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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专业技术培训——市政道路、排水工程质量检查实务培训讲义2009年9月前言根据省厅的授课安排,本人今天与在座的各位共同探讨有关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质量检查实务方面的内容。上世纪九十年代,省厅每年组织一次全省市政工程质量大检查,检查按照建建[1992]68号《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和(95)建城市字第1号《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之后,这项检查工作在停了近十年之后,于去年又重新恢复。(95)建城市字第1号文于1995年1月由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发布,1995年6月1日实施,该规定由建建[1992]68号《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补充修改完善而来,并与建建[1992]68号文合并使用。该两份规定自实施之日起至今已经十多年,是否已作废需要核实,为慎重起见,网上做了查询,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及住房与建乡建设部的网站均未查到废除的记录,河南省2007年、宁波2008年还在使用,但安徽省已经废除。本次授课就以这两份规定为基础,结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最新标准情况来跟大家探讨,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益。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更好地执行已颁布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I—90)。《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2—90)。《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4—90)四项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注:《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I—90)已被《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取代;《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中的管道部分已被《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取代;《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中的渠道部分已被《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取代;《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2—90)已被《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取代;《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4—90)未核对第1.0.2条本规定是按照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后,核定市政工程的单位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工程)质量等级的办法。补充规定第1.5条:补充规定的某些检测项目因工程竣工使用后无法检测时,可由质监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检测数据或它认为适宜的其他方认证的检测数据中采用(如:监理单位、接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补充规定第1.6条:外观质量评定具有否决权。工程中凡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但不影响正常使用时,即使是局部问题,工程最高只能评为合格级。不合格工程应当整改,无法整改时,在不影响安全,不影响使用和寿命的情况下,也可视为可使用工程。第2.0.1条市政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合格:1、外观基础上的评分应达70分以上;第二章市政工程的质量等级及验评程序2、实测项目: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为100%,非主要检查项目合格率应达70%;注:(1)、主要检查项目在《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称为主控项目。以下同。(2)、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规定: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以上。以下同。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70分以上;注:质量保证资料在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称为质量控制资料。以下同。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70分以上。二、优良1、外观项目的评分应达85分以上;2、实测项目,在合格的基础上,全部检查项目(包括主要检查项目和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平均合格率应达85分以上;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应达85分以上;4、工程综合评分应达85分以上。第2.0.2条市政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后,将验评资料(包括装订成册的质量保证资料)提交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经确认后,方可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注:国家的质量管理体制已改变,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以下同。第2.0.3条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对申报工程中实测项目予以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与施工单位验评的合格率误差在5%以内时,应承认施工单位的验评结果。否则以抽查结果为准。抽查量如下:一、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或总面积)的1/10,且不少于200米(或3000平方米)。二、桥梁工程: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三、排水工程和城市供热管网工程: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室)段。不足5个井(室)段者全查。补充规定第3.1条:实测实量采用一部分施工过程检测数据,其长度、孔数和面积应满足《市政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的要求,其位置与核验时的部位可不相同,其合格率参与核验时的合格率计算,但所采用的主要项目仅作为核验的必要条件不参与合格率计算。第2.0.4条市政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应按工程的外观项目、实测项目、质量保证资料顺序进行,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外观项目的验收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的统一格式,实测项目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二的统一格式,质量保证资料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三的统一格式,综合评定表应采用规定附表四的统一格式。补充规定中的附表编号有改变第三章市政工程质量的评分办法第3.0.1条外观项目的检验评定:一、外观项目的验评应由三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对工程进行全数量检查。二、外观项目检查内容和标准见相应的行业标准各节中的文字说明部分。(注:新标准中均有相应的外观质量条款)三、外观项目的评分,应先按优、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予以评定,其对应得分如下:优:85—100,合格:70—84.9,不合格<70四、外观项目分的计算:外观评分=各单项评分的平均值;补充规定第2.1条: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外观质量,依据行标中各有关章节文字说明部分进行小项评定打分,小项分数相加为该组成部分得分,乘以加权系数后将各组成部分相加即为该工程外观总得分第3.0.2条实测项目的检验评定:一、在外观项目验评合格后,才能进行实测项目的验评。二、实测项目内容及充许偏差见相应行业标准。三、实测项目得分的计算:1、道路工程:得分=车行道部分平均合格率×0.7+人行道和侧石部分平均合格率×0.32、桥梁工程、排水管道工程、城市供热管网工程:得分=各项合格率的平均值第3.0.3条质量保证资料检验评定:一、质量保证资料检查的内容见本规定附表七。二、质量保证资料评分标准见本规定附表七。注: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在建城【2002】221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中有详细要求。第3.04条市政工程质量综合评分:一、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评分:外观项目评分×0.3+实测项目得分×0.4+质量保证资料评分×0.3二、排水工程综合评分:外观项目评分×0.25+实测项目得分×0.35+质量保证资料评分×0.4市政道路工程外观评分表附表一(甲)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检查项目外观要求存在问题应得分实得分加权系数评分沥青混凝土面层1.面层平整、坚实、无脱落、掉渣、裂缝、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500.42.10t以上压路机碾压无明显轮迹。103.接茬应紧密、平顺、烫缝不应枯焦。204.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20侧缘石1.侧石、缘石必须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钩缝严密,缘石不得阻水700.22.侧石背后填土必须密实。30人行道1.盲道铺砌应正确。2.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603.人行道面层应与其它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400.2检查井与收水井1.路面与井接顺,无跳车现象。250.22.收水井内壁抹面平整,不得起壳,裂缝。253.井内无垃圾杂物,井圈及支管回填满足路面要求。254.框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25年月日检查人:注:1、如有护坡、挡墙、例虹、涵洞等可根据行标增加项目,人行道和检查井与收水井的加权系数同改为0.15,增加项目为0.10;2、根据存存问题多少和产生程度,在应得分中酌情扣分。说明:1、人行道检查项目中原无“盲道铺砌应正确”的要求,而CJJ1-2008中为主控项目,因而将其列入,其“1、2、3”小项应得分可改为“50、30、20”或“40、40、20”;2、CJJ1-2008中有三种不同形式的人行道结构,附表一(甲)涵盖的仅为铺砌类的人行道,未包括其他如沥青混凝土类人行道,具体检查时应按其相应的外观要求执行。市政道路工程外观评分表附表一(乙)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检查项目外观要求存在问题应得分实得分加权系数评分水泥混凝土面层1.板面边角应平整,不得有大于0.3mm裂缝,不得有石子外露、浮浆、脱皮、印痕、积水等现象。600.42.伸缩缝必须垂直,缝内无杂物,伸缩缝全部贯通。203.切缝线直变顺,无夹缝,无漏灌缝。20侧缘石1.侧石、缘石必须稳固,线直弯顺,无折角,顶面应平整无错牙,侧石钩缝严密,缘石不得阻水700.22.侧石背后填土必须密实。30人行道1.盲道铺砌应正确。0.22.铺砌必须平整稳定,灌缝应饱满,不得有翘动现象。603.人行道面层应与其它构筑物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40检查井与收水井1.路面与井接顺,无跳车现象。250.22.收水井内壁抹面平整,不得起壳,裂缝。253.井内无垃圾杂物,井圈及支管回填满足路面要求。254.框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位置正确25年月日检查人注:1、如有护坡、挡墙、例虹、涵洞等可根据行标增加项目,人行道和检查井与收水井的加权系数同改为0.15,增加项目为0.10。2、根据存存问题多少和产生程度,在应得分中酌情扣分。附表一(乙)说明1、人行道检查项目中原无“盲道铺砌应正确”的要求,而CJJ1-2008中为主控项目,因而将其列入,其“1、2、3”小项应得分可改为“50、30、20”或“40、40、20”;2、CJJ1-2008中有三种不同形式的人行道结构,附表一(乙)涵盖的仅为铺砌类的人行道,未包括其他如沥青混凝土类人行道,具体检查时应按其相应的外观要求执行。3、CJJ1-2008中涉及的附属工程较多,除表中所列项目外,还有雨水支管、排水沟或截水沟、倒虹管及涵洞、护坡、隔离墩、隔离栅、护栏、声屏障、防眩板。在外观检查时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照CJJ1-2008的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市政排水工程外观评分表附表三(甲)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填土认证(分层压实,含水量、密度情况)认证单位闭水认证认证单位检查项目外观要求存在问题应得分实得分加权系数评分排管1.管道平稳,直顺,无倒流水,缝宽均匀。500.32.接口平直止水装置准确,抹带密实,饱满,无裂缝,空鼓,不漏水。303.构件质量符合要求。20顶管1.接口密实、平顺、不脱落。止水装置符合要求,内涨圈对中,不漏水。502.侧石背后填土必须密实。303.构件质量符合要求,无破损。20砖石渠1.墙面平直,砂浆饱满,错砌筑,无通缝、裂缝。坡度正确。502.变形缝贯通、垂直,抹面无空鼓、裂缝。不漏水。50混凝土渠1.混凝土外光内实,墙、板面无裂缝,蜂麻、露筋。坡度正确。602.变形缝贯通、垂直,予埋件准确。203.渠底无垃圾、砂浆、杂物。20年月日检查人附表三(甲)说明1、附表三(甲)中排管检查项目主要针对钢筋混凝土管,《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列有钢管、球墨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预(自)应力混凝土管、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玻璃钢管、硬聚氯乙烯管、聚氯乙烯管及其复合管,不同的管材安装后,其外观质量要求是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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