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设计及方案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1(推荐版本)
1合同编号: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城市经典三期夏宫工程地点:香樟路408弄14号301室委托单位(甲方):受托单位(乙方):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委托单位(甲方):受托单位(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城市经典三期夏宫_项目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地点为:_香樟路408弄14号301室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规划方案(2)三维效果图叁张(3)施工图(整套施工图包含水电图)(4)现场施工督导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3.1.合同书33.2.甲方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设计期限4.1.总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最终概念设计成果提交共计21个工作日(每阶段不包含甲方确认的时间及确认后修改的时间);4.2.初步提案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包含甲方确认时间及确认后修改的时间);4.3.最终概念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为:初步提案方案甲方确认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不包含甲方确认时间及确认后修改的时间);4.4.在4.1、4.2、4.3中约定的时间,设计方在得到委托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各设计阶段的完成,以满足委托方定案条件及委托方对设计方设计满意为止。第五条双方资料递交5.1.甲方于年月日向设计人(乙方)提交了以下有关资料、文件:2012年12月28日房型图CAD电子档。2013年1月5日现场核对尺寸5.2.设计人(乙方)定于年月日向甲方交付以下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图需求,逐步提供平面图及部分施工图第六条设计费用6.1.合同总价:在设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议4,总设计费为人民币¥: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不含税)。第七条支付方式7.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甲方现金支付设计总额的50%,计___________贰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7.2.设计人(乙方)提交整套施工图文件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5%,现金计______壹____万元;之后,设计人(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工程结束后三天内,甲方应结清设计费现金壹万元,不留尾款。7.3.本合同设计费为____肆万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50%定金2万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第二次付费25%1万施工图完成第三次付费25%1万工程结束第八条双方责任8.1.发包人(甲方)责任8.1.1.发包人(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设计人(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甲方)不得要求设计(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乙方)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1.2.发包人(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5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以致造成设计人(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甲方)应按设计人(乙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乙方)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已同意,设计人(乙方)为发包人(甲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甲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8.1.3.在合同履行其间,发包人(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甲方)应根据设计人(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8.1.4.发包人(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8.1.5.发包人(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甲方)。发包人(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8.1.6.发包人(甲方)要求设计人(乙方)比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甲方)应支付赶工费。8.1.7.发包人(甲方)应为设计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68.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甲方)负责解决。8.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乙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8.2.设计人(乙方)责任8.2.1.设计人(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约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8.1.1、8.1.2、8.1.4、8.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8.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1____年。8.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8.2.4.由于设计人(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迟一天,应减少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8.2.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乙方)应双倍返还发包人(甲方)已支付的定金。8.2.6.设计人(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甲方)适当收取7收到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九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仲裁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甲方)与设计人(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当地政府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发包人(甲方)要求设计人(乙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1.2.设计人(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1.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甲方)需要设计人(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甲方)承担。11.4.发包人(甲方)委托设计人(乙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乙方)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甲方)支付。811.5.发包人(甲方)委托设计人(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1.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两份,发包人(甲方)一份,设计人(乙方)一份。11.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发包人(甲方)名称:发包人(乙方)名称:住所:住所:电话:电话: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1(推荐版本)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50085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