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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析劳动合同法解析大纲1.人事规章制度才是企业决胜关键2.招聘是企业防守的第一关卡3.招工不可再扣押证件、收取押金4.用工不能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5.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6.连续订立有「限」变无「限」7.活用项目合同8.违约金不能再随意设定9.试用期不再是蜜月期10.拖欠劳动报酬或不付加班费11.协商一致还要付经济补偿金12.员工开除老板13.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14.正常劳动合同期满仍要付经济补偿金15.劳务派遣用工不再是避风港16.退工义务不再可以随意拖延履行17.没有离职证明的千万不要招用18.发包者与承包商负连带赔偿责任人事规章制度才是企业决胜关键1.《劳动合同法》第4条制度协商2.【劳动者】有:方案意见权、协商修改权、知情权3.协商不成无法比照同法第18条规定适合集体合同4.【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之范围下,于激烈的商场竞争中,应该拥有规划经营条件之独立自主权。所以用人单位仍保有最后修改完善的「决定权」。5.《劳动合同法》第80条招聘是企业防守的第一关卡1.《劳动合同法》第8条招聘告知的义务2.用人单位的人资部门最好能建立「职位说明书」或「工作说明书」并从中事先规范该职位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等信息,并于面谈中告知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3.面谈前应该由劳动者填写一份「工作申请表」将用人单位想要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设计在此表中,再交由劳动者如实填写,以后如发现有虚伪之意思表示(如学历造假),即可依《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项第1款宣告劳动合同无效。4.《劳动合同法》第28条5.《劳动合同法》第86条招工不可再扣押证件、收取押金1.《劳动合同法》第9条2.《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1款「扣押」3.《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担保」用工不能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法》第10条2.《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3.《劳动合同法》第82条【二倍工资】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1.《劳动合同法》第14条2.【用人单位】什么样的职位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把双方绑在一起,资方解套之方式是在「工作规则」与「薪资」调整、「奖金」及培训违约金上去搭配规划3.【劳动者】一年一签,每年都可以谈判一次,如果劳方真有谈判的条件的话,此时对劳方有利,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只能有一次谈判机会,如未来劳动条件未如所愿,反而是签了「卖身契」一般,经时间的积累亦面临离职赔偿风险的积累。连续订立有「限」变无「限」1.《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项第3款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97条次数起算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活用项目合同1.《劳动合同法》第15条2.没有连续订立次数问题3.没有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问题4.将来一定还会对「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做解释违约金不能再随意设定1.《劳动合同法》第25条2.《劳动合同法》第22条培训条款3.《劳动合同法》第23条保密竞业条款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它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不再是蜜月期1.试用期本来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对对方的考察期。2.《劳动合同法》第19条3.《劳动合同法》第20条4.《劳动合同法》第21条5.《劳动合同法》第83条6.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签多久最佳?拖欠劳动报酬或不付加班费1.《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2款2.《劳动合同法》第85条加重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成本3.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这次劳动合同立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4.为劳动者讨薪开辟了绿色通道,可直接申请法院的支付令。欠薪的成本要大幅度增加,欠薪将得不偿失。协商一致还要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主动依《劳动合同法》第46条-2还是要付经济补偿金;3.解决之道,员工离职一律填写「离职申请单」,表示是员工主动。员工开除老板1.《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项: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2.且用人单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46条付经济补偿金或依第85条付赔偿金3.《劳动合同法》第88条行政处罚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1.《劳动合同法》除沿用《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情形分为三大类:实时通知解除、预告通知解除和经济性裁员。2.《劳动合同法》第39条实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40条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5.《劳动合同法》第42条不得解除劳动合同6.《劳动合同法》第48条违法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第87条支付赔偿金正常劳动合同期满仍要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项第1款2.《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项第5款3.除外条件: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务派遣用工不再是避风港1.《劳动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2.在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一连带责任的规定,将使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风险大幅度增加,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分散法律风险的作用荡然无存。退工义务不再可以随意拖延履行1.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企业还需要积极相关的附随义务2.《劳动合同法》第42条-1离岗前健检3.《劳动合同法》第50条4.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书」5.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6.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7.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8.《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三项扣押9.《劳动合同法》第89条没有离职证明的千万不要招用1.《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它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它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若有财务纠纷须赔偿原用人单位时,新用人单位须负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如无原用人单位之「离职证明书」最好不要录用,以免得不偿失。发包者与承包商负连带赔偿责任1.《劳动合同法》第94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揽合同应重新修正因应。合同终止§44-1劳动合同期满§46-5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用人单位主观意思不想续订劳动者是否要求继续履行§47经济补偿劳动者同意终止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支付二倍赔偿金YYNN双方真正终止合同面谈日:§8告知「职位说明书」内容§7建立关系及职工名册§9不得扣押担保;否则罚§84§10建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罚§82§11未约定报酬;实行同工同酬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工日§16合同生效条件;未交付劳动者;罚§81§19试用期§20试用工资§21试用解雇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14-3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罚§82劳动合同签订时程表Q&A
本文标题:劳动合同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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