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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你交了吗?Date:2011年8月19日Contents2011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12011年新政策出台目的2新政策内容解析34企业如何应对2011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个体生产经营所得承租、承包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工资薪金2011年6月30日个人所得税税法第六次修订2011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2011年7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2011年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2011年7月29日财税〔2011〕62号2011年关于个人所得税的法规2011年4月15日国税发[2011]50号2011年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2011年新政策内容调整税率调整税前扣除标准计算说明重点征管项目重点征管目标征管指导方法2011年新政策出台目的调整税负--调整税率和税前扣除标准加强个人费用报销检查--财企[2009]242号加强个人所得征管力度--各部门联合、信息共享配合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未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费用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解析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一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月或4800元/月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执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表二成本、费用此标准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税率表•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税率表•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国税发2011[50]号文件解析•2011年个人所得税征管重点项目:关键词:1、非劳动所得加强财产所得征管深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管完善生产经营所得征管2、高收入行业和人群投资所得薪资收入国税发2011[50]号文件解析财产所得自然人股权转让非上市公司平价或低价转让股权的核定对上市公司和上市前公司的投资上市公司限售股转让所得房屋转让和拍卖所得联合检查、查实征收,代征代缴其他形式财产软让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份)国税发2011[50]号文件解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产评估增值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支出和借款企业及其他组织向个人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连续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红利或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国税发2011[50]号文件解析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产品所得用于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消费性支出和财产性支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管理生产经营所得企业如何应对对以前帐务进行内部检查1、单据和文件是否真实可靠2、帐务处理是否存在问题3、如何弥补或调整历史帐务仔细阅读个人所得税免征内容1、免征条款内容2、是否符合免征范围3、免征手续是否齐全个人所得税税法减免项目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本文标题:2011年个人所得税新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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