评估阶段:(2008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评分细则》和目标要求,各自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数据统计工作,11月15日前交迎检办汇总,做好市级督导准备工作。4、整改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根据市督导室反馈的意见进行梳理,召开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度会,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梳理出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5、省政府督导检查阶段:(2009年5月1日至省检)。各有关部门完善各项“迎检”档案、资料,做好“迎检”的宣传工作,制作1-2条横幅宣传标语悬挂于主要街道路口。六、明确责任根据《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指标体系、工作任务分为四大指标。要求各村委会、乡直相关单位、乡域各中小学校,对照评分细则及标准,做好自查整改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按质按量,稳步推进迎省检的各项工作。主要任务如下:1、将教育事业发展纳入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教育工作办实事,解决重大问题,在政策和财力上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责任单位:乡政府、财政所、土管所。2、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发,校长和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管。责任单位:乡财政所、学校。3、按编制配好配齐教师,严禁教师在编不在岗和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建立教师队伍录用和培训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学校。4、制订了乡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有效地整合教育资源。责任单位:乡政府、学校、土管所。5、教育环境方面:(1)乡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教育发展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切实维护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治理学校周边环境,严禁对学校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集资等现象。责任单位:乡政府、财政所、派出所、综治办、工商所、学校、各村委会。(2)制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方案,不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将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奖惩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主要标准。责任单位:乡政府、学校、各村委会。(3)消除不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工作机构、制度,安全设施齐全措施有效。责任单位:综治办、学校、卫生院。6、乡财政近四年的年度财政决算报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乡近四年的年度教育经费决算报表,划给教育的转移支付资金,校建和危改资金的经费到位,开支使用情况。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责任单位:财政所、学校。7、教师个人工资专户到位情况,教师工资增资政策和“三保一金”到位情况。拖欠教师工资情况。责任单位:财政所、学校。8、上级拨付的专项教育资金及县本级财政的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并专款专用情况。责任单位:财政所、学校。9、建立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帮扶制度。上级下拨的免书本费、住宿生补助费及资助贫困生的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不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责任单位:财政所、学校。10、学校规范收费,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学杂费政策,不存在乱收费情况。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补贴、福利和校舍建设。中小学杂费的收入、支出明细帐目情况。责任单位:乡各中小学校。11、“普九”债务已列入化解乡村债务计划,做到逐年化解。未发生债权单位和个人因追债而影响学校正常运转现象。未发生新的义务教育校建债务。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中小学校。12、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单位:乡政府、学校。13、中小学校园内设施齐全,有校门、围墙、厕所;住宿生有食堂和洗漱、洗澡设施;小学有直跑道、器械场地、游戏活动场地;初中有环形跑道、篮球场地、器械场地。责任单位:乡政府、各村委会、各中小学校、土管所。14、中小学校各类教学用房和教学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行政教师办公室、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教师学生阅览室、计算机室、学生多功能活动室、教师学生宿舍和食堂、厕所等)按要求齐全,学校校舍得到充分利用。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中小学校。15、各中小学校校舍完好,无D类危房,B、C危房得到有效改造,危房比例控制在1%以下。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中小学校。16、学校规模和班额符合规定要求:幼儿园35人/班以内,小学45人/班以内,初中50人/班以内。逐步解决好大班额问题。责任单位:学校。17、中小学教学仪器分学校类别按规定的标准配备。责任单位:学校。18、中小学校音、体、美器材分学校类别按省规定标准配备。责任单位:学校。19、图书室藏书生均藏书量分学校类别按要求配齐。责任单位:学校。20、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分学校类别,按要求装备。责任单位:学校。21、幼儿教育:每个乡乡要有一所政府或民办的中心幼儿园。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75%,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45%。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小学。22、义务教育入学率: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比例达100%;初中三年保留率达95%。责任单位:乡政府、学校。23、特殊教育:做好乡域内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动员工作,入学率分别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各村委会、各中小学校。24、义务教育辍学率: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农村控制在1%以内;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农村控制在3%以内。责任单位:乡政府、各村委会、各中小学校。25、成人教育:农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有场所、设备、教材及活动记录。要举办农村剩余劳动力、未升学的初中生的技术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二门实用技术和技能。责任单位:乡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学校。七、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确保落实到位,检查工作到位,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2、强化工作责任制。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配合,保证检查指标逐条落实到位,各项工作进程按时到位。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全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成绩的单位,乡政府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3、加强巡检工作的督导。乡政府迎检领导小组按照迎检步骤按时督导各阶段的工作到位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导有关单位及时到位,确保迎省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00八年九月
本文标题:乡镇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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