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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词:城乡建设精细管理△美化市容△通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3月18日印发2011年首都城市环境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会议精神,提升首都环境建设水平,自2011年起开展首都环境“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环境建设一体化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环境需求,通过“出标准、灭死角、落责任、提水平”,大力提升城市环境景观水平,大力解决环境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大力改善群众身边的工作生活环境,全面推进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全面推动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全面提高首都环境建设水平,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建党90周年,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做出新贡献。二、工作目标全面统筹首都环境建设资源,全面推进环境建设重点任务,动员全市人民参与环境建设。—2———突破难点问题:大力解决城市环境中存在的“痼疾顽症”,改善重点脏乱地区环境面貌,集中解决一批城市环境重点难点问题。——提升景观水平:以景观规划为先导,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大街景观建设和规范工作,制定系列工作标准,集中建设一批城市景观亮点工程。——满足群众需求:高度重视市民身边的环境,提高居住小区、胡同街巷环境水平,集中解决一批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推行长效管理:通过明确管理标准、建立机制、考核评价、健全网格化、落实基层管理等,实现管理精细化,集中推出一批精细管理样板。三、重点任务抓好5个重点,健全1个网络。即提升重点大街景观水平、提高重点地区环境水平、改善进京第一印象区域环境面貌、整治脏乱地区突出问题、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健全以网格化管理为核心的精细管理网络。(一)提高重点大街环境景观水平。——重点开展长安街延长线、前三门大街、朝阜路等重点大街的整治规范和景观提升示范工程。——确定五环路内30条重点大街,依据《城市道路环境景观十条标准》(详见附件二),开展重点大街环境建设达标工作。——按照架空线入地总体规划,完成城市主干道路今年260—3—公里架空线入地任务。全面开展城市架空线整理规范工作。(二)提高重点地区环境建设水平。——重点开展香山地区、中关村地区、CBD地区、奥林匹克中心区以及校园周边地区的整治规范和景观提升工作。——围绕党政军及涉外机构、世界文化遗产、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重点公园及风景名胜区周边确定全市50处重点地区,开展整治规范和景观提升工作。——做好天安门地区、中南海周边地区,全国政协、外交部、中央外联部等重点地区建党90周年的环境保障工作。(三)改善进京第一印象区域环境面貌。——重点开展西客站周边、南站周边、京沪高铁沿线,以及8号线北段、9号线南段等新开通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全面开展机场周边、航空走廊84平方公里核心区域,火车站周边、进京铁路沿线两侧,长途汽车站周边环境整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环境水平,大力拆除沿线违法建设、开展绿化美化。(四)整治脏乱地区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开展通惠河南岸环境整治及交通干道两侧城中村遗留项目整治,实现城市规划。——跟进50个城乡结合部地区整治,开展相应环境建设,改善上述地区环境面貌,适应城市建成区环境水平。—4———开展全市200处脏乱地区整治并纳入网格化管理。——围绕白色污染、违法建设、违法经营、停车混乱、小广告及黑车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问题治理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环境脏乱难点问题。(五)改善市民生活环境。——重点推进200个老旧小区、20片老旧平房区、200条街巷胡同的环境建设。——开展打磨厂地区等城市拆迁遗留区域、开发甩项地区环境整治,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完成1200个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小区任务,居住小区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45%左右;开展公厕科学规划布局,拾遗补缺,加强公厕维护保洁。——整合各类热线资源,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问题派发、督办、反馈工作机制,统筹完善市民反映问题的解决渠道,集中解决一批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建设评比,依据《居住区环境建设十条标准》(详见附件三)整改问题,树立样板,促进居住区环境水平的提高。——整治1000个村庄环境,创建5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生态村,集中解决一批农村环境脏乱问题。(六)构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管理网络。——重点提高网格化城市管理覆盖范围,提升城区网格化管—5—理水平和效率,推进郊区县城市化地区网格化体系建设。——完成与公安交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资源共享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信息互联互通。——理清责任主体,完善网格化管理绩效考评。将各区县、相关权责部门的网格化城市管理工作效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完善工作督办机制。——发挥城市综合管理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协调处置机制,顺畅工作流程,提高处置效率。四、工作安排第一阶段为全面动员和环境保障阶段。2011年2月底前,各区县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排查和宣传动员。6月30日前,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大街、重点地区、进京通道环境改善,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开展年中考核评价,宣传动员形成高潮,做好迎接建党90周年的环境布置和环境保障。第二阶段为深入推进和检查考评阶段。2011年7月1日至年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落实精细管理机制,开展年终考核评价和评比表彰。筹备2012年环境建设工作。五、工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组建全市“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协调小组,形成日常联合办公协调机制,制定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市、区、街(乡)三级指挥调度架构,加—6—强与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协调配合,构建指挥有效、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督有力、制度健全的统筹协调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推动相关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工作实施。(二)落实精细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相关部门管理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各区县为责任主体的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公共服务设施权属单位的日常管护责任,强化街乡实施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构,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责任主体,切实解决市民身边的环境问题。(三)发挥环境建设综合执法效能。发挥公安、城管、规划、工商、文化、卫生、水务等专业执法力量的作用,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全面推行并完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机制,整合相关执法、监督、管理资源,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探索定岗、定责等多种形式的执法管辖模式,切实解决执法怠责和缺位等问题。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四)强化环境建设工作保障。贯彻“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思路,大力加强区县精细管理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充实管理力量,完善管理机制。市、区两级政府保障工作资金落实,制定资金投入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市、区按比例负担资金,其他项目资金由区县统筹安排。部分工作可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坚持专—7—款专用、厉行节约,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合理阳光使用。(五)全面推行环境建设综合考评。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首都环境建设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全面推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考核以区县为主体的环境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全面推行日常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依托城市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区县、部门、相关单位日常管理绩效开展考核评价,开展环境建设先进表彰。(六)开展环境建设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设置环境建设专栏、专题,集中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加强突出环境问题的跟进报道,强化媒体监督。动员社会单位和市民群众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建设创建共建工作和群众性参与活动;畅通群众热线,完善群众监督机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营造良好的环境建设社会环境。附件:1.“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组织分工2.城市道路环境景观十条标准3.居住区环境建设十条标准—8—附件1: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组织分工全市“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的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方式进行,建立日常指挥调度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一、工作组织组建全市“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拟由刘敬民同志担任组长,周正宇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首都综治办、首都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局、市社会办、市工商局、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市公园管理中心、北京铁路局、首发集团、公联公司,以及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首都环境建设办,市市政市容委、首都环境建设办主任陈永兼办公室主任,市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吴亚梅、首都综治办副主任许继慧、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婴、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英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朱和平、市农委副书记刘福志、市规划委委员孙卫、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周剑平、市城管执法局局长李润华任办公室副主任。—9—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按照全市“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协调小组的架构成立领导小组。各街乡(镇)统筹辖区资源成立多部门联合的综合执行机构。二、职责分工市“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全面统筹、协调、部署、检查、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的开展,掌握整体情况,制定全市工作计划,统筹相关力量,组织重点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协调开展宣传动员,组织社会评选,开展专项督查和工作考核。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全面负责辖区相关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全面推进工作任务,组织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推行并落实网格化管理,推行街乡环境建设管理模式,落实基层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环境建设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市委宣传部负责配合工作进展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宣传,落实媒体版面和时段,开辟媒体专栏,集中形成宣传声势。首都综治办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治安秩序整治工作,配合开展其他环境秩序整治。参与对各区县、各街乡、委办局、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首都文明办负责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此项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相关社会动员,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部分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并落实资金渠道。—10—市教委负责配合做好学校周边、高教园区的环境建设和美化工作。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落实郊区县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分县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相关执法保障;对无照游商扰序、未经允许的夜市大排档及露天烧烤、非法散发小广告、非法销售光盘及非法出版物、叫卖兜售假文凭及假证件等五类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团伙开展打击。市监察局负责开展此项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市民政局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公安、城管部门护送的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但不够刑事或治安处罚,且无法查找其监护人或监护人暂时不能接领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市财政局负责按照分清渠道、分级负担的原则,落实市级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提出资金配比和使用意见。市环保局负责指导区县环境建设中的环保技术应用,提出相关规划的环保建议,推行污染减排。市规划委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的统筹管理,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城乡空间布局,推进城乡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动态评估,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负责组织评估审核相关区县的重点大街、重点地区景观建设规划,提出修改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危旧房改造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施工工地及施工围挡的管理工作。市市政市容委牵头负责广告牌匾、夜景照明、环卫作业、建筑外立面粉刷、老旧小区整治、环卫设施、垃圾分类、道路公共—11—服务设施的整治规范和管理工作,并全面推进
本文标题:2011年北京市精细管理美化市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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