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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路基、桥涵第七合同段路基土方填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二0一0年五月十九日路基土方填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安全管理目标1.1、杜绝重大伤害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发生;1.2、无重大责任事故;1.3、杜绝重大安全隐患;1.4、员工因施工负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1.5、无刑事案件发生2、编制目的2.1、为了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切实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结合我项目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2.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使安全工作群众化、经常化、制度化。3、编制依据3.1、山西省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及其图纸。3.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3.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3.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3.5、施工现场勘察资料、施工路段地质、水文情况,施工道路情况等。3.6、业主要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4、工程概况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高速公路S7合同段起于祁县贾令镇东阳羽村西北向,终点位于祁县城赵镇修善村附近。桩号为K64+000~K71+482.016,全长7.482公里。本合同段主要以路基为主,路基填土方140万方,填土高度1-8米。其中主线起始桩号为K64+000~K70+860,路基填土方89万方,互通区起始桩号K70+860~K71+763.694,路基填土方51万方。5、安全保证体系5.1、施工人员安排(路基填筑施工人员安排如下表)负责人:姓名负责内容技术负责人:余信箭指导桩基施工和技术交底,检查桩基施工情况施工负责人:李旺现场施工管理,保证材料、机械调配满足施工需要质检负责人:谭河检查各项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测量负责人:曹志征桩基桩位放样、标高控制。试验负责人:李强砼配合比控制、塌落度控制。安全负责人:应云李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指导与安全检查。现场技术员:杜均权落实各项技术要求。5.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王腊15110683818副组长:项目书记佟晓冬18945692233项目总工程师余信箭15110685305项目副经理李旺15110685207项目副经理李伟峰15110685705组员:应云李、罗小刚、谭河、张少山、高树海、成颜伶、李强5.3、安全领导小组分工1、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分工(1)作为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坚决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规程,把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成为经营承包的重要内容;(2)加强路基填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秩序。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生产。(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遇到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好安全的问题,再进行生产。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安全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健全。(4)提供路基填筑施工现场防护和安全设施所应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资金和劳力。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保障,杜绝由于安排不善导致工序颠倒或造成疲劳作业。(5)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对违章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6)拒绝安排不合格的(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和身体不适)劳务队和人员上岗作业,拒绝安排无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采纳作业人员提出的改善作业条件的合理建议,并组织实施。(7)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工伤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实事求是的提出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吸取教训。(8)接到安全监察指令书,对存在的问题按指令要求整改,并按期将完成情况上报安监部门。2、副组长的职责分工(1)对路基填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作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定期领导安全检查,针对问题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2)组织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贯彻实施;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教育,做好“三级教育”工作。(3)支持安全员工作,主动听取他们的汇报,积极发挥他们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4)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的平面图,工程概况牌,工程、技术负责人牌,入场须知或现场安全规定牌以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认真分析,弄清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规律,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时上报。3、小组成员的职责分工(1)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交待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参与项目安全工作的总体策划和部署。(2)参加路基填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3)参与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4)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好各自主管的事故应急救援任务。(5)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5.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图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6、路基填筑施工安全因数分析根据路基填筑施工工艺进行分析,施工过程中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取土坑的施工安全、土方运输的交通安全、机械施工的安全。7、安全技术措施7.1取土坑施工安全措施7.1.1取土坑的要求(1)取土场地宜选择在空旷、远离建(构)筑物、地势较高、不积水且不影响原有排水系统功能的地方。项目经理:王腊项目总工余信箭项目书记佟晓冬项目副经理李旺工程部罗小刚安监部应云李综合办高树海经营部张少山机材部成颜伶质检部谭河路基工区桥梁工区梁场、拌合站(2)场地上有架空线时,应对线杆和拉线采取预留土台等防护措施。土台半径应依线杆(拉线)结构、埋入深度和土质而定:线杆不得小于1m;拉线不得小于1.5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设土台边坡。土台周围应设安全标志。(3)需在建(构)筑物附近取土时,应对建(构)筑物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取土;挖土边坡应根据土质和挖土深度情况确定,边坡应稳定;取土场周围应设护栏。7.1.2机械挖土操作中,进铲不得过深,提升不得过猛。7.1.3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7.1.4取土坑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护栏并进行围挡。7.1.5取土坑周围设置各种安全醒目标志。7.1.6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7.1.7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7.1.8场内道路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畅,各种车辆有专人进行指挥引导。7.2土方运输的交通安全措施7.2.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运输车辆、交通量和现场状况,确定运输路线。7.2.2拖式铲运机行驶道路宽度应比机身宽2m(含)以上,超车、会车时,两车净距不得小于2m;多台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铲土时5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自行式铲运机的行驶道路其单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5.5m,超车、会车时,两车净距不得小于1m;多台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2m(铲土时10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7.2.3.现场应尽量利用现况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输要求。7.2.4土方宜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装土后应清除车辆外露面的遗土、杂物;场内运输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规定车速。7.2.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7.2.6土方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速度均匀,不得忽快忽慢且不得遗洒;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7.2.7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等运输车辆,向路堑、沟槽边运卸土方时,应缓慢行驶,停车车轮与路堑、槽边距离应依据土质、边坡、堑(槽)深度确定,且不得小于1.5m,车轮应挡掩牢固;作业后,运输车辆应停置在坚实、平整、不积水的地方,不得停在坡道上。7.2.8存土场不得积水;场地周围应设护栏,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存土结束后应恢复原地貌。7.2.9.选择弃土场应征得场地管理单位的同意;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围墙和电力架空线路等;弃土不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不得损坏各类检查(室)、消火栓等设施;弃土场堆土应及时整平,并应采取防扬尘的措施。7.2.10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施工中,应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现场道路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道路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2)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不小于3.5m;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2.5m;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1.5m。(3)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手推车不宜陡于5%,机动车辆不宜陡于10%。(4)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8m;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m;板拖车运输时不宜小于20m。(5)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6)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标志。(7)沿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验算确定,且不得小于1.5m,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8)道路临近河岸一侧必须设置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9)运输道路与社会道路、公路交叉时宜正交。在距社会道路、公路边20m处应设交通标志,并满足相应的视距要求。(10)穿越各种架空管线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管线外设限高标志。(11)穿越建(构)筑物处,其净空应满足运输安全要求,并在建(构)筑物外设限高、宽标志。7.3机械施工安全措施7.3.1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7.3.2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7.3.3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7.3.4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查。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7.3.5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留出安全距离。7.3.6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1、填挖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时;3、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4、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7.3.7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7.3.8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7.3.9路基施工过程中各种机械施工安全操作要求1、挖掘机安全操作要求1.1、发动机启动或操作开始前应发出信号,示意无关人员离开挖掘机作业或行使范围。1.2、装载作业时,应待汽车停稳后,再进行装料。1.3、卸料时,在不碰击自卸汽车任何部位的情况下,铲斗应尽量降低,并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1.4、作业时,禁止任何人上下机械和传
本文标题:路基填筑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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