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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综合/其它 > 教育学 第四章_教育方针及目的
第四章教育方针及目的学习目标:1.理解教育方针的内涵、意义及制约因素;2.熟悉和理解我国教育方针的历史沿革和我国现时期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3.能够联系实际认识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要求和素质教育的内涵。第一节教育方针概述教育方针——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为教育工作确定的总方向和行动指针。一、教育方针的概念(一)教育方针的定义教育方针一般包括三个组成部分:(1)教育的性质和服务方向;(2)教育目的;(3)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二)教育方针与教育规律、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关系正确的教育方针应当反映教育规律,以教育的客观规律为其理论依据。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它是教育方针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培养目标是根据教育目的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各种各样专业培养人才的具体要求。二、教育方针的意义三、制定教育方针的依据1.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及建立在这种生产关系之上的政治制度2.生产力的发展状况3.人的发展的理论在各种不同的人的发展理论中,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最科学、最完整的,它不仅指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完整的内涵,而且指出了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的社会条件。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含义是指个人劳动的能力即个人的体力和智力在生产过程中得到多方面的、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它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教育方针的理论依据。第二节我国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一)旧中国教育方针的历史沿革清末,颁布《奏定学堂章程》(颁布于1904年,是中国实施新教育以来第一部由国家制定的教育宗旨),以“中体西用”为指导,中学以忠孝为本、以经史之学为基;西学以西方科学和艺能为主,以培养所需实用人才。民国初,教育部决定以“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为宗旨。一、我国教育方针的历史沿革(二)新中国教育方针的历史沿革建国初至1956年。在改造旧的教育基础上,国家多次提出有关教育目的,但还没有形成指导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统一的教育目的。第一阶段1957-1966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第二阶段“文革”期间。虽仍用毛泽东在1957年的提法,但实际工作中已背离了这一要求。第三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四阶段至此,国家关于教育方针的规定正式成为法律,成为法定文本,并沿用至今。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教育目的表述为“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2年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再一次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现时期我国教育方针的基本内容(一)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服务方向)1.教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服务2.教育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3.教育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二)教育为人民服务1.教育工作者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教育事业必须“让人民满意”(三)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目的)1.培养的人应具有社会主义觉悟与道德首先,必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必须有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和志向。再次,必须有法制和纪律的观念。2.培养的人必须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拥有相应的能力3.培养的人必须身心健康,具有独立的个性4.培养的人必须具有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第三节教育目的的价值基础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把人作为教育目的的出发点和归宿。观点: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在于有助于个人价值的实现;教育目的应该以受教育者的个人需要为根本,强调尊重受教育者的本性,充分发展受教育者的个性,增进受教育者个人的价值。代表人物:卢梭、裴斯泰洛齐、福禄贝尔、马利坦、赫钦斯、奈勒等一、个人本位的价值取向观点:社会才是目的,个人只是社会目的实现的工具,社会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教育应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为首要目的;教育目的必须依据社会的需要,个人的发展必须服从于社会的需要,教育目的就是要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符合社会标准的公民。代表人物:涂尔干、孔德二、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三、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历史的、具体的统一扈中平:从根本上讲,并不需要把人的个性化与人的社会化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而是要在看到它们对立与冲突的同时使二者在可能的条件下达到某种历史的、具体的统一。所谓历史的、具体的统一,就是指这种统一都是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统一,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统一。第四节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要求一、明确普通中学的培养目标和任务1.培养目标的概念培养目标就是指特定的社会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级别和不同类型教育的具体目标,它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各级各类学校对教育者身心发展所提出的具体标准和要求。2.培养目标与教育目的的关系二者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教育目的是对所有受教育者而言的,是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而培养目标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提出的。教育目的是各级各类学校确立培养目标的依据,培养目标是在教育目的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因此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3.我国中学的培养目标和任务培养目标:中学阶段应培养学生社会主义的道德情感与道德行为习惯;使学生掌握各门学科的系统知识,加强学生独立活动、独立思考和自学能力的培养,注意发展学生多方面的爱好和特点,发展他们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创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使学生身体素质全面发展,具有健康的体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使他们具有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劳动观点、劳动习惯,掌握现代生产技术的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组织生产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和技能。任务:普通中学属于基础教育。我国基础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打好基础。具体地说,普通中学担负着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新生和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合格的劳动后备大军的“双重任务”。二、端正办学思想,反对应试教育应试教育是一种“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的教育;它以分数或升学率作为质量标准,突出教育的筛选功能,是“选拔适合于教育的学生”的教育。应试教育的理解束缚了教育视野;弱化了学生能力;影响了教育公平;导致学生片面发展;局限了学生的思维;加重教师与学生的负担。危害教育外部的原因:如经济发展的原因、社会就业的原因、劳动人事制度的原因等;教育内部的原因:如教育事业发展不充分,教育思想、升学考试制度、办学模式、教育结构和评估学校质量的标准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原因三、狠抓素质教育,提高育人素质(一)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指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思想,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概念素质教育是适应时代需要而产生的新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而不是什么固定的模式。素质教育是“造就适合于教育的学生的教育”。理解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它依据教育方针,着眼于受教育者及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基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发展为基本特征。以人为本全体性全面性主动性特点发展身体素质、培养心理素质、形成社会素质。身体素质是素质整体结构的基础层;心理素质是素质整体架构的核心层;社会素质是以身体素质为基础、以心理素质为中介而获得形成的,它居于素质结构的最高层。三大任务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的关系: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全面发展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内容或途径,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标或落实。二者即不可彼此取代,又不可混为一谈,而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这一目标,就体现了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的统一。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湖南汨罗;安徽铜陵;三生教育:即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旨在通过教育的力量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生命观、生存观和生活观,其中生命教育是基础,生存教育是根本,生活教育是目标。1.何谓教育方针?我国现时期的教育方针是什么?2.简述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3.如何实现教育目的?4.如何理解素质教育?问题思考参考书籍王天一等编:《外国教育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法]涂尔干:《教育及其性质与作用》,《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黄葳:《主体性教育论》,贵州人民出版社;陈磊:《素质教育新论》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赶快行动吧!
本文标题:教育学 第四章_教育方针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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