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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案例分析與研討臺北縣政府教育局督學歐人豪96.5.14.2分享大綱前言案例分析模擬案例後記3危機事件處理原則『三快』原則:發現快反應快處理快4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界定一、校園:公私立各級學校二、性侵害: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三、性騷擾:(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5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界定四、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適用範圍:(一)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二)他方為學生者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常見類型:師生戀、兩小無猜、學生同儕間之性侵害或性騷擾6校園內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類型受害者加害者案件類型學生學校人士(教職員工生)師生戀、學生兩小無猜或同儕性暴力學生非學校人士(親屬、非親屬)家暴亂倫、網路交友教職員工教職員工同僚婚外情或性騷擾非公教人士教職員工教職員工非公教人士7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處理依據(引自魏素鄉校長)處理責任通報行政處理刑事訴訟懲處其他依據法令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兩性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民事求償﹀教師法相關成績考核辦法學生獎懲辦法偶發事件處理責任通報校安通報學生輔導對象類別加害者教職員工生性侵害★★★★★★★★★★★被害者學生性騷擾★★★★★★★★★★案件類型:師生戀、兩小無猜、同儕性暴力8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處理依據(引自魏素鄉校長)處理責任通報行政處理刑事訴訟懲處其他依據法令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兩性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民事求償﹀教師法相關成績考核辦法學生獎懲辦法偶發事件處理責任通報校安通報學生輔導對象類別加害者家人親屬性侵害★★★★★★★★被害者學生性騷擾★★★★★★案件類型:家暴亂倫9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處理依據(引自魏素鄉校長)處理責任通報行政處理刑事訴訟懲處其他依據法令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兩性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民事求償﹀教師法相關成績考核辦法學生獎懲辦法偶發事件處理責任通報校安通報學生輔導對象類別加害者社區人士性侵害★★★★★★★被害者學生性騷擾★★★★★★案件類型:網路交友、陌生人性侵10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處理依據(引自魏素鄉校長)處理責任通報行政處理刑事訴訟懲處其他依據法令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兩性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民事求償﹀教師法相關成績考核辦法學生獎懲辦法偶發事件處理責任通報校安通報學生輔導對象類別加害者教職員工性侵害★★★★★被害者教職員工性騷擾★★★★★★★案件類型:同儕性關係或性暴力、妨害家庭(工作中--兩性工作平等法;非工作中--性騷擾防治法)11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處理依據(引自魏素鄉校長)處理責任通報行政處理刑事訴訟懲處其他依據法令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兩性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民事求償﹀教師法相關成績考核辦法學生獎懲辦法偶發事件處理責任通報校安通報學生輔導對象類別加害者教職員工性侵害★★★★★被害者社區人士性騷擾★★★★★★案件類型:性侵害通報需被害者同意12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處理依據(引自魏素鄉校長)處理責任通報行政處理刑事訴訟懲處其他依據法令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兩性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民事求償﹀教師法相關成績考核辦法學生獎懲辦法偶發事件處理責任通報校安通報學生輔導對象類別加害者社區人士性侵害★★★被害者教職員工性騷擾★★★★案件類型:性侵害通報需被害者同意13學生V.S.學校人士—教職員工14案例一(學生V.S.學校人士—教職員工)一、案情摘要:國小男教師疑似對女學生性侵害家長向學校輔導老師反應(10.15.),在該生家中抽屜發現該師寫給學生的情書,內容有:「愛妳的老公」、「cute老婆」、「我的初吻已經給了你」、「妳的身體我也有份」……該師以作科展的名義,與該生有不尋常的師生互動關係(接送、獨處)15案例一二、學校處理過程:該師承認字條內容逾越師生分際,書寫「悔過書及保證書」,保證會自動辭職(10.17.)該師反悔不想辭職,半夜找該生家長想拿回悔過書及保證書,並希望以和解方式處理校方無力處理,遂通報教育局請求支援(10.29.)教育局3位督學到校瞭解(11.1.),該生說國二下開始書信交往;與該師獨處時有擁抱、親吻動作;並曾有2次被該師載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惟該師全盤否認該校於11.1.晚間召開教評會,決議解聘該師16案例一三、檢討:學校明顯有延遲通報的情形(10.15.~10.29.)學校沒有按規定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本案(性別平等教育法93年6月頒布)學校在未釐清事實真相前,擬同意該師以「自動請辭」方式來處理本案情書內容顯示師生雙方互動不單純,且該班同學已有傳言曾撞見該師生在校內擁抱的情形,但學校未能及早深究17案例二(學生V.S.學校人士—教職員工)一、案情摘要:國小男教師疑似對女學生性騷擾學校接獲社區民眾及學生家長陳情該師疑似有對該生進行不當互動之行為該師利用課後輔導或非上課時間,將該生留校或要求到校,並對其進行擁抱、親吻等行為18案例二(學生V.S.學校人士—教職員工)二、學校處理過程:接獲陳情後隨即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瞭解本案完成調查後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本案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該師應予記過乙次處分,並移送成績考核委員會處理19案例二三、檢討:學校未按規定即時完成校安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之通報作業(113)學校接獲陳情後,理想上應先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後成立調查小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僅就調查所得進行判斷案情是否屬實與成立,相關議處(與教師聘約有關或成績考核)非其權限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視調查結果,決議是否移教評會依「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進行審議;若教評會審議案情尚未達該程度,則續由教評會決議是否移請成績考核委員會進行後續懲處之議決20提醒與建議(學生V.S.學校人士—教職員工)一、啟動並召開危機處理小組會議: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進行調查與瞭解啟動媒體應對機制(媒體回應單、新聞發言人)會議時間宜簡短(平時應定期演練)二、通報:時效性與法定責任第一時間通報教育局及家防中心,以尋求必要之專業協助21提醒與建議三、處理流程:發現(受理)案件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成立調查小組深入調查,蒐集證據(記錄訪談內容、錄音)請社工師、輔導教師訪談學生聯繫學生家長到學校協助處理(說明案情與處理方式、安排家長與學生見面)再次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會,審議調查結果必要時召開教評會議決處置(解聘、停聘、不續聘)必要時召開成績考核委員會議決懲處情形與額度將會議決議報府同意(必要時通報教育部)22提醒與建議四、教師教學與人際互動注意事項:確保教師教學專業性、客觀性與倫理性提醒教師教學、輔導與管教學生之合適距離(如減少不必要的獨處與肢體接觸)五、後續處理:維護處理過程的保密性提供受害學生持續性之追蹤與輔導23學生V.S.學校人士—學生24案例三(學生V.S.學校人士—學生)一、案情摘要:同班同學(情侶)疑似多次在學校頂樓、男學生家中發生性行為女學生家長得知後報警處理,並帶其至醫院檢傷,確認女方已經懷孕(6個多月)女學生家長要求男方賠償50萬,且要求男學生轉學25案例三二、學校處理過程:完成校安及家防中心之通報作業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聯絡雙方家長到校協助處理後續事宜(2位學生的安置與輔導、處理懷孕問題、和解或告訴問題)三、檢討:校園死角未能妥善監控與管理學校未依「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規定處理後續26案例四(學生V.S.學校人士—學生)一、案情摘要:國小4年級男學生疑似性騷擾幼稚園女學生小4男學生誘騙幼稚園女學生到廁所,要女學生用手觸摸其下體,並以手觸摸女學生下體當晚女學生家長發覺有異狀,隔天通知學務處要求處理27案例四二、學校處理過程: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討論及處理本案請雙方家長到校協助處理本案(已達成口頭和解,將至調解委員會完成書面和解協議)請學校社工師到校協助進行2生相關心理輔導加強學生如廁安全措施(如:女學生如廁編組、地處偏遠廁所之安全措施)三、檢討:學校未即時進行校安及家防中心之通報作業28提醒與建議(學生V.S.學校人士—學生)一、啟動並召開危機處理小組會議: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進行調查與瞭解啟動媒體應對機制(媒體回應單、新聞發言人)會議時間宜簡短(平時應定期演練)二、通報:時效性與法定責任第一時間通報教育局及家防中心,以尋求必要之專業協助29提醒與建議三、處理流程:發現(受理)案件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成立調查小組深入調查,蒐集資料(記錄訪談內容、錄音)請社工師、輔導老師訪談雙方學生聯繫雙方學生家長到學校協助處理(說明案情與處理方式、安排家長與學生見面、協助雙方家長後續處理)再次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會,審議調查結果及後續處理事宜安排雙方學生後續之安置與輔導措施30提醒與建議四、重新檢視校園安全規劃:繪製校園安全地圖,檢視可能的死角區域,如:廁所、樓梯間、頂樓、外陽台等校園環境安全無死角(改善潛在危險空間、充分使用校園空間、強化巡視機制)五、導師的重要性:下課與午餐時間的觀察六、後續處理:維護處理過程的保密性重視雙方學生後續之安置與輔導措施;關心雙方家長後續之和解(司法)進程(避免公親變事主)學生若懷孕應依「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規定處理後續事宜31學生V.S.非學校人士—親屬、非親屬32案例五(學生V.S.非學校人士—親屬)一、案情摘要:國小女學生疑似遭父親性侵害該生的奶奶陳述:孫女疑似從幼稚園起即遭受生父性侵害;曾聽孫女半夜喊叫「爸爸為什麼脫我褲子、我以後會乖乖的」的聲音;父女都是一起睡覺該生父母已離異,與父親及祖母同住,父親打零工維生33案例五二、學校處理過程:完成校安及家防中心通報作業經家防中心社工介入處理後,女學生現已由母親接往照顧三、檢討:應持續追蹤輔導34案例六(學生V.S.非學校人士—非親屬)一、案情摘要:女學生疑似遭網友性侵害該生因常缺課且家長說其常上網交友,經輔導教師深度訪談後得知,該生在升上國二後,陸續與4位網友發生性行為該生家長(父親工地監工兼開計程車、母親電子工廠上班、尚有爺爺及奶奶均同住)已有2次到法院告網友,並以和解獲取和解金的情形35案例六二、學校處理過程:通報社工單位尋求協助尋求校外資源導正家長觀念三、檢討:學校未立即進行校安及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之通報作業學校未將該生列為高關懷個案,列管追蹤輔導36提醒與建議(學生V.S.非學校人士)一、啟動並召開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成立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與瞭解啟動媒體應對機制(媒體回應單、新聞發言人)會議時間宜簡短(平時應定期演練)二、通報:時效性與法定責任第一時間通報教育局及家防中心,以尋求必要之專業協助37提醒與建議三、處理流程:發現(受理)案件請社工師、輔導教師訪談學生聯繫合適之學生家長到學校協助處理(說明案情與處理方式、報警)配合家防中心社工師處理學生後續之安置與輔導措施四、導師的重要角色:學生身體狀況、神情舉止與言語文字的觀察38提醒與建議五、親屬為加害人的可能家庭特徵:家庭型態:繼父(母)、單親、單親有同居人家庭經濟情況不佳家庭組成複雜(遠房親戚同住)六、
本文标题: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案例分析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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