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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伴网(lvban365.com)法律服务平台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平民初字第00915号原告张伟,男,汉族,住平舆县。委托代理人王伟,河南北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韩琨,男,汉族,住平舆县。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伟诉被告韩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以其他事由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审判长李永慧审判员于素辉人民陪审员安学东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书记员黄文娟文章来源:
本文标题:原告张伟诉被告韩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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