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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文本根据教师授课录音整理)黄志臻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今天给大家汇报下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考虑到时间关系,今天就给大家重点介绍三个问题。第一个,我们在了解自主创新之前简单介绍一下知识产权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第二个,简单介绍一下当前国际知识产权的一些发展动态;第三个,介绍下创新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第一章知识产权简介第一节知识产权及其分类第一个,我们给大家简单介绍下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这个词我想我们领导都应该比较熟悉了,那么目前对知识产权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还是相当困难的。这是我国一个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吴汉东老师给它下了一个定义,知识产权指的是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从个定义可以看出来,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类在从事发明创造、从事智力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权利,也就是说它最基本的特点就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按照1883年低级的保护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对加入的成员国设定了一个最低量的知识产权保护内容,那么这个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到了1995年,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了以后,签署了一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就是我们大家通常看到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这个协议对知识产权给了一个定义,它是列举式的,就是只要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所有的成员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必须给予保护的最低要求,主要包括下面这两类,第一类是对工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求,这个工业产权呢,顾名思义也就是与人类的生产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要求,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各个地方必须保护的内容包括八项内容。第一项,专利权。在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权保护都是指发明和实用新型,在我们国家呢,我们国家的专利知识产权立法比较迟,1984年才颁布第一部专利法,我国就把第二类的工业品外观设计也纳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我们国家专利法保护的内容通常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种专利。第二项,工业品外观设计。绝大多数国家对工业品外观设计都是通过单独立法来保护的。第三项,商标权。商标权一般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两类。在国际范围内,在国际范围内保护商标权大致采取两种做法,第一种叫做登记原则,也就是说某个企业生产了某个产品,设计了一个商标,必须向国家的商标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审查授予专利权以后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实行这样的方法,我们称为注册原则。另一类是使用,也就是说商标设计出来放在产品上以后,产品只要投放市场,已经投入使用了,那么这个商标也可以给以保护。那么在我们国家的商标法律是这么规定的:第一个规定是注册原则,也就是只有注册的商标才能得到国家法律保护;第二个对某些特定的商标未经注册也给予保护,也就是驰名商标。国际驰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即使没有注册,它也能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并且它的保护范围还可以是跨类别的保护,比如说一个生产酒的企业设计了一个商标叫“五粮液”,注册的时候比如说注册酒类,因为“五粮液”是驰名商标,所以不能注册。那么在服装类上能不能用“五粮液”的商标呢?按照驰名商标的保护规定也是不能用的,就是其他非酒类的产品上也不能用,这是商标权。第四项,地理标记权。实际上,很多的教科书也把它叫做原产地标记或货源标记。它是保证某个产品产地的东西,那么为什么要把地理标记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呢?道理也很简单,大家很清楚。我讲一个例子,比如说我们在座的很多同志都喜欢喝茶,大家都知道正宗的龙井茶的茶叶是源自杭州西湖龙井这个地方,那如果把我们茅山产的茶叶也就叫做龙井茶投放到市场上,那我们大家买龙井茶的时候就分不清哪个是真龙井哪个是假龙井?这是一。而最关键的是地理标记有经济价值。由于特定的地理环境、特定的人文关系产生的某一类产品某一类商品有其独特的品质,所以它的特定的地理环境、地理位置决定了同一种类的商品在市场上的售价是不一样的,也就是地理标记能够对某些产品带来超额的利润,所以就把它纳入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这个道理也很简单,如果原产地标记都可以随意用的话,就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对真正有源产地标记的产品就造成了不公平,使它的市场竞争力在下降,所以从1883年颁布第一级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时候就把地理标记纳入了工业产权法保护范围,这是第四类。第五项,集成电路与布图设计权。在第一级知识产权《巴黎公约》的时候还没有集成电路的发明,所以也就不存在集成电路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从第一个二极管产生到现在的大规模集成电路的发展,集成电路技术带来了技术革命,带来了许多产品革命性的飞跃,它产生的经济价值是非常可观的,所以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把集成电路纳入到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但是在如何保护集成电路方面各个国家的做法却不尽相同相同。我国是通过单独立法来单独保护集成电路与布图设计权的,我们国际国务院颁布了一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门来保护集成电路,还有一部分国家如欧美这些国家,特别是欧洲的大部分国家把集成电路保护纳入到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就是通过著作权来保护它。大家知道,集成电路是不同的二极管、三极管通过黏膜固定把它排列刻出来的,一块硅片也好,载片也好,是一个机器通过光刻把它刻出来的,就像写书一样,把它布局在里面,所以对于集成电路以及布图设计,很多国家把它放在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就是说某一个竞争对手要去抄某一个竞争对手的集成电路网和布图设计,那么就构成著作性侵权,这是第五。第六项,未披露的信息保护权。在《巴黎公约》里面叫做商业秘密,为什么要把它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呢,因为它也能带来经济价值。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也有一些规定,我们很多同志还不太了解商业秘密的构成要点。我们国家有一部法律叫《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下了一个定义,第一个,它处于一个非公开状态,也就是处于一个秘密的状态;第二个,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必须对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三个,商业秘密必须有现实的价值就是有潜在的经济价值;第四个,就是我们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只有两类:一类呢叫做技术信息,第二类叫做经营信息,就是技术信息加经营信息构成了商业秘密的保护内容。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与专利权的保护有区别,一件发明创造问世以后,如果你申请了专利,专利权授授予给你以后意味着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经过你的同意都不能使用它的专利,也就是专利具有排他性,具有唯一性。商业秘密跟专利相比较有很多的弱点,第一个弱点就是同一个秘密可以有多个不同的主体,比如张三发明了一个东西,如果张三对大家保密的话,这个秘密就一直处于秘密状态,过了一段时间李四也发明了这个东西,如果李四对它保密的话也能构成商业秘密,那么过了一段时间王五也发明了这个东西,如果王五把他公开出来的话,那么张三、李四对这项技术就不再享有专利权了,也就是商业秘密一旦有一个人公开将会导致掌握这个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失去这个秘密,商业秘密保护有一个状况不确定性的问题,一旦有人公开,这个商业秘密就消失,但是专利权就不是这样,一旦属于专利权,虽然国家必须把专利权的技术公开出来,但是其他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是不允许使用的,这是商业秘密。第七个,厂商名称。任何一个生产经营企业都有一个名称,厂商名称保护的重点是保护企业的字号,为什么把厂商名称纳入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呢?道理也很简单,实际上,厂商的名称跟商标有基本相近似的功能。商标最原始最初的功能是什么呢?就是区分同一类产品不同来源的标记。实际上,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就是区分功能,后来随着各个商标权的管理的不断拓展,商标成生了很多的附加功能,它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保证企业的信誉等,而厂商名称也有这个功能,也就是说厂商名称是区别同一种类商品不同生产厂家来源的一个标记。那么这厂商名称为什么有价值呢,这个大家很简单很容易理解,比如说生产运动鞋,咱们昆山生产运动鞋是应该说是全世界都有名的,那么假如昆山有一个厂,这个厂的名字就叫昆山运动鞋厂,那么昆山运动鞋厂把这个鞋子生产出来,打上昆山运动鞋厂的这个厂名,贴上自己的标记把这个产品卖到市场上去呢,这双运动鞋300块钱我可以考虑买一双。那么如果说同样这一双鞋,是给阿迪达斯公司委托加工的,贴上阿迪达斯的牌子,那么拿到市场上去可能是3000块钱一双,实际上是鞋子质量是完全一样的,都是我们昆山运动鞋厂生产的鞋子,打上阿迪达斯的名称,打上它的商标,鞋子价格翻了十倍,主要就品牌效应,名牌效应,也就是说它的商标跟厂商名字在里面起作用,实际上真正值钱的是它的技术它的管理。这个牌子不是随便让你贴的,达到它的质量要求后才可以贴这个牌子,这里面就反映了一个什么问题呢?就是商标、标识本身是没有价值的,一个图案就是一个图案,阿迪达斯就那么几个字,这个打勾的运动鞋,就是一个勾,它本身没有价值,价值体现在产品的质量上。商标、厂商名称对消费者起了一个很重要的引导消费的作用,所以现在厂商名称也纳入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我国对厂商名称的使用有一部法律,就是《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与发达国家的管理相比,我们国家在厂商名称管理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实际上我们现在的执照管理是不利于创造品牌,不利于3名牌跟品牌的培育。那么现在如果有人要注册一个公司,你取一个厂商名称取了一个字号,比如说星星运动鞋厂,然后到工商部门去登记的时候呢,我们现在叫做属地管辖原则,它有一个基本条件,那么我这个市南京市雨花区的一个企业去登记的时候,区工商局在所有的记录里面翻一遍,没有这个名称就给你注了,如果第二天有一个人用同样一个名称到南京工商局去注册的时候,南京市工商局在登记注册的记录里面翻,没有这个名称也给你注册了,实际上这会导致同一个名称在不同范围的地区产生重名。我举个例子,我们常州有一家生产快餐的叫常州丽华快餐公司,这个公司的注册地在常州,企业的名称就叫常州丽华快餐有限公司。丽华快餐有限公司在全国开了很多的连锁店,那么我们南京有一个同志要办一个快餐公司,就在南京工商局注册了一个南京丽华快餐有限公司,按照我们现在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他是合法的,就给他注册了。那么他的盒饭也卖到市场上去了,最后常州的丽华快餐公司发现了就告他侵权,侵什么权呢?第一个,丽华这两个字是常州快餐的一个注册商标,你南京丽华快餐公司生产的快餐里面也用了丽华,最后南京就判他商标过程侵权。后来丽华公司进一步提出来,由于丽华公司在全国有相当大的知名度,南京如果允许这个公司成立的话呢,南京的消费者要买盒饭的时候就会产生误导,误购。所以他们请求撤销该公司的字号,撤销这个企业的厂商名称,但是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南京丽华公司完全是合法的,所以就没法撤销掉。那么如果我们江苏有一个牌子在全国比较响了,比如说南京有个熊猫电视机厂,如果说你在无锡也有一个叫熊猫电视机厂,那我们这个熊猫电视机厂就出不了名了,厂商名称的登记管理不规范,它导致我们企业创品牌是困难的。日本的企业管理是怎么规定的呢,就是一个县内不允许重名,那么一个县的范围就相当于我们是一个省的范围,实际上它这个有利于企业创出国际品牌出来,这是第七个就是厂商名称。第八项,制止不正当竞争。为什么要保护厂商名称呢?如果不给它保护那么一个商品是谁生产的就搞不清了,实际上,我们中国的产品在出口贸易中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我们大家可能都知道,我们的产品出口到国外去,它的原产地名称包括厂商名称都怎么标啊?叫madeinchina,是中国制造的,地理标记是中国制造的,厂商名称有的都没有。欧美进口国家,比如说买的茶叶都是碧螺春,他搞不清你这个茶叶都是中国制造的,不知道是哪来的,有时候买了一个碧螺春是我们苏州产的很好,有时候买了一个是常州产的碧螺春就不好,我们管理上还不是很规范,这是第一类就是按照TRIPS协议协议时期规定的就是加入世贸组织的所有成员国最低的应该保护这8类工业产权。第二类,著作权。按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它保护的内涵远超过著作权产生时的保护范围。《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签订的时候,主要是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现在的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已经宽
本文标题: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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