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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3第三章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及要求……………………….………7第四章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内容及要求……………………28第五章竣工资料的编制……………………………………………37第六章竣工档案的验收与编制……………………………………42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以下简称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做好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施工技术资料是指我司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依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字材料、各种图表、表格、图纸、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它是工程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是指项目经理部成立组织施工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前期施工准备工作文件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项目资料、工程质量验评资料及竣工图等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编制、报送和移交归档的规定和要求。第四条本办法统一规定了公司内部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项目经理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经理部应坚持统一管理档案资料的原则,管理好项目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移交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准确和有效性。第二章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第五条公司强化对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公司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公司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工程部、办公室(档案室)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司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项目内业技术员具体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积累。项目部各部门、各工种、各工序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应主动向内业技术员移交已承办完毕和已施工工序的档案资料,不得借故拖延或私自留存。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整理竣工资料,并按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第八条项目经理部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技术资料的整理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按形成规律收集,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要求分类组卷。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容和内在要求,按工程所在地的标准进行分类组卷。3、工程检验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分类组卷。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5、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项目经理部向甲方、市城建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移交竣工资料时,应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检查验证手续必须签字完备。第九条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按下列要求进行:1、由项目经理部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各分包单位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经理部应对分包单位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提出具体的要求。项目竣工时由经理部向建设单位、公司档案室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竣工档案资料。2、由项目经理部实行分包的,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分包的全部档案资料,交建设单位或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并同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3、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全部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或转移它处保管。4、项目经理部成员调动工作岗位时,应将自己保管的所有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内业技术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档案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内业技术员因工作调动,应将自己整理、保管的所有档案资料移交给项目接替其工作的内业技术员,并需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上述交接工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安排进行,并对交接工作的质量负责。第十条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声像资料管理1、施工中的声像资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胶片、录像带、录音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历史记录,是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部分,均属声像档案的管理范围。2、公司对声像资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办公室(档案室)负责公司声像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声像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经理部对音像资料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归档。3、承接的各类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和列入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和总公司奖励的优质工程、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时,必须制定音像资料拍摄计划,对反映工程施工中的开竣工典礼、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装修过程的声音材料,应根据现场的施工进度情况,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档案室)安排人员进行拍摄记录,为申报各类优质工程需要的音像资料编制创造条件。4、项目中声像资料的归档范围①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上级领导以及知名人士来工地视察、检查工作或从事其它重大活动形成的声像材料。②反映项目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或重要活动的声像材料。③反映重点工程、有影响工程、创国优、鲁班奖、省(市)、总公司奖工程洽谈、签约、开竣工典礼、施工重点部位工艺、施工技术、施工过程的声像材料。④工程施工中重大事件或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及异常现象的声像材料。第十一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施工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和市城建档案馆移交时,移交清单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在移交书中按规定签署明确意见。第十二条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整理的套数:公司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施工合同有规定的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套数编制,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编制时不少于三套,移交建设单位二套(建设单位自存一套,移交市城建档案馆一套),报送公司档案室保存一套。第三章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与要求第十三条施工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竣工图、按规定其他应交资料。1、施工技术档案资料文件材料:①向建设单位和城建档案馆报送的,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办理。②其他地区的按照工程所在地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组卷排列。2、向公司档案室报送移交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及排列顺序规定如下:1施工技术管理材料1-1验收文件1-1-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1-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1-1-3建筑幕墙单项竣工验收书1-2开工报告1-3图纸会审纪要:1-4设计变更通知单1-5测量定位成果复查记录1-6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1-7质量事故处理通知单1-8技术核定通知单1-9施工日记:1-10砼施工日记1-1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1-11-1人防工程试水检验方案、试水记录、试水渗漏处理方案、试水验收鉴定1-12技术交底1-13施工许可证1-14工程竣工报告(工程施工小结)1-15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2工程质量保证项目材料2-1建筑与结构2-1-1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2-1-2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合格证2-1-3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2-1-4砖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2-1-5防水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2-1-6构件合格证2-1-7砼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抗渗、抗压)2-1-8砂浆试块试验报告2-1-9砼用砂、石试验报告2-1-10砼、砂浆配合比通知单2-1-11土壤试验2-1-12地基验槽记录2-1-13地基与基础工程结构验收表2-1-14结构吊装及结构验收记录2-1-1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2暖卫及煤气工程2-2-1水电测试反馈单2-2-2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2-2-3管道设备强度、焊接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2-2-4系统清洗记录2-2-5排水管道灌水、通水试验记录2-2-6锅炉烘、煮炉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2-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2-3-1主要电气设备试验、材料合格证2-3-2主要电气设备试验检查记录2-3-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2-4通风与空调工程2-4-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2-4-2空调调试报告2-4-3制冷管道试验记录2-5电梯安装工程2-5-1电梯安装工程自检记录2-5-2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及变更部分实际施工图2-5-3电梯出厂合格证(重要部件含合格证)、设备开箱检查记录2-5-4武汉市电梯检测中心站检测报告2-5-5电梯安装工程分部质量检验评定报告2-5-6电梯准用证3工程质量检验材料3-1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3-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3-3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3-4基础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5主体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6楼地面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7门窗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8装饰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9屋面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10暖卫与煤气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11电气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12通风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3-13电梯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4竣工图4-1总平面图4-2建筑竣工图4-3结构竣工图4-4水竣工图4-5电竣工图4-6暖通安装竣工图4-7空调安装竣工图4-8煤气安装竣工图4-9设备安装竣工图4-10动力安装竣工图4-11电讯安装竣工图5工程声像资料5-1照片、底片及说明5-2录音带5-3录像带5-4缩微片第十四条开、竣工报告1、开工报告:是单位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部向企业主管部门、公司报告单位工程已正式开工的一份备案用的报表。在开工报告中已确定了单位工程的实际开工日期。开工报告一式四份,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盖章后,各自留一份,开工后3天内报公司主管部门1份。2、竣工报告:竣工报告是单位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部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单位工程已经按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可以组织验收的一种报表。单位工程竣工必须达到下列标准:①工程项目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已全部施工完毕,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能满足使用要求。②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有采暖通风设备的应达到运转正常。③设备调试、试运转达到设计要求。④建筑物四周2m以内场地清理整洁。⑤技术档案资料齐全,施工小结编制完成。竣工报告一式四份,报送监理、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项目自存一份。第十五条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洽谈商记录。施工图纸会审记录是图纸会审会议所作决定和变更设计的纪要。它是施工图纸的补充文件,是工程施工的依据之一。凡属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洽商,由设计单位修改应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核定单,应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设计或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执行,凡属重大技术核定,应由设计单位认可签字同意,一般技术核定单由建设(监理)单位认可签字即可执行。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图纸会审记录、洽商记录必须按规定盖章,签字齐全,作为有效文件归档。第十六条沉降观测资料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和妥善保存,做为工程竣工资料的一部分,移交归档。其内容为:1、沉降观测示意图。(工程名称、沉降观测点及水准点平面布置、沉降观测点标志示意图等)2、沉降观测记录。内容为:工程名称、不同观测日期、不同工程状态下、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高程和其逐步沉降量的记录。按照沉降观测结果表认真全面填写。3、沉降观测分析报告。内容有:水准点和平面布置图和构造图、测量沉降的全部原始资料;根据建筑物和构造物的平面图绘制的观测点的位置图,根据沉降观测结果绘制的沉降量、地基荷载与延续时间和构造物的平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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