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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财务会计信息第二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第三节财务会计规范第一节财务会计信息一、财务会计的涵义1.企业会计与非企业会计企业会计与非企业会计的根本区别是否以盈利为目的2.企业会计的分类分为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等3.财务会计的涵义是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会计确认、计量、计录和报告,为有关各方提供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一项专业会计。第二节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一、会计目标二、会计要素三、会计基本前提四、会计原则五、会计程序及会计处理方法一、会计目标会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客观环境和经济条件下,会计工作人员通过会计实践活动,期望达到的结果。1.会计总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会计的具体目标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3.会计信息使用者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企业投资人、企业债权人、中介机构、企业内部管理者和职工4.对外报告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会计报表二、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对会计对象所作的最基本的科学分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要素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静态会计要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动态会计要素为:收入、费用、利润。(一)、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1.流动资产:在一年之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待摊费用等。2.非流动资产:不能在一年之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的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二)、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负债按偿还期限的长短分为:1.流动负债:在一年之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如: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应交税金、预提费用等,2.长期负债:不能在一年之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如: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三)、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四)、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五)、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按费用是否与产品生产有关,可分为:1.生产费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2.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六)、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收入--费用=利润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1、会计主体2、持续经营3、会计分期4、货币计量四、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共十三项,分两部分:1.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2.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和计量的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谨慎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五、会计程序及会计处理方法会计的基本程序是指会计信息系统在加工数据并形成最终会计信息的过程中所特有的步骤,包括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几个基本环节1、会计确认2、会计计量3、会计记录4、财务报告财务会计核算的方法1、设置会计科目2、复式计账3、填置和审核会计凭证4、登记帐本5、成本核算6、财产清查7、编制会计报表第三节财务会计规范一、会计法《会计法》是我国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规范,是一切会计工作最重要的根本大法。《会计法》于1985年首次颁布实施。第一次修订:1993年12月,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1999年10月31日,九届人大第十二次会议。2000年7月1日起实施。二、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处理会计对象的标准,是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是评价企业会计工作质量的准绳。会计准则的层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基本准则: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会计报告基本规定。具体准则:分三类一是各行各业共同经济业务的准则,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二是特殊经济业务的准则,如外币业务、清算业务、租赁业务等;三是有关财务报表的准则,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合并报表等。三、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进行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总称。会计制度应根据会计准则制定。2000年12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统一了财政部以前颁布的各种会计制度。除了不对外筹资的企业或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其余所有企业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四、其他法规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税法、保险法和企业财务通则等。第二章货币资金第二章货币资金第一节货币资金概述第二节现金核算第三节银行存款核算第四节其他货币资金第一节货币资金概述一、货币资金的概念和内容1、货币资金:指企业直接以货币形态存在的那部分经营资金。2、内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信用卡存款等。二、结算方式1、结算: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及其他款项往来而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行为。2、结算方式;指在一定形式和条件下,实现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即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式。3、结算种类: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4、转帐结算方式:(1)银行汇票结算方式:为异地结算方式注意:汇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汇票一律记名;金额起点为500元;逾期汇票,兑付银行不受理,汇款人可到签发银行办理退款。银行汇票的审办手续和兑付方法1、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需要在兑付地支取现金的,应填明兑付银行的名称,并在“汇款金额”栏填写“现金”字样,确定不能转汇的应在备注栏注明。2、签发银行在收妥款项后,才能签发银行汇票。3、汇款单位的有关人员可持票向填明的收款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4、在收款人为个人的情况下,银行汇票可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审办手续和兑付方法5、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受理银行汇票后,在汇票背面加盖预留银行印章,连同解讫通知和进帐单送交兑付银行办理转帐。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必须同时提交银行,缺少任何一项均属无效。6、汇票可提现金或分次支取,但必须以收款人的名称开立临时账户,只付不收,付完清户,不计利息。7、收款人在汇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结算,若有多余金额,应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目内,并由签发银行退回汇款人。收受银行汇票须审查的内容1、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为本收款人;2、汇票日期、金额等填写是否正确无误或逾期;3、印章是否清晰,是否有压数机压印的金额;4、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相符;5、汇款人或背书人的证明或证件是否正确无误,背书人证件上的姓名是否与其背书相符。(2)银行本票结算方式:为同城结算方式注意:有定额和不定额两种:500,1000,5000,10000。不定额本票的余额起点为100元;本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过期后,兑付银行不受理,但签发银行可办理退款手续;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丢失后不能挂失,对银行本票应视同现金,妥善保管;受理银行本票的企业,应注意审查票据的有效性,审查的内容与银行汇票基本相同;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银行本票一律记名;需要提取现金的应在票面注明“现金”字样。(3)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同城、异地均可注意事项:采用商业汇票结算必须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汇票;承兑人即付款人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对信用不好的客户应慎用或不用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但背书应连续;汇票的承兑期限应由交易双方商定,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属分期付款,应一次签发若干张不同期限的汇票。商业汇票的种类: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一般由付款人签发,但也可由收款人签发。注意:1、此汇票的签发人和承兑人处要盖有预留银行的印章;2、收款单位必须将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送交银行后才能办理收款,但能否收到款项,取决于承兑人到期是否有足够的资金;3、如果承兑人到期不能支付时,银行将汇票退回收款单位,由购销双方自行处理,同时承兑人的开户银行对承兑人处以5%、绝对额不低于50元的罚款。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或付款人均可签发,并由承兑人向其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与承兑人签定承兑协议的汇票。其与商业承兑汇票不同的是:汇票到期时,若承兑人银行存款不足支付,则承兑银行凭票向收款人支付货款,同时根据承兑协议对付款人执行扣款,并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4)支票结算:为同城结算支票: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注意:支票一律记名;起点金额为100元;付款期限为10天,背书转让的也为10天;所签发支票不能超过银行存款余额,若签发了“空头支票”,银行除退票外,还处以票面金额5%、绝对额不低于50元的罚款;支票大、小写金额要规范;应使用碳素笔填写;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借支票;不准签发空白支票;若支票填错,不准涂改,应将其作废;若现金支票遗失,可以向银行挂失,已签发的转帐支票遗失,银行不受理挂失;现金支票既可以提现金,又可以转帐,转帐支票只能转帐;所有支票上的日期必须大写。(5)汇兑结算方式:为异地结算种类:信汇和电汇(6)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同城、异地均可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付款期(3天)内付款;若在3天(付款期内遇例假日顺延)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同默认,并在付款期满的次日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划拨给收款人账户。付款人可在付款期内提出拒付理由书,连同有关单证送交银行,由银行一起寄给收款人的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可全部或部分拒付。(7)托收承付结算:同城、异地均可注意:购销双方必须签定经济合同;由收款人在发货后向银行申请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手续;付款单位在接到结算凭证后,在承付期内(3天)作出反映,若3天之内没有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银行划款;付款单位根据合同及验货后,提出全部或部分拒付。第二节现金核算一、现金概述狭义的现金:库存现金1、允许企业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①职工工资、津贴;②个人劳务报酬;③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④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⑤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⑥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⑦结算起点(1000)以下的零星支出;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2、企业应当遵循的现金收支业务规定当日收到的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若当日送存有困难的,可由银行确定送存时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企业与银行共同确定库存现金余额(满足日常3天零星开支需要);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写明用途,现金支票上应加盖预留银行的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印章,并经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和银行审核后,才能提出现金;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现金支付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后才能使用现金。如在交通不便地区采购材料等。3、现金的内部控制:目的不是发现差错,而是减少差错、舞弊、欺诈发生的机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不允许由单独一个人自始自终地操作和处理一笔业务的全过程;不允许由业务人员兼管现金的收入和支付;不允许会计人员兼管现金出纳工作;必须在各个独立的部门之间有明确、合理的分工;贯彻内部牵制原则。(1)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收款与开票的职责应分开,由至少两个人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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