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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一、建设项目概况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寿光市荣晟新材料有限公司12000吨/年APCA项目项目负责人:禹东2项目建设背景2.1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寿光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城乡面貌显著变化。寿光市近几年先后荣获中国金融生态城市、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全国文化先进市等省部级荣誉90多项,在潍坊市两次现场观摩点评中,均以较大优势位列第一,地方财政收入跃居全省第五位,寿光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全面提升。寿光市2012年的目标是确保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90亿元,力争500亿元;财政总收入55年亿元,力争5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0亿元,力争3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000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在全省再上升一个位次,力争用2-3年时间,跻身全省前三强。城乡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快速发展使寿光在山东省和全国县域经济中的位置快速跃升。在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全国百强县(市)评选活动中,寿光市连续10届跨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2010年名列第29位。如今的寿光,已经成为全国闻名的“中国蔬菜之乡”,成为山东县域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全国县域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在农业及其培育的工业基础上,寿光市不断拓宽发展视野,明确提出工业立市的发展思路,根据不同阶段的实际和要求,适时调整工业发展重点和模式,推动工业不断发展壮大,经济发展驶入快车道。从2001年起,重点建设晨鸣、科技、东城三大工业园区,促进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有效聚集,实现规模效应。2005年以来,积极实施寿北开发战略,在寿光北部规划建设了羊口镇临港工业园和侯镇项目区。目前,寿光已初步形成了造纸包装、纺织服装、海洋化工、机械装备、板材家具、新型建材等六大支柱产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26家。寿光市提出,以建设环渤海地区、山东半岛城市群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化强市为基本目标,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500亿元,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300亿元和15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000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达到更高水平。根据自身的区位条件、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十一五”至2020年期间,努力构筑区域经济的“六大板块”,即突出现代商贸特色的中心城区板块、重点发展服务业和生态旅游业的东城新区板块、重点发展现代农业的南部板块、重点发展市场物流业和造纸包装业的西部板块、集中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北部板块和重点发展盐化工、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新型包装材料等产业的寿北板块。寿光市近年工业的快速发展给当地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2.1.2经济发展,行业收益。寿光市荣晟新材料生产的APCA全称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磺酸。由于APCA分子结构的特殊性,APCA广泛用于纺织(纺丝、染色),塑料、造纸、涂料、污水处理及石油开采等工业生产中,制造出了性能高效的污水处理剂、抗静电剂、染色剂、分散剂、吸水剂、絮凝剂、泡沫稳定剂、特种涂料、油田化学剂等,使其成为用途广泛的精细化工产品,并日益受到国内外化工界人士的重视。随着化学工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对APCA性能认识的不断完善,APCA单体的应用领域将越来越广泛,目前国内油田化学品、水处理剂等行业对本项目产品的需求量日益增长,在腈纶、造纸助剂、表面活性剂、塑料、涂料、化妆品等领域的开发应用也已起步,预计该产品在这些领域的用量将会逐年增加,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在此背景下,寿光市荣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化工园拟上12000吨/年APCA项目,在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争取分享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喜悦。3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建于寿光市羊口镇渤海化工园。4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实施进度、人员安排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规划面积30284.5m2,新建APCA车间2座,成品库1座及其他辅助设施,建筑面积31338.85m2。规模:项目新上APCA生产线1条,年产12000吨APCA(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磺酸)。实施进度:项目计划于2012年3月开始投资建设,建设期8个月,期间完成项目的前期准备、设计、土建、设备安装调试及室内装修等项工程,预计2012年10月工程全部竣工,详见项目计划进度表。人员安排:车间人员总数125人,其中:生产管理人员5人;四班生产人员人179人;销售人员5人;仓库管理员2人;维修人员9人。5产品和工程技术方案1)产品方案产品名称:APCA(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磺酸)生产规模:12000吨/年2)工程技术方案(1)工艺流程简述a.合成、离心干燥单元丙烯腈原料贮罐和回收丙烯腈暂存罐内丙烯腈按一定比例经泵转入丙烯腈中间罐,经循环泵循环后,经泵按需要量转入反应釜中进行降温,同时将丙烯腈含水配至要求数。发烟硫酸经硫酸贮罐由泵打入硫酸高位槽,开启反应釜冷冻液阀门,保持反应釜内温度在规定值,在一定时间内将硫酸均匀加入反应釜中。滴加硫酸结束,关闭冷冻液阀门,打开反应釜夹套热水阀门,在规定时间内升至要求温度。然后,打开冷冻液阀门,打开异丁烯中间罐(中间罐中的异丁烯由异丁烯贮罐经泵打入,提前已完成)出口阀,液态异丁烯经转子流量计计量后进入异丁烯汽化器,在异丁烯汽化器中汽化后经质量流量计进反应釜进行反应,反应过程要求控制在规定温度范围之内。反应结束冷却后,经离心机离心,粗APCA湿物料进入反应真空干燥机中,干燥后,粗APCA放入溶解釜中。干燥机气相经冷凝器冷凝,进入丙烯腈暂存罐,最后放入丙烯腈精馏系统回收。b.产品精制、离心、干燥单元醋酸贮罐或醋酸成品罐中的醋酸经泵转入醋酸配制罐中,同时加入无离子水,配制成合格的90%醋酸。配制好的醋酸由醋酸配制泵经计量按所需量转入溶解釜中,反应干燥机中的粗APCA放入溶解釜中与90%的醋酸混合,搅拌均匀后由转料泵转入精制釜中。在精制釜中升温溶解,降温至规定温度进行减压采出,采出完毕进行降温恒温处理,恒温完毕,吸入精制暂存釜中,再经精制离心机离心分离,母液进精制母液罐,湿物料放入真空干燥机中干燥,干燥后精APCA产品称量、包装入库。精制母液自母液罐中经泵转入HAC回收釜中,进行减压蒸馏,蒸出的醋酸经醋酸回收塔、醋酸回收冷凝器(一级、二级)后进回收醋酸暂存罐,再放至精馏原料罐中。c.溶剂回收单元丙烯腈回收反应母液自母液罐中用真空吸至AN回收塔中,通热水加热进行减压蒸馏,蒸出的丙烯腈经塔顶AN一级冷凝器、AN二级冷凝器冷凝后,部分回流,部分采出,采出的产品进回收AN暂存罐(注意丙烯腈回收过程中加阻聚剂),然后放入丙烯腈中间罐。醋酸精馏将精馏原料罐中的含水醋酸连续打入醋酸精馏塔中,给再沸器通蒸汽进行减压蒸馏。塔顶蒸汽经塔顶一级冷凝器、二级冷凝器后进回流罐中,回流罐中的水大部分作塔顶回流,小部分外排。侧线抽出的纯醋酸经侧线抽出泵、侧线冷凝器后去成品醋酸贮罐。塔底釜残定期排至回收醋酸蒸馏釜重新回收。●工艺流程简图发烟硫酸丙烯腈去精馏醋酸丙烯腈异丁烯分离干燥成品合成分离干燥精制醋酸去精馏二、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1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法规一.国务院颁布的条例、规定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公布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8)《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86号二.地方性法规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起施行)2)《山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8年9月1日起施行)3部门规章、指导性文件一.国务院及所属部委发布的规章、文件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1号)4)《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的通知》(安监管司办字[2003]92号)5)《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7)《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8)《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发[1996]140号)9)《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10)《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2000]189号)11)《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1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1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1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第16号令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1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17)《有机热载体炉安全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二.地方政府及所属机构发布的文件1)《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2002]第141号令)2)《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5]81号)3)《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鲁安监发[2006]23号)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2006]66号)5)《山东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鲁安监发[2006]84号)6)《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126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07]134号)8)《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8号)10)《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26号)12)《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10号)13)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潍安监字[2007]12号)14)《关于加快推进高危险工艺化工企业自及安全联锁装置安装改造工作的通知》(潍安监字[2008]121号)15)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潍安监字[2009]81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潍安监字[2009]111号)17)《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本文标题:施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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