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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首届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方案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高办〔2008〕2号)精神,我委决定委托中国传媒大学举办首届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竞赛方案如下:一、竞赛目的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是面向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群众性动漫设计实践活动,目的在于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策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的培养,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引入国外动画专业先进教育理念,促进动画教育的国际学术交流;以创作为导向带动动画教学,促进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工作,推动北京地区高校动漫及其他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二、竞赛宗旨汇聚全球动漫艺术理念,激发青年学生创意才华。三、竞赛主题与内容首届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采用自由选题创作的方式,作品形式包括:(一)动画类:任何以逐格方式或计算机辅助手段制作的动态影像,符合世界动画协会(ASIFA)关于动画的定义(即动画艺术是以除实拍手段外的多种不同技法创造运动影像)。时长在30秒以上,30分钟以内,不接收商业作品。(二)视觉特效类:数字合成短片和影视包装片等。(三)互动作品类:网络互动作品(包括网站设计、电子杂志、互动广告、Flash游戏和手机界面设计等)、互动游戏作品(电脑游戏、手机游戏等)和互动装置作品等。(四)漫画插画类:以漫画的形式表现完整的故事,或以单幅画面表现明确的主题(包括CG静帧、手绘插画等)。四、参赛条件与方式(一)参赛条件: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高职学生均可以参赛队的方式通过学校统一向组委会推荐报名参加。每个参赛队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二)参赛作品应是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9月28日期间完成的,其中包括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创作的作品(含已经离校毕业生的毕业作品)。(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完整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集体创作作品参赛需征得主创人员的同意。(四)所有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严禁抄袭、摹仿、拷贝他人作品。如在作品中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必须特别声明版权所有情况。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赛事造成恶劣影响的,组委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五)参赛方式:各高校按照竞赛章程与参赛办法积极组织学生参赛,以各参赛学校为单位统一将优秀的作品提案推选到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只接受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推荐的参赛作品。(六)“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采取学生提交创作作品、各高校审评、参加大赛初评、修改完善、终评答辩、展映交流的形式完成,竞赛作品要求以两种形式提交:1.作品创意及其导演阐述的打印版;2.数据版作品文件,以规定格式刻录光盘(由报送学校集中刻录)。两种版本缺一不可,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参赛作品。五、作品格式(一)动画类、视觉特效类作品格式采用:MOV、AVI或SWF(只针对网络动画)。作品宽高比不得小于720X576点,并尽量采用低压缩或无损压缩方式。(二)网络互动作品是依托于互联网或者手机移动网,具有一定表现主题的互动艺术作品。(三)互动游戏作品的游戏类型、游戏平台和游戏大小均无限制。参赛者需提交互动作品、一张游戏截图(jpg格式)、游戏演示视频(3分钟以内),以及作品说明文档(包括游戏使用平台、软件、操作方法)。(四)互动装置作品是基于电子设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包括计算机,手机,电子与自动控制等),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强调人机间或人人间产生互动的,能使观众参与、交流,甚至“融入其中”的装置艺术作品。参赛者需提交一张作品照片(jpg格式)或邮寄作品实物、作品演示视频(3分钟以内),以及作品说明文档(包括使用平台、软件、操作方法)。(五)漫画类作品所递交的电子稿仅限TIFF或合并图层的PSD格式,且画面尺寸不低于标准A4尺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六)请保证提交的文件能够正确运行,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参赛表说明栏中写明。(七)参赛者在递交作品电子稿前,应该确保文件没有任何电脑病毒,对任何有病毒感染的作品组委会将一概不作评比。五、竞赛相关进程的时间安排(一)2010年6月:推广阶段组委会向各大艺术高校进行赛前动员和宣传;组委会通过北京市学科知识竞赛发布会的平台以及国际大学生动画节的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发布;通过海报、信件以及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发布作品征集通知;组委会向各大艺术高校进行实地的赛前动员和宣传。(二)2010年7月至9月:作品提案阶段各高校按照竞赛章程与参赛办法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参赛学生团队根据竞赛要求,向本校提交动画短片、数字多媒体作品、漫画作品等的创作方案,包括详细的剧本、导演阐述、造型、故事板、制作计划、作品等内容。各高校经过审评以各参赛学校为单位统一将优秀的作品推选到大赛组委会。(三)2010年10月中旬:作品初评阶段由竞赛组委会聘请来自国内动漫、网络游戏等业界、教育界的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的作品中,评选出各类别数量不同的作品(动画类60部,漫画类60部,数字多媒体类30部)入围,入围作品及作者通过媒体公示,并受邀参加终评现场创意答辩活动以及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活动。(四)2010年10月下旬:创作完善阶段入围学生团队进行作品的修改完善,并准备相关的作品创意资料,等待进行终评答辩。(五)2010年11月初:作品终评答辩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动漫学界、业界的专业人士组成的答辩委员会主持在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举办的为期两天的终评答辩活动,评审团通过与最终入围的作品主创人员进行面对面创意答辩的形式遴选出各类大奖和优秀作品,入围作品选择一名主创人员进行陈述答辩。届时邀请各大媒体以及相关院校观摩指导。(六)2010年11月:展映及交流在国际大学生动画节中专设单元板块,进行获奖作品的展映和主创人员的经验交流。六、评审办法由国内外动漫业界、教育界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创意提案和完成作品进行评判。主要根据提案和作品的可行性、原创性、艺术水平、制作水准、切题程度及现场创作表现进行评判。七、奖励竞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入围奖。入围奖将通过创意提案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作品完成后的终评阶段产生。由组委会为所有获奖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竞赛另设优秀组织奖,以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高校。八、其它(一)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组委会联系电话:010-65783485传真:010-65783485通讯地址: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邮政编码:100024电子邮箱:bjcartoon2010@163.com(二)有关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的进一步信息将陆续通知,并在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官方网站以及中国传媒大学网站()上发布。首届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组委会名单名誉主任:郭广生市教委苏志武中国传媒大学主任委员:胡正荣中国传媒大学副主任委员:张育华中国传媒大学贾秀清中国传媒大学李剑平北京电影学院黄心渊北京林业大学晓鸥中央美术学院龙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田洪滨市教委高教处委员:吴冠英清华大学马克宣北京大学王一川北京师范大学洪涛中国人民大学王雷中国传媒大学高薇华中国传媒大学李一凡北京印刷学院于少非中国戏曲学院林志远北京工业大学李智北京工业大学詹炳宏北京服装学院段新安北京工商大学魏惠筠北京城市学院组委会秘书处:秘书长:许一新中国传媒大学教务处副秘书长:叶菁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记佟婷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成员:李艳荣税琳琳郭婧娜陈念群夏旺盛侯悦于海燕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报名表所在学校邮政编码联系人通信地址电话手机Email队序号学生姓名院(系)年级联系电话作品形式、题目(请看表后说明)A动画类B数媒特效类: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C漫画插画类①②题目:A动画类B数媒特效类: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C漫画插画类①②题目:A动画类B数媒特效类: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C漫画插画类①②题目:A动画类B数媒特效类: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编号2341⑩C漫画插画类①②题目:5A动画类B数媒特效类: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⑩C漫画插画类①②题目:指导教师情况队序号指导教师姓名所在单位名称联系电话12345学校意见(包括上述情况填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参赛等):签章年月日作品说明文档:包括游戏使用平台、软件、操作方法说明:1.请在相应的作品形式选项上打勾,其中:A为动画短片;B-1为CG静帧、B-2为数字合成短片、B-3为影视包装片、B-4为互动动画、B-5为互动广告、B-6为电子杂志、B-7为网站及手机界面设计、B-8为PC游戏、B-9为手机游戏、B-10为手机动漫作品;C-1为漫画故事、C-2为单幅插画。2.本报名表中除学校意见外,必须用计算机填写。3.学生的参赛资格由学校审核。4.无学校公章的报名表视为无效。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由市教委主办,每两年举办一次。第二条竞赛本着“政府主办,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进行。第三条北京市大学生动漫设计竞赛是一项公益型的大学生课外设计活动。旨在促进高校动画教育改革,加强院校之间教育理念的融合与沟通,培养具有较高艺术与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动画创意人才。第四条通过竞赛培养大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创新精神,扩大大学生的科学及艺术视野,增强大学生的实践能力、策划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意灵感。第五条参赛高校在自行选拔的基础上向竞赛组委会提出参赛的申请。第六条竞赛题目采用自由命题创作的形式,参赛作品要符合大赛对于相关类别规定及要求。第七条竞赛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具有原创性、科学性、实用性、艺术性的优秀作品,对作者予以表彰。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竞赛组委会设名誉主任委员、名誉顾问、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委会成员由各学校推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定。第九条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和若干成员组成。第十条竞赛组委会的职责如下:(一)审议、修改竞赛章程和评审规则;(二)协商议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四)审议通过最终获奖名单;(五)审议秘书处提交的财务报告;(六)议决其它未尽事宜。第十一条竞赛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北京市教委有关领导、北京市各大院校动画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不得少于2/3。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名,对评审活动进行全权监督和审查。第十二条作品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个专业评审组,每个专业评审组由相关学科专业或相近专业的3-5名专家组成,每个评审组设组长一人。第十三条作品评审委员会职责:(一)制定评审实施细则;(二)评审参赛作品;(三)向组委会提交获奖作品名单。第三章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第十四条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生均可报名参赛。第十五条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第十六条学校负责审核作者的参赛资格,并统一填写和提交作品报名表。第十七条作者需提交作品提案创意打印本及电子版作品文件。两种版本缺一不可,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参赛作品。第四章作品评审办法第十八条评审专家组根据作品的创新性、艺术性以及制作水准、切题程度等方面内容对作品进行评分。第十九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制度。第五章奖励第二十条竞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出市级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获奖作品通过竞赛合作媒体公开发布和播出。第二十一条根据每届竞赛的特点增设若干其他奖项,并报大赛组委会批准。第六章展览与交流第二十二条竞赛期间组织学术交流活动。采取报告会、论坛、讲座、专家点评等各种形式,介绍学生的创作成果及创作体会。竞赛活动与“中国(北京)国际大学生动画节平行、交叉进行,实现创作环境、学术资源、大师资源、媒体资源的优势共享。第二十三条将竞赛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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