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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值班制度一、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电脑方面的知识,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能脱岗。二、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不得接触机器,特殊人员进入机房时需经有关领导批准,且要听从监控人员的指挥。三、监控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和报表,并报有关领导审签。四、严禁任何人携易燃易爆、强磁性物体进入监控室。五、严禁在监控主机上使用不明来历的U盘、软盘、光盘、硬盘等存储介质,如果必须使用,应先进行杀毒,确认无病毒后再使用。六、若出现监控系统异常或网络通讯异常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七、每班至少对监控系统巡查4次。八、保证监控室的清洁与卫生,做到空气新鲜,无灰尘、无杂物。九、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做好各项报表的审签工作。附图:监控中心处理程序示意图监控中心处理程序示意图县、集团公司网络监控调度安情全况指汇令报矿安全监控中心情反况馈汇处报理矿调度室情反况馈汇处报理值班领导、相关科室安反全馈指处令理监控中心交接班制度一、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由值班员查阅交接班记录薄,了解有关运行工作事项,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由交班、接班人员先后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完成交接工作。二、值班人员必须遵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调班。当值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必须有专人代替,并办理交接手续,不允许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岗位,交接班禁止使用电话等通讯方式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未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监控室。三、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交接班手续结束后,一切工作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漏应交待的事情,由交班者负责;交接班双方都没有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四、交接班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洁,语言文明,礼貌待人,精神饱满,高度负责,热情服务。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安全监控系统的技术资料,是分析矿井瓦斯的重要依据,所以要分类存档。2、技术资料的分类存档工作由每班监控员负责整理,并分类、存档。3、有关部门如需查阅技术资料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私自借阅。4、监控室内只准存放当月的技术资料,其它资料按年、月整理存放档案室。5、填写技术资料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可靠、真实性。故障上报制度1、监控系统的故障情况,包括地面主机无显示、显示断线、报警及地面机房停电、监控主机损坏等,还应包括井下监控设备损坏、传输信号中断、分站及传感器无显示等。2、监控中心应对监控故障情况高度重视,保证故障情况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理。3、各部门应对监控故障情况的汇报及处理等方面协调配合,严禁无故推委、扯皮等现象出现。4、如发现故障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主任,由调度室与有关部门及人员联系解决,监控室值班人员在3分钟内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监控室值班人员还应及时了解处理情况。5、如井下发现故障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主任,并通知监控维护值班人员进行处理,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6、如发现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监控值班人员应先向井下瓦斯超限地点打电话撤出瓦斯超限地点所有作业人员,并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同有关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浓度以下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相关地点进行作业。7、如监控故障情况超过半小时,应由维护人员每半小时向监控室汇报一次故障情况的处理情况、采取的措施等,由监控室值班人员填写故障情况传真,经领导审签后发至县监控中心。8、如故障情况时间超过12小时,应有矿总工牵头,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现场监督进行处理,并汇报有关部门。9、如需改变监控设备的接线、移动监控设备等须停止监控设备运行的,应事先汇报监控中心,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由监控值班人员填写详实的故障情况汇报传真,经领导审签后报县监控中心。异常情况上报及处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监控异常情况种类:1、瓦斯浓度超限;2、传感器报警点定义不当;3、传感器位置图纸填充不当;4、主扇停风报警、馈电断电报警;5、安全监测系统无记录;6、传感器断线;7、风站直流供电8、基础数据未及时更新;9、其它异常情况。二、监控机房处理程序:1、安全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监控中心主任和调度室,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县监控中心。2、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向县监控中心汇报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3、安全监测系统值班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电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监控中心主任和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县监控中心。4、安全监测系统值班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要及时汇报监控中心主任和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小时上报一次,直至异常情况消除,系统运行正常后上报县监控中心,做好记录以备核查。5、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如发现传感器报警和风站直流供电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监控维护人员及时排查,并作好记录。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设施做到有序管理正确使用,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实时监控。2、设立监控设备台帐,各类设备均要逐台登记造册。注明名称、型号、厂家、购买日期、防爆合格证号、计量合格证号、产品检验合格证号、煤安标志准许使用证号、报废时间及原因等内容。各类设备必须按规定和实际使用情况,保证有足够的备用量。3、保证监控主机、备用主机、备用电源要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值班人员和系统维修组每班必须检查一次设备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4、各类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等要由专人管理、校验、发放、使用、回收,并明确各职能人员的岗位职责,实行编号定点管理。5、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检测报警仪等使用载体催化元件的设备必须做到七天一校,并监督井下监测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校验,严禁超出期限使用。6、设备、设施应实行定员、定人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保证监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7、监控中心每月至少一次对监控系统进行调试、校正。每半年对井下监控设备升井检查一次,进行日常的维护及保养工作。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执行县(市)煤炭信息调度中心下达的网络控制与管理指令;完成县(市)煤炭信息调度中心等上级网络信息管理部门布置的有关工作。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安全网络”之前,必须首先向所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中心站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所使用的网络跳线,网卡等网络设备必须经有关网络管理员认可。3、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峻犯罪的;(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排谤他人的;(7)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8)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4、任何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个性或者增加的;(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个性或者增加的;(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井下监控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每天检查分站及传感器的位置、设置、使用等情况,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2、每班必须不停地检查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如发现报警、断线、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监控中心,并与故障所在单位协调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向监控中心汇报。3、井下监控设备维护人员在接到监控中心有关异常情况的电话等通知后,应尽快赶到异常情况地点,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并就相关情况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4、井下监控设备维护人员在入井后两小时应对井下所有的甲烷传感器数值与光学瓦检仪数值进行对照,并汇报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进行记录,如发现误差大于允许值时,应以参数较大的为准,并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5、由井下机电工协助每10天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功能、故障闭锁功能和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每7天对甲烷传感器调校一次,并做出详细的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填写故障登记表,进行处理。6、监控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到期传感器的更换,应在传感器到期的前一天向监控中心主任汇报,保证所有传感器无超期服役的现象。7、机电工协助监控设备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本文标题: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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