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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方法任寸平???为什么会发生?(你的观点是什么?)发生后怎么办?从他人的案例,你收获了什么?•安全重于泰山。教师虽然严格执行园里规定的各项安全制度,每一个活动的开展都小心翼翼、精心组织;尤其是户外活动,从排队下楼梯到开始玩游戏,教师都是千叮咛万嘱咐,时刻关注着孩子们的一举一动,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摔跤或磕磕碰碰的事仍随时会发生。所以,对于幼儿园来说,安全防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它是幼儿园开展各项活动的基本保障,是幼儿园工作的头等大事。•由于幼儿是一个比较弱小的群体,外界的一切都让他们感到陌生与新奇,都想去摸一摸、动一动、试一试,由于年龄小,认知能力差,缺乏基本的生活常识和经验,他们的行为往往带有很大的冲动性、盲目性和危险性。因此,“安全第一”成为幼儿园开展一切工作的首要前提,也是全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幼儿园安全防护的意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明确提出了安全保护在幼儿园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纲要》之所以将安全问题放在幼儿园工作的首位,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安全是人的发展之本,没有生命或生命质量差就谈不上人的发展;二是近年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意外伤害已成为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因此,作为教育部门、幼儿园、教师、家长、幼儿在安全问题上如何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就成为当前幼儿教育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要始终贯彻执行国家对幼儿园的各种要求,把幼儿的安全防护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真正做到把“安全”放在心坎上、捏在手心里、记在脑子里、落在行动上。只有保证幼儿人身的安全,才能让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探究导致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帮助幼儿园制定安全规范制度,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幼儿健康发展已刻不容缓。安全事故8种类型:1.教育管理安全2.幼儿交接安全3.保育设施安全4.消防安全5.饮食卫生安全6.校园暴力侵害7.午休安全8.门卫安全〖案例1〗潮安县幼儿园游戏时儿童致伤潮安县某幼儿园,2007年11月2日,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做游戏的时候,被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许母将已昏厥的儿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人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案例2〗幼儿园推椅子时儿童致伤〖案例3〗幼儿入厕时儿童致伤女童幼儿园午休后猝死园方被判担责三成2010年的10月9日,“宁宁去上学前还又蹦又跳的,没有任何异常。”黄女士表示。下午3时09分,幼儿园通知说宁宁抽筋了,要急救。5分钟后,待宁宁的祖母最先赶到幼儿园时,宁宁已经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心跳。金苗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日中午前,宁宁在幼儿园未见任何异常。下午3时左右,老师发现只剩宁宁没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发现宁宁状况异常。“宁宁脸色苍白、全身冰冷、四肢无力。”保育员杜女士回忆,“但她还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赶紧把宁宁抱到校医院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3时15分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经抢救5分钟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宁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关医学专家介绍,宁宁患的重型肺炎,发现及时并保证通风,立即输液急救,完全可以抢救过来。金苗幼儿园并不认为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和道歉。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金苗幼儿园对宁宁的死亡承担三成责任,赔偿共计17余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宁死亡固然与其突发严重疾病有关,但金苗幼儿园未能及时发现宁宁病发,导致延误抢救时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原本校方应在规定的14时45分叫醒宁宁,但却延误15分钟才发现宁宁的异常,金苗幼儿园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应当承担30%的赔偿责任。金苗幼儿园认为宁宁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事件,提起上诉。庭审中,幼儿园的保健员是否需要具备急救能力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宁宁的家属认为,幼儿园在发现宁宁异常后,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保健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没有对宁宁进行人工呼吸,也没有对宁宁进行供氧急救,只是拨打120急救电话,导致宁宁发生急病时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案例1〗西安三轮车工偷走幼儿园接送卡绑架男童勒索家长2008年11月17日下午,杨女士去幼儿园接儿子,不料被告知,当天上午一男子持接送卡已将她儿子涛涛接走了。杨女士闻讯焦急万分立即同家人四处寻找。但到了11月19日,儿子仍无下落,杨女士遂向派出所及刑警中队报案。通过摸排,发现杨女士的儿子是被一个黑瘦、头发邋遢的男子接走的。19日上午,一男子让人给杨女士送来一张纸条,称其儿子在他手中。下午4时许,一男子打来电话要杨女士拿2万元钱,地点、方式随后另行通知。经查,25岁的韩向东是蓝田人,此前暂住红庙坡附近的大白杨西村,以蹬人力三轮车卖杂货谋生。几天前,韩向东和熟人一起去过杨女士的家,他认为杨女士家很有钱便滋生了恶念,他从杨女士家中偷走了幼儿园的接送卡,绑架了男童企图勒索一笔钱财。〖案例2〗女童被遗忘校车内中暑身亡老师称未发现被刑拘2012年6月20日下午,粟红玉接到幼儿园老师的电话,说小紫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抢救,等她赶到现场时,发现小紫已经身亡,身体呈一片紫色。而在当天早晨8点半,小紫的外婆还亲手送小紫活蹦乱跳地走上幼儿园校车。粟红玉说,她在刑警队做笔录时,警察跟她说小紫是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里,直到下午3点多,幼儿园老师准备开车送小朋友们回家时,才发现小紫在面包车狭小的空间里关了7个小时。附近的目击者印证了粟红玉的说法。当日下午4点左右,一位修车师傅亲眼看见有人从校车上抱下一个小孩,身体已变色。经过邵东县公安局的法医前期检验,初步认定小紫系中暑身亡,死亡地点就在校车上。〖案例3〗家长送孩子到校门口,上楼梯过程中磕伤分析学校、幼儿园对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保护和管理的义务,学校、幼儿园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案例1〗幼儿因掉下滑梯身亡2007年8月11日放学后义乌一幼儿园一名幼儿在家长带领下滑滑梯,不慎掉下滑梯身亡。〖案例2〗玩滑滑梯摔伤手臂骨折〖案例3〗幼儿从栅栏钻出去〖案例1〗河南周口幼儿园300孩子食物中毒2009年6月19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河南省周口市实验幼儿园22日正常上课。周口市政府称:21日15时,食物中毒儿童仍有21人住院治疗,40名儿童留在医院接受观察。22日上午在周口市中心医院儿科病区看到,一些儿童仍然在家长的陪护下接受治疗。4岁儿童朱梓郡的母亲梁静,陪护着儿子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她说:“现在孩子的病情基本上稳定了,前天孩子发烧最高时接近40摄氏度,胳膊和腿都抽筋,现在好多了。”5岁儿童赵晓亮的母亲马兰荣,正在给哭着说肚子疼的赵晓亮揉肚子。马兰荣说:“孩子一直在拉肚子,大便已经带血色了,很担心孩子的健康。”6月19日中午,周口市实验幼儿园有768名儿童在园内就餐,食谱为蒸面条、稀饭,加餐为袋装伊利酸奶。当日14时40分左右,3名儿童先后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此后,有类似症状的儿童不断增多。经过流行病学调查,专家初步认定有食物中毒症状的儿童214人。周口市卫生局局长解冰山说,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组诊断,初步确定此次食物中毒是生物性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尚在调查中。〖案例2〗陕西一幼儿园群体食物中毒70余儿童上吐下泻2012年8月28日下午,渭南市红星村阳光博乐幼儿园70余名儿童分别出现呕吐、肚子疼等症状,并被分别送往市内多家医院救治。医生诊断认为是群体性食物中毒,已对幼儿园中所食物品进行封存调查。小哲(化名)的妈妈王女士说,8月28日下午7时许,5岁儿子呕吐后,哭闹不止,赶紧带到医院检查。“没想到,跟我孩子一样症状的还有几十个孩子,都是一家幼儿园的小朋友。”家长们纷纷议论说:“孩子平时都在幼儿园吃饭,今天下午3点在幼儿园吃的炒面,吃完后就出现不适了。”此时,40余名小孩已被安排输液,因为输液室已满,部分小孩只好在外面输液。一位家长不停地在楼道内踱步,而输液室内孩子的哭闹声让他显得更加焦急。记者初步统计,发现值班医生桌上孩子看病的收费单已有60余张。同时,在渭南市第一医院,还有16名小孩正在接受治疗。渭南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医生王永杰介绍说,孩子们的症状均表现为肚子痛、连续呕吐、精神状态较差。经初步诊断,为食物中毒。当晚10时9分,渭南市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郭亚莉说,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预案,对幼儿园的库房、孩子当天下午所食物品进行了封存,并在医院对出现类似症状的儿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防患于未然强化安全意识避免安全发生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1.重教学轻安全2.侥幸心理过重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4.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5.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5.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1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内容很难理解,家长只看成绩。2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3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危险、伤害”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自己。4幼儿园安全事故类型•安全事故的前五位:•同伴咬伤/打伤(如何教育引导?);•坠落/摔伤/跌伤(如何避免?);•烫伤/烧伤(完全可以避免——谁盛汤?开水温度?谁接开水?);•运动器械致伤(老师的眼睛在哪里?);•尖锐物品挫伤等(班级用笔及剪刀的管理)。•其他:食物中毒、物品中毒、破损玩具致伤、拥挤致伤、动物咬伤、体罚致伤(绝对不可以!)、溺水、触电、雷击、走失、交通事故、性侵害等。班级一日生活中的安全管理1、进餐安全教育。2、学习(操作)材料的安全事项。3、学习(操作)活动时的安全教育。4、生活(自由)活动时安全教育。5、排队及上下楼梯时的安全教育。6、户外体育活动时安全教育。7、课室布置与安全防范。8、门窗桌椅的安全。9、新生入园时对家长的安全工作要求。10、安全教育与证据保存。幼儿园赔偿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要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必须认定行为人有过错。而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侵权责任法第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减少和防止幼儿安全事故的对策(一)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法制观念(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减少薄弱环节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2.加强检查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幼儿园教职工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素养状
本文标题:幼儿园安全事故类型及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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